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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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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之戈 陈雁 《江苏丝绸》 2002年第1期32-34,共3页
服装企业内部管理网络建设是为了适应企业生产模式变化的需要和全球化市场竞争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它能够承担起生产、管理、市场等方面信息的储存、处理、交流和反馈的职责。本文讨论了内部网络建设的意义、网络结构与功能、... 服装企业内部管理网络建设是为了适应企业生产模式变化的需要和全球化市场竞争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它能够承担起生产、管理、市场等方面信息的储存、处理、交流和反馈的职责。本文讨论了内部网络建设的意义、网络结构与功能、网络配置及具体实施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服装企业 内部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网络结构 网络设计 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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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信息的法律性质界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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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潇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 2014年第6期70-73,共4页
"内部管理信息不公开"逐渐成为政府信息例外不公开的"第三条款"。但是内部管理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争议。许多法院把"履行职责"作为政府信息的限定条件,进而将日常工作中的内部管理信息... "内部管理信息不公开"逐渐成为政府信息例外不公开的"第三条款"。但是内部管理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在实践中却存在较大争议。许多法院把"履行职责"作为政府信息的限定条件,进而将日常工作中的内部管理信息排除在政府信息范围之外,与理论上和实践中人们对于内部管理信息的通常理解相悖。故本文欲通过探索上述分歧的成因,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对内部管理信息属于政府信息这一结论进行证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管理信息 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 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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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中“内部管理信息”的判定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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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艺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17-128,共12页
内部管理信息不予公开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进行规定后,法院通过个案对如何判定内部管理信息进行了回应。通过判决梳理,可见法官在审查时关注到内部管理信息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效力四个方面;其中... 内部管理信息不予公开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进行规定后,法院通过个案对如何判定内部管理信息进行了回应。通过判决梳理,可见法官在审查时关注到内部管理信息的主体、内容、程序和效力四个方面;其中"不具备外部效力"作为效力标准是法院判定内部管理信息的主要考察因素。然而针对现行规范的梳理却显示出不同的结论,信息所涉内容的"内部性"方是内部管理信息的核心,即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之外,属于"日常工作"中的内部管理事务;同时部门、地方性信息公开规范通过列举式规定,将人事信息、设备管理信息、内部规章制度列为内部管理信息的典型类别。以"内部性事务"作为内容标准判定内部管理信息相较于"不具备外部效力"作为效力标准而言,更符合立法原意且契合已有的规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内部管理信息 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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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信息的认定——基于上海等五省、市系列案件的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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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登峰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11-120,共10页
实务界多从行政状态、信息效力、行政职权性质、制定机关属性或信息内容等方面认定内部管理信息,但是不管采用何种认定方法,其结果都是将外部或内部行政过程中的诸多本应公开或实践中已经公开的信息纳入不公开的范围,不当地限制了公众... 实务界多从行政状态、信息效力、行政职权性质、制定机关属性或信息内容等方面认定内部管理信息,但是不管采用何种认定方法,其结果都是将外部或内部行政过程中的诸多本应公开或实践中已经公开的信息纳入不公开的范围,不当地限制了公众的知情权。比较外国相关立法例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立法目的分析,当政府信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可认定为内部管理信息:(1)记载或反映纯粹内部事务,对内外行政决策或决定的作出不产生直接影响;(2)不公开对公民监督行政机关不会造成不利影响;(3)公开对公民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没有利用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 不公开条款 内部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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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信息一般不公开的判断框架——基于法条规定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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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咏 《公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89-126,共38页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出现'内部管理信息'字样,此后其逐渐成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第三条款'。然而,规范并未提供对'内部管理信息'概念的具体解释,理论界也尚未就...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出现'内部管理信息'字样,此后其逐渐成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第三条款'。然而,规范并未提供对'内部管理信息'概念的具体解释,理论界也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实务部门难以应对相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导致我国信息公开豁免范围的弹性过大。本文拟从构建内部管理信息的判断框架着手,以内部管理信息的本质要件、限制条件及例外情况为主要关注点。其中,'日常性'和'内部性'是构成内部管理信息的本质要件;而'公开是否妨碍政府职责的履行'为其限制条件。在此基础上,还应当承认内部管理信息不公开存在例外,以完善整体的判断流程。内部管理信息的'一般'不公开,是利益衡量后的必然选择,文章将从'利益衡量的原则'、'利益的分类与定位'、'利益的比较'三个方面加以分析。针对利益衡量客观性不足的问题,则必须加强衡量时的论理。随着国情社情的变革,内部管理信息的公开程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甚至可以大胆设想由'公开为例外'转向全然公开。但基于如今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发展尚不充分的现实,我们还不能走得过远,必须先专注于限制不公开空间的工作。本文界定内部管理信息内涵外延的工作,仅仅是一个开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管理信息 构成要件 限制条件 例外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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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内部管理信息公开问题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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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晓萌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35-39,共5页
行政机关将内部管理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事项之外豁免公开政府信息的常用理由,这种现象值得关注。我国现阶段发展情况下,行政机关豁免公开内部管理信息具有一定正当性,但是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目的出发,... 行政机关将内部管理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事项之外豁免公开政府信息的常用理由,这种现象值得关注。我国现阶段发展情况下,行政机关豁免公开内部管理信息具有一定正当性,但是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目的出发,该类信息完全豁免公开的做法难以立足。行政机关更为审慎的做法是将内部管理信息视为相对豁免公开信息,在满足内部管理信息基本范畴的前提下,通过例外公开情形进行是否公开的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管理信息 相对豁免公开信息 例外公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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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内部管理信息化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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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天津经济》 2019年第2期26-28,共3页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财政部门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任务,财政管理工作也更复杂、敏感和艰巨。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自主研发了"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财政部门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任务,财政管理工作也更复杂、敏感和艰巨。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自主研发了"工作纪实分析管理系统"。该系统一方面适应了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实现了协同化、标准化的工作方式,另一方面有效促进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的提高,降低了行政成本。本文以"工作纪实分析管理系统"为研究对象,系统探讨部门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强化管理的途径及工作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管理信息 工作纪实分析管理系统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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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出版财务管理信息化势在必行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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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其友 《大学出版》 2002年第1期47-49,共3页
关键词 出版社 管理方式 电子商务 内部管理信息系统 出版财务管理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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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文件类型限制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会议纪要”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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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弘弘 吴晓旭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62-168,共7页
政府文件作为承载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在国家治理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文件治理"。"文件"的公开就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政府"会议纪要"作为一种常见的政府文件... 政府文件作为承载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在国家治理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文件治理"。"文件"的公开就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政府"会议纪要"作为一种常见的政府文件,在实务与理论界引发的争论可见一斑。实践中人民法院更倾向于保障不公开政府会议纪要所保护的利益,且说理较为笼统、逻辑性差,这一做法实际掩盖了政府文件形式下的复杂内容与性质,限缩了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应当突破文件类型限制,以分析"会议纪要"所含信息性质的方法取代只根据外在形式做出是否公开的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公开 信息管理 会议纪要公开 内部管理信息 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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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物流中心内部MIS的建设思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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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瑞峰 《中国港口》 2000年第4期37-38,共2页
关键词 港口物流中心 电子商务 网络 内部管理信息系统 电子数据交换系统 MIS E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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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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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杰 《公安研究》 2015年第5期59-63,共5页
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例在公安部门呈井喷式爆发状态,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复议、诉讼等行政争议也相应地保持高增长态势。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文规定的粗线条性,导致各级行政机关乃至人民法院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例在公安部门呈井喷式爆发状态,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复议、诉讼等行政争议也相应地保持高增长态势。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文规定的粗线条性,导致各级行政机关乃至人民法院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上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困惑。为推动高效、规范行政和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实现平衡,应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推进行政行为过程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公开 过程性信息 内部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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