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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税履约保证保险的立法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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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淑敏
李银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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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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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关法评论》
2021年第1期121-13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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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关事务担保是保障海关通关安全与通关便利化的重要制度,现行海关较为认可的银行保函、保证金等担保方式存在资质要求高、占用资金比例大等问题,导致中小企业面临着因资质不足而无法开立银行保函、因流动资金不足而无法缴纳保证金的藩篱,影响到中国口岸的通关便利化水平。对此,为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银保监会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并推出了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制度,该制度开展较为顺利,并受到了中小企业的青睐。在肯定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加速中小企业通关速度的突出作用时,亦应对其法律基础、现行问题进行思考,从而对该制度进行完善。考察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制度的行政法理基础,其属于海关事务担保方式的一种,保留了传统银行保函、保证金等以担保形式加速通关放行的优势,并较前两种方式资质要求更低、费用亦更低,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灵活选择。再观这一制度的民事法理基础,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合同属于保险合同而非保证合同,关税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评估、保费计算等广泛运用大数法则,符合保险业务的经营特质,应当被视作保险合同而非保证合同。在现实试点情况中,关税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开展较为顺利,但法律规制尚需完善,应当在《海关法》中明确关税履约保证保险担保方式。此外,建议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联合制定部门规章,明确保险公司的准入资质以及保单条款的适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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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税履约保证保险
海关事务担保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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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riff guarantee insurance
customs guarantee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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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2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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