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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价值论视阈中“耻感”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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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诗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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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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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论丛》
2013年第5期75-8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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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德性与神性—康德伦理神学思想研究及现代启示”(10YJC720002)
汕头大学文科资助项目“中西伦理视域中耻感的存在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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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规范地理解,耻感就是人的行为与内化为个体的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发生差距甚至冲突时所产生的痛苦体验。因此,耻感不仅仅是一种主观情感的体验,本质上是一种自我评价活动。进一步说,耻感是自我评价活动的"理性"情感形式,它不但属于人类的高级情感即社会情感,而且是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的自觉形式。在评价活动中,无论在个体对社会道德准则和社会价值的自觉选择上、建设性的情感升华上,还是在个体之耻的意识形态化中,都彰显了自我评价活动的自觉。这种自觉更为明显地体现在道德自我评价活动的否定方式中,即耻感以自我评价活动的否定方式把握善,是一种道德自我赏罚的特殊情感形式。耻感的自我评价活动的自觉性表明"耻感表征一种主体自由能力",是"内在心灵世界的善"与"外在行为的善"的统一:在具体的伦理境遇中选择德性生活方式的主体意识与自由全面发展自身的自觉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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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耻感
自我评价活动
主体自由能力
内在心灵世界的善
外在行为的善
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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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48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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