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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再审审查程序的反思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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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雅妮 卢小倩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4期69-77,共9页
民事再审审查程序是民事再审审理程序的前置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权,过滤不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具有重要价值。当前,虽然我国立法已从管辖法院、审查方式、申请再审事由等方面对该程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仔细... 民事再审审查程序是民事再审审理程序的前置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权,过滤不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具有重要价值。当前,虽然我国立法已从管辖法院、审查方式、申请再审事由等方面对该程序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仔细审视,民事再审审查程序仍存在再审申请的管辖法院不利于发挥各级法院应有职能、申请再审原则上免交案件受理费不利于控制再审审查案件数量、以书面审查为主的审查方式不利于保障申请人程序参与权以及“新证据”的认定标准不利于统一再审审查的结果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民事再审审查程序,正确定位四级法院的审级职能,应将再审申请的管辖法院统一规定为原审法院,完善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费交纳规则,提升询问、听证等审查方式的适用频率,并正确把握再审审查阶段“新证据”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再审审查 再审管辖 审查方式 再审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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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抗诉实证研究——以360份裁判文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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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辞 纪凯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87-100,共14页
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的中心。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错误与量刑错误是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的主要理由。从再审抗诉结果上看,绝大多数抗诉意见都得到法院支持;从再审抗诉质量上看,检... 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的中心。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错误与量刑错误是检察机关提起再审抗诉的主要理由。从再审抗诉结果上看,绝大多数抗诉意见都得到法院支持;从再审抗诉质量上看,检察机关对实体性问题提出再审抗诉的质量高于对程序性问题的抗诉质量;从再审抗诉功能的实践样态上看,再审抗诉的追诉色彩浓厚,纠错功能突出,检察机关的中立地位偏移,监督属性不足。检察机关应回归客观中立立场,严格控制不利于被告人再审抗诉的提起,实现再审抗诉“实体+程序”双轮驱动,提升再审抗诉工作质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再审程序 刑事再审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 法律监督 检察官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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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新证据的类型化及运用路径研究
3
作者 金明浩 闫湘之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4年第6期146-155,共10页
相较于原审,再审新证据皆为逾期举证,但《民事诉讼法》对逾期举证主观方面未差异对待,而是进行训诫或罚款后均可采纳,造成举证责任原审和再审冲突,原审还会被误定为错案,亦有放纵不诚信诉讼之嫌。为充分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原审结束... 相较于原审,再审新证据皆为逾期举证,但《民事诉讼法》对逾期举证主观方面未差异对待,而是进行训诫或罚款后均可采纳,造成举证责任原审和再审冲突,原审还会被误定为错案,亦有放纵不诚信诉讼之嫌。为充分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原审结束后因新发生事实形成的证据,不宜通过启动再审使用。对新证据主观认知和形成时间两个角度进行差异化分类,即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逾期举证均给予机会且不处罚,对影响自身重大利益的处罚后采纳,其余故意逾期者均不采纳。对原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宜采用变更判决方式拓展运用路径,以维护原判权威,同时保护当事人权益,提升司法效率,节约审判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 新证据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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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再审“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启动规则”研究
4
作者 刘仁琦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03-111,共9页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错必纠”,并不区分启动事由上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或“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刑事再审的启动主体、启动事由、运行规范等都为实现纠错功能而运转。为维护法的安定性、法的权威性,...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错必纠”,并不区分启动事由上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或“不利于被告人利益”,刑事再审的启动主体、启动事由、运行规范等都为实现纠错功能而运转。为维护法的安定性、法的权威性,应回归刑事诉讼客体理论,确立案件事实及其法律评价在刑事司法程序运行中的价值,夯实刑事再审的客体内容,厘定生效裁判效力的涵摄范围;为禁止法院、检察院为“不利于被告人利益”而启动再审程序。实质上,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应确立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同一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形式上,明确“不利于被告人利益”的启动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的安定性 刑事再审 既判力 不利于被告人利益 启动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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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启动:路径选择与理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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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烁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41-56,共1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如何优化刑事再审的启动路径学界未有定论。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和1818份再审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知,再审启动路径在实践中呈现出三重特征,依职权开启再审远甚于依申请开启、原审人民法院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如何优化刑事再审的启动路径学界未有定论。结合官方统计数据和1818份再审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知,再审启动路径在实践中呈现出三重特征,依职权开启再审远甚于依申请开启、原审人民法院启动多于上级人民法院启动、检察机关抗诉趋于主流。对这一现状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加以检视:从刑事既判力理论出发,再审启动应保持克制、审慎,依职权启动再审并不合于这一要求;从主体中立性角度切入,再审审查主体难以规避利益勾连、祛除主观预断,致使申诉驳回率较高;从职能复合性视角观之,再审抗诉兼具诉讼职能和监督职能,能否直接启动再审有待考量。有鉴于此,应当剥离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之权力,重新配置“二元化”申诉审查主体,并依据抗诉事由区分再审抗诉效力。通过以上完善路径,可以构建再审与非常上诉并行的非常救济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再审启动 再审申诉 刑事既判力 再审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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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不利被告之再审”的检视与重塑
6
作者 胡维潇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30-42,共13页
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政策指导下,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设计更多侧重个案实体公正,“不利被告之再审”较为常见。认罪认罚案件中,由于再审启动主体多样化、事由宽泛化、不利变更普遍化等原因,导致被告人陷入因同一行为受到重复... 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政策指导下,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设计更多侧重个案实体公正,“不利被告之再审”较为常见。认罪认罚案件中,由于再审启动主体多样化、事由宽泛化、不利变更普遍化等原因,导致被告人陷入因同一行为受到重复追诉与审判,甚至是加重刑罚的双重危险境地,从而丧失认罪认罚时理应获得的司法机关已认可的从宽处罚利益,这有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多元价值目标。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语境下,刑事再审程序应当秉持特殊救济之功能定位,从有错必纠转向有限纠错,以必要性和有限性标准对“不利被告之再审”的启动事由和启动时效作严格限制,谨慎通过再审程序对认罪认罚被告人刑罚作出实质不利变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再审 不利被告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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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4]9号)
7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24年第5期14-16,共3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再审检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检察建议 解放军军事法院 习近平法治思想 生产建设兵团 全面贯彻 检察机关 司法公信力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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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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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4年第3期14-35,共22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放军军事法院 加强和规范 生产建设兵团 提级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 提审 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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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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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4年第4期35-37,共3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放军军事法院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 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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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3]18号)
10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24年第3期21-23,共3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为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程序,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放军军事法院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 生产建设兵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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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院不得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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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易延友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45-159,共15页
人民法院启动再审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部分,其既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也包括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来看,允许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 人民法院启动再审是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一部分,其既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也包括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来看,允许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的做法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和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部分案件中还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还是混合法系,无论是否允许法院启动再审,都不允许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允许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再审的制度在当今已经不具有任何正当性。从实务的角度,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停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从立法的角度,应当明确禁止人民法院启动不利于被告人再审的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 不告不理原则 控审分离原则 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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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级上提的科层失调及其优化——民事再审修法效果的计量法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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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慰星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97-110,共14页
民事再审修法以再审之诉为导向,却并未完全实现赋能当事人再审诉权的目标。对历次再审修法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可发现上提审级之后,终审法院与再审法院存在科层间的上下失调,且再审科层内部的非正式关系也导致再审立案审查标准的权变性... 民事再审修法以再审之诉为导向,却并未完全实现赋能当事人再审诉权的目标。对历次再审修法的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可发现上提审级之后,终审法院与再审法院存在科层间的上下失调,且再审科层内部的非正式关系也导致再审立案审查标准的权变性,造成结案率绩效考核压力下的再审纠错等审级机能退化,并滋生了委托终审法院化解案件和牟利再审申请盛行等内外部科层问题。进一步的再审数据相关性分析表明,落实再审之诉与上提审级的修法目标,首在固化再审立案标准的“形式化”审查属性,避免依据立案数量进行的非正式立案标准调整,同时剔除再审结案率考核指标并改造再审法院内部的组织运作,促进专门化再审团队和人工智能辅助裁判发展,以强化一种去人格化的再审纠错机能。为杜绝诉前化解对再审机能异化,应建立衔接上述形式审查立案后的庭前实质审查程序以及优化再审调解程序,并取消案件再向终审法院回转的再审立案化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上提审级 计量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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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与重构: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的规范路径——以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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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河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55-60,共6页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从审判权运行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角度,创新性提出民事再审申请的改革事项。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在试点地区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从机制、标准、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四级法院职能定... 《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从审判权运行与当事人诉讼成本的角度,创新性提出民事再审申请的改革事项。此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在试点地区开展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从机制、标准、程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完善了再审申请“补充救济”程序,真正搭建起梯次过滤、层级相适的案件分布格局,确保再审申请制度与配套机制相适宜。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入手,分析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程序运行现状,重新审视再审申请权的性质价值和功能作用,有助于从制度和实践层面科学合理地构建民事再审申请立案程序,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和维护司法既判力之间寻求更好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立案 审级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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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之关系研究
14
作者 朱逸安 《丽水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5-24,共10页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正式确立为两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两者目的相同,适用范围重合,致使实践中各地各级检察院法院各行其道,司法资源和司法权威随之折损。为实现再审... 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正式确立为两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两者目的相同,适用范围重合,致使实践中各地各级检察院法院各行其道,司法资源和司法权威随之折损。为实现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功能效益的最大化,学界对其适用范围提出了“平行适用”和“先后适用”两种模式。通过对现行立法规则的解读以及实践运行状况的考察,文章提出构建“再审检察建议置前,抗诉置后保障”的二阶化监督模式,同时辅之以相关配套措施,打造“刚柔相济”的再审检察建议及良性互动机制,以全面实现检察监督的精准化、高效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检察监督 民事再审 再审检察建议 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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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视域成下民事再审审查程序与审判组织的承接与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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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 《人民法治》 2023年第24期48-49,共2页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低门槛”“零成本”,让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而因一审民事案件的向基层下沉和当事人申诉的向上选择,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纠错职能的要求,导致出现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大量... 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和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低门槛”“零成本”,让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而因一审民事案件的向基层下沉和当事人申诉的向上选择,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纠错职能的要求,导致出现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大量向高级人民法院汇聚的现象。高级人民法院因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急速增长引发的“人案矛盾”成为司法新难题。为解决这一现实冲突,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繁简分流成为不得不讨论的新课题,而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简多繁少的自身特性,以及部分先行先试法院的成功经验均提醒我们,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繁简分流不仅具有现实紧迫性,更具有高度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案登记制 繁简分流 民事再审审查 民事案件 再审 现实冲突 零成本 自身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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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困境及完善路径
16
作者 董梦良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3年第4期58-60,共3页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早已有之,但直至2012年才被正式纳入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柔性途径,在功能上与民事抗诉相并列。但是回顾再审检察建议入法之后的这十年,...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早已有之,但直至2012年才被正式纳入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再审检察建议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柔性途径,在功能上与民事抗诉相并列。但是回顾再审检察建议入法之后的这十年,这项诞生于本土司法实践的检察建议制度已经逐渐显现出诸多问题。立法所期待的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双轨制”监督模式在司法实践中效果有限,再审检察建议的使用率以及采纳率较之于立法之前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出现这些司法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破除当下的司法困境,我国应当深挖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度价值和机制障碍,并逐步从立法以及司法层面对当下的再审检察建议制度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检察建议 司法困境 立法完善 司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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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书(x检民监xx号)
17
《青海检察》 2023年第1期15-16,共2页
天峻县某企业因赵某甲、张某某、赵某乙、赵某丙与巴某某、李某某、邢某某、天峻县某企业、德令哈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西宁市某区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监督。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16年11月7日,赵某甲、张某某、赵... 天峻县某企业因赵某甲、张某某、赵某乙、赵某丙与巴某某、李某某、邢某某、天峻县某企业、德令哈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西宁市某区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监督。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16年11月7日,赵某甲、张某某、赵某乙、赵某丙起诉至西宁市某法院称,巴某某向出借人赵某丁(已去世)借款1500000元未偿还,请求判令巴某某向赵某丁的继承人赵某甲、张某某、赵某乙、赵某丙偿还借款1500000元、利息165000元,总计1665000元;李某某、邢某某、天峻县某企业、德令哈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承担 民事判决 再审检察建议 天峻县 民间借贷纠纷 出借人 给付责任 德令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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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引入再审程序的制度性探析
18
作者 王亚平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3年第10期39-39,共1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前置性程序。其性质并非属于行政裁决,也不同于商事、土地、体育等民间仲裁,而是一种独立的介于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准司法性裁判。双方当事人就裁决结果,不得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得提起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前置性程序。其性质并非属于行政裁决,也不同于商事、土地、体育等民间仲裁,而是一种独立的介于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准司法性裁判。双方当事人就裁决结果,不得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再审则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权限重新进行审理的纠错程序。在以往的立法制度设计当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作为独立的准司法性程序,并未引入再审的制度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不便之处。本文以《人社部、最高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文件颁发为契机,结合办案实践经验进行探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起行政诉讼 法定权限 办案实践 行政裁决 再审程序 立法制度 制度理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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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书 X检民监XX号
19
作者 X检民监XX号 《青海检察》 2023年第2期23-25,共3页
张某某(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与马某某(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青02民终3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18年5月16日,张某某起诉至青海省海东市平... 张某某(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与马某某(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青02民终3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2018年5月16日,张某某起诉至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令马某某归还借款100000元,利息、违约金21000元,代理费5000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判决书 被上诉人 再审检察建议 民间借贷纠纷 海东市 违约金 二审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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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第三人申请再审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分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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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麟 《长江蔬菜》 2023年第6期7-9,共3页
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和则天下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村社会纠纷对治国安邦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培养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本栏目以近年来“三农”领域内发生的具体维权事件为着眼点,结合相关法律... 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和则天下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农村社会纠纷对治国安邦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培养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本栏目以近年来“三农”领域内发生的具体维权事件为着眼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处理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异议 申请再审 案外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 治国安邦 维权事件 自我保护意识 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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