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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学视域下的违法性继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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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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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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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9-1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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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的违法性继承理论源于日本的行政法,经历了由早期完全否定违法性继承到后来逐渐承认的转变过程,形成了目前的不继承原则、例外继承的基本适用规则。该理论是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涉到法律行为中的先行行为与后续行为之间的关系,还关涉到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之间的关系,是贯穿于法律施行各环节的重要理论支撑,因此有必要将该理论纳入法学范畴进行讨论,重构其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违法性继承的适用范围、原则以及继承模式等进行更深入的探讨,以完善和发展该理论本身及我国的法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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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性继承
关联性行政行为
公定力
法安定性
权利救济
法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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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llegal inheritance
Related administrative behavior
Public determinacy
Law stability
Rights relief
Legal 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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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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