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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案件再犯罪危险性评估的初步考察报告———以G省监狱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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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伟君 《楚天法治》 2022年第21期217-222,共6页
提升假释的适用率是刑罚执行变更工作的必然方向,但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的改善.究其原因,再犯罪危险性评估是一道难以逾越的核心关卡.实践中,各单位实质关停假释通道者居多,也存在架空“没有再犯罪危险”这一假释条件办案的做法.个别... 提升假释的适用率是刑罚执行变更工作的必然方向,但长期以来未能得到有效的改善.究其原因,再犯罪危险性评估是一道难以逾越的核心关卡.实践中,各单位实质关停假释通道者居多,也存在架空“没有再犯罪危险”这一假释条件办案的做法.个别单位运用排除法、限制法自行设计评估量表,采取貌似“定量”实为“定性”的评价法,将假释、减刑案件的审前程序不予区分,致使对再犯罪危险的把握、评估依据的运用以及认证权力的运作等均出现失范现象.改变这一现状,首要应当改变抽象的“没有再犯罪危险”为具体的量化指标,同时,纠正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对象、调查项目,完善假释案件的终身问责制,方可有效实现假释制度激励罪犯重归社会的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犯罪危险性评估量表 要件事实 评估依据 认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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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治理视域下假释“再犯罪危险”的评估失范与规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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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霞 孙爱民 刘丽杰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176-188,共13页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作为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对未然事实的评估。但其内部逻辑冲突、缺乏细化的评定标准及风险责任的利益抉择等导致假释适用率低、文书说理不足、具体罪名把握上差异较大。基于司法治理功能的考量,按照合理分担风险及提...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作为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对未然事实的评估。但其内部逻辑冲突、缺乏细化的评定标准及风险责任的利益抉择等导致假释适用率低、文书说理不足、具体罪名把握上差异较大。基于司法治理功能的考量,按照合理分担风险及提升司法能力要求,充分考虑社会支持与“黑盒子理论”,再犯罪危险的量化评估可区分主体功能,分为刑罚改造因子、预防性因子和可控性因子,分别归属监狱、法院、社区矫正机构,方可回归监狱再社会化的改造功能。强化法院专业且综合的全面审查地位,突出社区矫正机构查控和矫正作用,监狱、法院、社区矫正机构各司其职,又与其他主体互通配合搭建大数据查控平台,使假释制度发挥最大效能,确保行刑社会化最大经济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 再犯罪危险 职能区分 量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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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再犯罪危险性”条件的证明机制——基于假释适用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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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暾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1期23-36,共14页
假释制度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提高假释适用率是世界各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行《刑法》关于假释适用条件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合理理解与认定,是正确执行假释制度的关键所在,也是影响假释适用率... 假释制度是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提高假释适用率是世界各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行《刑法》关于假释适用条件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合理理解与认定,是正确执行假释制度的关键所在,也是影响假释适用率的重要因素。从立法层面上看,假释“再犯罪危险性”标准的认定过于含混不清,造成司法机关在审理假释案件时过于谨慎,从而使假释的适用率一直处于低位徘徊水平。通过对假释“再犯罪危险性”的条文进行理论解读,发现假释“再犯罪危险性”可以从报应刑因素、预防刑因素和社区可控性因素等层面进行司法认定,并引入量化证明方法,确定假释“再犯罪危险性”的危险区别系数,并参照风险位阶表,得出是否准予假释的意见,实现假释适用条件的相对标准化与客观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 适用条件 再犯罪危险 证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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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适用中检察机关量化评估再犯罪危险的方式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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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舒媛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4期3-6,共4页
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派驻+巡回”检察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巡回检察成果,以“巡回切入、派驻跟进”的方式,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可以将大数据作为筛选假释案件线索的实现路径,有效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监... 检察机关应当发挥“派驻+巡回”检察机制优势,充分运用巡回检察成果,以“巡回切入、派驻跟进”的方式,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可以将大数据作为筛选假释案件线索的实现路径,有效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对既符合减刑又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监狱未优先提请假释的,应依法监督监狱优先提请假释。办理假释监督案件时,可以对“再犯罪的危险”进行指标量化评估,增强判断的客观性、科学性,并坚持以证据为中心,提升假释监督案件的实质化审查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派驻+巡回”检察机制 大数据监督模型 线索发现 再犯罪危险指标量化评估 优先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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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适用中的再犯罪危险评估问题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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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翟中东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5-28,共14页
假释中再犯罪危险评估早于20世纪初就已有探索。经过近百年的不断研究,再犯罪危险评估工具已经发展出4代产品。《刑法修正案(八)》将"没有再犯罪危险"规定为假释适用的重要要件。我国假释工作迎来了使用再犯罪危险评估工具的... 假释中再犯罪危险评估早于20世纪初就已有探索。经过近百年的不断研究,再犯罪危险评估工具已经发展出4代产品。《刑法修正案(八)》将"没有再犯罪危险"规定为假释适用的重要要件。我国假释工作迎来了使用再犯罪危险评估工具的新时代。目前,伯杰斯的再犯罪危险评估量表、欧林的再犯罪危险评估量表、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再犯罪危险评估量表,是很值得我们研究的量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 再犯罪危险评估 定量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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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假释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其推广路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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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萍萍 《犯罪研究》 2015年第6期67-78,共12页
我国假释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率非常低,有悖于世界行刑社会化的大趋势。假释率低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法律规定的不合理,也有人为设置的假释障碍,更因为假释实质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致使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不轻易适用假释,现实中也由... 我国假释制度在实践中的适用率非常低,有悖于世界行刑社会化的大趋势。假释率低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法律规定的不合理,也有人为设置的假释障碍,更因为假释实质条件不具有可操作性致使刑罚执行机关和法院不轻易适用假释,现实中也由于外籍犯增多而难以适用假释制度。我们要推广假释的适用,应当有针对性地改善假释的适用条件,形成并完善量化的再犯罪危险评估模式,摒弃比例限制和责任倒查制度,重视对外籍犯的假释适用,通过这些途径提高假释率,顺应行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率 假释的适用条件 再犯罪危险评估 责任倒查 外省籍犯的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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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实质条件及其评估保障机制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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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邦俊 赵聪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6-115,共10页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假释适用的关键,它反映了假释的价值追求。我国1997年刑法将'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作为假释的实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进行了解释~①,但'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 假释的实质条件是假释适用的关键,它反映了假释的价值追求。我国1997年刑法将'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作为假释的实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进行了解释~①,但'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仍不清晰。针对理论质疑与操作的困难,《刑法修正案(八)》将假释的实质条件修改为'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考察各国有关假释条件的规定,虽然各不相同,但'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在实践中必须坚持的本质条件。需要引入以'善良公民'为中心的'再犯评估'系统,构建相应的保障机制。如此,我国的假释工作才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实质条件 不致危害社会 没有犯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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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区矫正中的“裁前风险评估”——实体与程序的双重展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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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迟大奎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69-76,共8页
'裁前风险评估'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其仅仅是辅助法官做出裁判所依据的诉讼资料,并且仅具有参考价值,风险评估的结论对法官没有约束力。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裁前风险评估'却让法官承担了过度的司法责任,并出现司法... '裁前风险评估'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其仅仅是辅助法官做出裁判所依据的诉讼资料,并且仅具有参考价值,风险评估的结论对法官没有约束力。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裁前风险评估'却让法官承担了过度的司法责任,并出现司法行政权反制司法裁判权的现象。'风险评估'不具有精确性且实体上的规范性缺失,是风险评估不能够拘束法官的原因。面对'裁前风险评估'在实践中的困境,应该从程序面上着手,建立'再犯罪危险'的诉讼对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裁前风险评估 再犯罪危险 对谈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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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司法中的危险评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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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溯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91-99,共9页
评估罪犯未来犯罪活动的风险一直是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任务。随着循证司法活动的开展,危险评估工具被引入刑事司法系统中。在美国,危险评估工具经过四代更迭,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技术。与临床判断相比,危险评估在预测准确性、降低司... 评估罪犯未来犯罪活动的风险一直是刑事司法体系的重要任务。随着循证司法活动的开展,危险评估工具被引入刑事司法系统中。在美国,危险评估工具经过四代更迭,已经发展成为较为成熟的技术。与临床判断相比,危险评估在预测准确性、降低司法成本和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优势,因而被广泛应用于从警务到刑罚执行的各个阶段。当然,危险评估工具在透明性、准确性等方面仍存在疑问,甚至存在违反宪法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等基本原则的危险。通过建立问责机制,提升危险评估工具的透明度、有效性和公平性,才能确保危险评估得到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评估 准确性 透明度 平等保护 再犯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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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平刻上标尺——假释罪犯人身危险性的心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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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一呜 《中国监狱学刊》 2013年第5期56-61,共6页
假释案件审理中缺乏人身危险性科学评估机制的现状,已经成为当前推动假释适用的一大瓶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在法院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引入心理评估机制审理假释案件的探索路径。人身危险性心理评估显示出可量化优势,但实践... 假释案件审理中缺乏人身危险性科学评估机制的现状,已经成为当前推动假释适用的一大瓶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在法院庭前、庭中和庭后全方位引入心理评估机制审理假释案件的探索路径。人身危险性心理评估显示出可量化优势,但实践中有些问题还有待探索,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罪犯人身危险性可能是将来的一种优选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犯罪危险 假释审理 心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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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缓刑适用实质条件具体化的实践考察与路径新探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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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包国为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81-186,共6页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用语比较抽象和原则。实务样态显示,司法机关在探索缓刑适用实质条件具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规范解释层面上,缓刑考察因素"单一",而非"综合",缓刑适用规则的可操作化...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用语比较抽象和原则。实务样态显示,司法机关在探索缓刑适用实质条件具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规范解释层面上,缓刑考察因素"单一",而非"综合",缓刑适用规则的可操作化路径不具有可行性;规范适用层面上,缓刑适用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解决缓刑适用实质条件具体化问题的路径是,以"特殊预防论"为理论基础,明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涵义及其考察因素,制定科学的缓刑评估量表以代替缓刑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缓刑实质条件 犯罪情节 悔罪表现 没有犯罪危险 缓刑评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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