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景在文本意义上作为"教义法学"研究的质素,在我国引入"社会科学法学"之际面临反权威遵从的价值困境;同时,依赖传统小数据低维集群所形成之"实证法学"与基于新兴大数据高维空间所表征之"计算法学...法情景在文本意义上作为"教义法学"研究的质素,在我国引入"社会科学法学"之际面临反权威遵从的价值困境;同时,依赖传统小数据低维集群所形成之"实证法学"与基于新兴大数据高维空间所表征之"计算法学"在"智慧司法"的科学主义情怀基础上,形成围绕法本体论、法律共同体职业化与法学研究方法论的争论。以"计算法学"为关照旨在辨明"作为文本大数据的法律"(Legal Text as Data)如何在工具性的层面构成法学量化研究的基本范畴,并因此成为"问题导向"的探索或实证路径的正当性基础。研究目的有三:第一,引入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之体系,探讨实证计算方法是否可以和如何缓和上述争议;第二,阐述如何以计算智能所赋予的"因果关系科学"为基础构建法学研究范式,而非仅仅"诠释性"与"相关性";第三,解释如何经由计算社会科学之方法(数据抓取、在线实验、网络分析、文本挖掘与内容分析、时空分析等),将微观个体层面的元数据推演至表征宏观整体的作为社会事实的法律。展开更多
文摘法情景在文本意义上作为"教义法学"研究的质素,在我国引入"社会科学法学"之际面临反权威遵从的价值困境;同时,依赖传统小数据低维集群所形成之"实证法学"与基于新兴大数据高维空间所表征之"计算法学"在"智慧司法"的科学主义情怀基础上,形成围绕法本体论、法律共同体职业化与法学研究方法论的争论。以"计算法学"为关照旨在辨明"作为文本大数据的法律"(Legal Text as Data)如何在工具性的层面构成法学量化研究的基本范畴,并因此成为"问题导向"的探索或实证路径的正当性基础。研究目的有三:第一,引入社会科学实证研究之体系,探讨实证计算方法是否可以和如何缓和上述争议;第二,阐述如何以计算智能所赋予的"因果关系科学"为基础构建法学研究范式,而非仅仅"诠释性"与"相关性";第三,解释如何经由计算社会科学之方法(数据抓取、在线实验、网络分析、文本挖掘与内容分析、时空分析等),将微观个体层面的元数据推演至表征宏观整体的作为社会事实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