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票据追索权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之初探
- 1
-
-
作者
赵海盟
-
机构
安徽大学
-
出处
《巢湖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46-50,共5页
-
文摘
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中,原告向两个以上前手行使追索权,法院在判决中支持原告追索权时,是否可以根据票据被追索权人的请求同时判决支持对其前手的票据再追索权,而不需要票据追索权案件中的被追索人另行起诉,主张该权利。从法的价值角度出发,票据追索权案件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迎合了法的自由、正义、秩序的基本价值,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票据追索权案件判决中明确票据再追索权具有立法上的可行性,同时对法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当前法学理论上的阻碍,立法上应当对其内涵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对撤诉、上诉、答辩期间等配套制度作出规定。
-
关键词
票据再追索权
法的价值
立法界定
-
Keywords
the re-recourse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
the value of law
legislative definition
-
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论票据权利中的追索权
被引量:1
- 2
-
-
作者
王世声
-
机构
兰州大学法律系
-
出处
《科学.经济.社会》
2000年第3期63-67,共5页
-
文摘
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追索权的性质、行使及效力进行了分析 。
-
关键词
追索权
第一次追索权
再追索权
权利丧失
权利行使
票据权利
救济制度
-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票据无权代理的界定与效力分析
被引量:1
- 3
-
-
作者
董霞
-
机构
烟台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26-127,共2页
-
文摘
票据无权代理的内涵不同于民事无权代理,民事无权代理包括狭义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及表见代理三部分,但在票据法上除非特指则无权代理仅指狭义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后果是由代理人承担票据责任,取得票据权利。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无权代理可以产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
关键词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表见代理
再追索权
追认权
-
分类号
DF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论票据关系中的追索权
- 4
-
-
作者
郭惕平
-
机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出处
《法律适用》
1993年第3期26-28,共3页
-
文摘
票据关系中的追索权,是指票据未获付款或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致使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法行使时,持票人或背书人可向其前手要求清偿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一种票据权利.本文研究和探讨追索权的种类、主体、客体、行使、效力和丧失等问题.
-
关键词
再追索权
持票人
票据关系
被背书人
票据债务人
付款人
拒绝证书
承兑人
实质要件
票据权利
-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略论票据保证
- 5
-
-
作者
屠世超
-
出处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1期47-50,共4页
-
文摘
本文论述票据保证的有关法律理论问题,具体分析票据保证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及与民事保证的区别、票据保证人应具备的资格、票据保证的格式及不按规定格式作出的处理原则以及票据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
-
关键词
票据保证
票据债务人
被保证人
保证责任
票据权利
《票据法》
持票人
记载事项
担保票据
再追索权
-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
题名清偿票据贴现担保之债务不属于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 6
-
-
作者
符望
王珊
-
机构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出处
《人民司法》
2015年第20期57-60,共4页
-
文摘
【裁判要旨】票据贴现后引发的担保追偿的债务并非票据债务,清偿该债务亦不能使当事人取得票据追索权。汇票出票人的追索权/再追索权之行使,并非不受时间限制,而是限定于票据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
关键词
再追索权
票据贴现
票据保证
出票人
东风公司
票据权利
债务关系
德丰
拒绝承兑
清偿债务
-
分类号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票据时效”时效在哪儿?
- 7
-
-
作者
迟智广
-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
1999年第10期59-60,共2页
-
-
关键词
票据时效
持票人
票据权利
再追索权
支票出票人
《票据法》
承兑人
背书人
出票日
消灭时效
-
分类号
D92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汇票被申请公示催告之后……
- 8
-
-
作者
徐丹丹
张亚琼
-
出处
《中国审判》
2013年第3期82-83,共2页
-
文摘
正是票据追索权纠纷还是侵权纠纷?汇票几度转手背书人遭后手索赔2006年9月30日,武汉市源兴纸业有限公司向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付款行是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汇票到期日为2007年3月30日。不久,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公司。此后,汇票又经三度转手被转让给山东莱芜市天鲁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鲁公司),但转手过程中中间人均未在被背书人处签章。后该汇票到了张某手中。
-
关键词
公示催告程序
汇票到期
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法
除权判决
再追索权
武汉市
背书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中级人民法院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