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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彼得斯对教育内在性目的之论证及其相关评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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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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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台湾屏东大学教育行政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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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3-17,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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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彼得斯在1960年代,倡议运用概念分析的方法探索教育哲学,开创英美教育分析哲学的新篇章,时人誉为伦敦学派。他从概念分析的日常语用立场出发,认为教育目的内建于教育概念中,从而提出教育的本有内在目的,以抗拒外在目的可能对教育的不当指引。他也认为许多教育目的之争论,其实涉及的是程序原则之争,从而提醒吾人发掘教育目的时,掌握程序原则之重要。文章将检视彼得斯在各个年代对教育目的之论证及其相关二手评论,彰显分析方法之精神,并还原其主张之适切性。彼得斯的观点提出之时,就有伍德、威廉卓等学者指出,彼得斯从概念分析得出内建于教育概念的教育目的,并不具有必然性与客观性,彼得斯运用概念分析的方法,仍然只是反映他个人或特定的教育主张。伦敦学派后继者,对于彼得斯过于拘泥概念分析、内建的教育目的及先验式论证等方法论也有修正,纷纷提出新的教育目的证成方式。狄尔登首先从彼得斯对康德自由概念的分析中,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自主性之培养,成为伦敦学派旗帜鲜明的教育目的。怀特则进一步证成自主性、福祉、道德教育之关联,提出反省后欲求的满足的理性自主性,才是教育的重点。巴洛则从功利主义的观点出发,尝试重新诠释彼得斯教育的主张,巴洛甚至于认为彼得斯念兹在兹的程序原则,如自由、公平、尊重人等,都可从功利主义理念中得到证成。值得注意的是历经伦敦学派外的批评及学派内众弟子的捍卫或修正,彼得斯在其晚年提出民主价值的教育目的,已略微放松概念分析与教育的内建目的,畅谈民主价值,并从早年过于强调认知理解中迈向更广博的诉求,提出发展人伦道德、充实人类处境的知识、促进个人自我实现,甚至于为职业而准备等教育主张。文章认为彼得斯及其同僚弟子当年的相关讨论,仍可提供吾人今日从事教育哲学方法论上之参考,而其主张抗拒外在目的可能喧宾夺主教育内在目的之想法,对今日之教育走向也深具反思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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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目的
彼得斯
内在教育目的
分析的教育哲学
程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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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40-01
[文化科学—教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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