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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原则下冒名行为的体系展开
1
作者 祁红 《争议解决》 2024年第4期291-298,共8页
冒用他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于民法上产生何种效果,学界目前的主流观点有二:代理行为说与善意取得说。其中代理行为说较为典型,将冒名行为的私法效果依据相对方的身份注意程度,从而适用不同的制度规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冒名行... 冒用他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于民法上产生何种效果,学界目前的主流观点有二:代理行为说与善意取得说。其中代理行为说较为典型,将冒名行为的私法效果依据相对方的身份注意程度,从而适用不同的制度规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冒名行为的类型层出不穷,例如冒用他人名义处分自己之物时,现有的学说难以进行妥善的处理,对此,需要回归到法律行为本身,依据分离原则将冒名行为分为冒名负担行为与冒名处分行为,通过解释当事人的表意内容确定行为类型与法律关系主体,进而明确负担行为中的冒名实为欺诈,处分行为中的冒名实为无权处分,从而清晰法律关系,权衡保障当事人间的利益,得出更精确且具说服力的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行为 负担行为 分离原则 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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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市场主体登记撤销案件的法律适用
2
作者 富家奇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6期59-60,共2页
市场监管部门是法定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不时会接到被冒名人反映自己“被冒名”、“被股东”“被法人”(指法定代表人),或是自己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被除名”,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撤销该等虚假登记的线索。这类行政执法案... 市场监管部门是法定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不时会接到被冒名人反映自己“被冒名”、“被股东”“被法人”(指法定代表人),或是自己作为股东、法定代表人“被除名”,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撤销该等虚假登记的线索。这类行政执法案件就是实务中常说的“冒名登记撤销案件”或者“虚假登记撤销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撤销案件 登记机关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部门 冒名 法定代表人 除名 虚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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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撤销冒名登记:性质厘定、法律适用及制度完善
3
作者 宋国涛 《行政与法》 2023年第2期110-119,共10页
近年来,在商事制度改革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制度漏洞以冒用他人身份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现象。国家以及部分地方登记机关为解决这一问题先后进行了相应的制度探索,但对于撤销冒名... 近年来,在商事制度改革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红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制度漏洞以冒用他人身份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现象。国家以及部分地方登记机关为解决这一问题先后进行了相应的制度探索,但对于撤销冒名登记行为的性质及其适用法律等问题仍存在争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与配套规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颁行,为登记机关撤销冒名登记行为的性质厘定和法律适用等提供了规范依据,未来仍需在此基础上配套和细化相应制度,以达到完善撤销冒名登记制度体系之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主体 登记机关 冒名登记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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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保护原则视阈下冒名顶替罪完成形态探析
4
作者 王烁宏 《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6期70-75,共6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冒名顶替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的适用仍处空白。法益是判断“着手”与既遂的核心,要区分本罪的各形态,就要先厘清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取得相应资格公正性。判断本罪基本犯的着手,要以目的行为“顶替”为基准...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冒名顶替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的适用仍处空白。法益是判断“着手”与既遂的核心,要区分本罪的各形态,就要先厘清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取得相应资格公正性。判断本罪基本犯的着手,要以目的行为“顶替”为基准;判断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的着手,关键在于对“组织、指使”的理解。“组织”就是通过招募、雇佣、纠集、引诱、介绍、强迫等手段,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指使”就是教唆他人冒名顶替他人三类资格的行为。判断本罪是否既遂的关键在于认定本罪的性质,本罪的基本犯是行为犯,而本罪组织、指使型犯罪则是结果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 法益保护原则 冒名顶替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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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消费交易中冒名风险的归责与分配 被引量:1
5
作者 张尧 《广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278-288,共11页
对于信用卡冒名风险,我国司法实践区分真卡与伪卡而产生了不同的归责效果。但无论是因信用卡被盗、遗失等原因导致真卡盗刷交易,还是伪卡盗刷交易,本质上都是非基于持卡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了对权利外观的占有或控制,对该风险的分配均应... 对于信用卡冒名风险,我国司法实践区分真卡与伪卡而产生了不同的归责效果。但无论是因信用卡被盗、遗失等原因导致真卡盗刷交易,还是伪卡盗刷交易,本质上都是非基于持卡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了对权利外观的占有或控制,对该风险的分配均应基于外观主义的法理,原则上应类推适用表见代理规则。如欲由持卡人本人承担盗刷所产生的损失,除了满足“行为人具有权利外观”以及“相对人基于善意无过失而对该外观产生信赖”等条件之外,尚需从风险原则的角度证明持卡人的归责性。据此,挂失后的损失应由发卡机构承担,但对于挂失之前的损失,只有信用卡卡片或密码是基于持卡人的意思而交由第三人的情形下,发卡机构才能基于表见代理规则而请求由持卡人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冒名 外观主义 表见代理 风险原则 抗辩权切断条款 归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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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篡改档案行为犯罪化的理论证成与立法设计——从冒名顶替和篡改志愿行为切入
6
作者 袁韬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4-70,共7页
近些年来伪造、篡改档案行为频发,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充分的刑罚当罚性,不仅危及档案工作的公信力,还侵害公民的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宪法性权利,通过行政与民事手段治理此类行为均存在缺陷。但是,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设立伪造... 近些年来伪造、篡改档案行为频发,且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充分的刑罚当罚性,不仅危及档案工作的公信力,还侵害公民的受教育权、劳动权等宪法性权利,通过行政与民事手段治理此类行为均存在缺陷。但是,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设立伪造、篡改档案罪这一独立罪名,导致对该行为的刑事规制面临罪名适用不当、惩治效果不足、震慑作用有限的困境,因此刑事立法亟须将伪造、篡改档案的行为犯罪化。《刑法》增设伪造、篡改档案罪能够回应档案治理的现实需求、体现刑法的积极主义立法观、促进档案治理行刑有效衔接的实现,立法过程中可借鉴国内既有的档案类犯罪的立法经验和参考域外伪造、篡改档案类犯罪的立法实践。应当明确伪造、篡改档案罪的保护法益、体系地位和犯罪构成,厘清本罪与其他相关罪名的犯罪竞合问题和本罪的犯罪形态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档案 篡改档案 犯罪化 冒名顶替 篡改志愿 档案犯罪 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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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罪行为方式、犯罪主体的规范诠释与完善
7
作者 周新垒 《法学(汉斯)》 2023年第1期207-216,共10页
对冒名顶替罪的诠释应遵循立法初衷,以体系性视角展开分析。冒名顶替罪保护的法益为复合法益,其中社会管理秩序为核心内容,公民受教育权为价值内涵,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为外在表现。盗用和冒用应属包含关系,冒用涵盖了经他人授权而使用的... 对冒名顶替罪的诠释应遵循立法初衷,以体系性视角展开分析。冒名顶替罪保护的法益为复合法益,其中社会管理秩序为核心内容,公民受教育权为价值内涵,自然人的人格权益为外在表现。盗用和冒用应属包含关系,冒用涵盖了经他人授权而使用的情形。顶替指挤占并取代他人实际取得的高等教育入学资格的行为,因此受害人是否入学不影响犯罪成立。对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范围应以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种类为依据进行认定,不应拘泥于培养模式和授课形式。冒名顶替罪与刑法第280条、第280条之一构成刑法中的“盗窃身份罪”体系,应将三罪理解为吸收关系,以厘清犯罪竞合问题,并加强本罪司法适用率。对顶替者适用刑罚应恪守宽严相济和教育改造理念,对组织、指使者应当从重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做限缩解释,即滥用职权实质帮助冒名者完成顶替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罪 复合法益 犯罪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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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冒名婚姻困局
8
作者 郭洪平 《方圆》 2023年第6期24-29,共6页
自《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年多来,“两高两部”各司其职,加强衔接,强化通力协作,坚持依法纠错、救济权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了冒名作假婚姻“存量”的处理,解决了一批冒名... 自《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一年多来,“两高两部”各司其职,加强衔接,强化通力协作,坚持依法纠错、救济权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了冒名作假婚姻“存量”的处理,解决了一批冒名作假婚姻纠纷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纠纷 冒名 救济权利 依法纠错 婚姻登记 作假 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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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股东法律规制研究
9
作者 赵云 《楚天法治》 2023年第23期0115-0117,共3页
本文旨在探讨冒名股东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存在和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冒名股东是指以虚假身份或盗用他人信息进行公司注册登记的行为,扰乱了法律和市场秩序.本文首先分析了冒名股东法律关系的定义和主体界定,强调了冒名股东与一般股... 本文旨在探讨冒名股东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存在和问题,以及解决措施.冒名股东是指以虚假身份或盗用他人信息进行公司注册登记的行为,扰乱了法律和市场秩序.本文首先分析了冒名股东法律关系的定义和主体界定,强调了冒名股东与一般股东之间的区别.接着,本文提出了针对冒名股东问题的规制意见,包括完善登记管理制度、防范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协调行政处罚基准等方面的措施.最后,本文呼吁有关部门和法律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法律的公平执行,以维护市场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股东 法律规制 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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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侵权理论与新著作权法冒名侵权之法律适用及解释
10
作者 朱淮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S1期93-94,112,共3页
文章以冒名侵权理论分类、冒名侵权逻辑结构类型理论为基点 ,针对新颁行的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提出对冒名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方法并做理论解释 ,为法律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冒名侵权理论 新著作权法 冒名”法律适用 冒名”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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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适用——类推适用的视角 被引量:22
11
作者 石一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42-53,共12页
冒名处分不动产在无被冒名者追认而又有善意第三人保护之必要时,是一项法律漏洞,应以类推适用之方式进行填补。类推适用应在规范目的和类推目标下比较待决案件和拟类推规范下案型的构成要件,且需遵循现行法之体系。比较冒名处分不动产... 冒名处分不动产在无被冒名者追认而又有善意第三人保护之必要时,是一项法律漏洞,应以类推适用之方式进行填补。类推适用应在规范目的和类推目标下比较待决案件和拟类推规范下案型的构成要件,且需遵循现行法之体系。比较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类推目标与表见代理和善意取得的规范目的,以及可信赖事实,第三人善意和可归责性等要件,在我国现行法下,冒名处分不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更为相似。在具体的类推适用上,一般伪造身份情形下应类推适用《物权法》第107条的特别善意取得;仅在利用相貌的特别冒名下才可类推适用《物权法》第106条的一般善意取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处分不动产 类推适用 相似性比较 表见代理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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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 被引量:22
12
作者 郭明龙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722-727,共6页
实践中发生有人冒名房屋产权人出售或抵押房屋给第三人并已完成登记的案例,该"冒名处分"并不属于善意取得中的"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发生的前提系不动产登记簿错误,"冒名处分"情形下并未发生登记簿错误,善... 实践中发生有人冒名房屋产权人出售或抵押房屋给第三人并已完成登记的案例,该"冒名处分"并不属于善意取得中的"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发生的前提系不动产登记簿错误,"冒名处分"情形下并未发生登记簿错误,善意第三人并非对登记簿内容产生信赖,所以不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但"冒名处分"情形中的善意第三人权益仍可能得到保护,这事关交易安全,通过类推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可以实现对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善意取得 冒名处分” 无权处分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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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刑法回应 被引量:8
13
作者 侯艳芳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0-88,2,共10页
在冒名顶替上学案件重回公众视野之时研究相关的刑法回应问题,是刑法学研究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有助于行为主体在法律施行过程中积聚内在动力。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刑法回应,应当具有问题解决和价值引领的双重导向。现行刑法对冒名顶... 在冒名顶替上学案件重回公众视野之时研究相关的刑法回应问题,是刑法学研究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有助于行为主体在法律施行过程中积聚内在动力。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刑法回应,应当具有问题解决和价值引领的双重导向。现行刑法对冒名顶替上学者的行为和利用职权对冒名顶替上学加功行为的规制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犯罪成本低、惩治力度弱的困境。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刑法回应包括罪名改进和罪名新设两种方案。现有刑法罪名中,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基本能够满足刑法回应要同时保护被冒名顶替上学者的人身权和国家公平录取秩序两种法益的诉求,故冒名顶替上学问题的刑法回应舍罪名新设方案而采罪名改进方案。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进行改进,应完善罪名保护法益,扩大行为外延、修改立法罪名,提高罪名的法定刑配置。在对冒名顶替上学行为惩治采取罪名改进方案的同时,还应当充分发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对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刑法回应的补强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上学 人身权 公平录取秩序 罪名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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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个人征信系统的冒名贷款类型分析及异议处置 被引量:5
14
作者 刘荣 《征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29-30,共2页
随着社会信用意识的普遍提高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广泛运用,金融机构冒名贷款引致的征信系统数据失真问题逐步暴露,引发多起媒体争议和征信诉讼,给征信机构带来舆论风险和法律风险,使征信系统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分析冒名贷款的三种常见类型... 随着社会信用意识的普遍提高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广泛运用,金融机构冒名贷款引致的征信系统数据失真问题逐步暴露,引发多起媒体争议和征信诉讼,给征信机构带来舆论风险和法律风险,使征信系统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分析冒名贷款的三种常见类型和处置难点,并提出通过"三步走"来解决个人冒名贷款异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征信系统 冒名贷款 异议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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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行为规则研究 被引量:2
15
作者 刘道远 徐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91-97,共7页
冒用别人名义处分不动产,构成冒名处分。冒名处分不应适用表见代理,也不宜类推适用表见代理,同时也应该排除适用善意取得,而应该适用物权行为规则。这样不仅在合同效力、物权归属认定方面清晰明确,对原权利人和交易第三人之间利益进行... 冒用别人名义处分不动产,构成冒名处分。冒名处分不应适用表见代理,也不宜类推适用表见代理,同时也应该排除适用善意取得,而应该适用物权行为规则。这样不仅在合同效力、物权归属认定方面清晰明确,对原权利人和交易第三人之间利益进行了充分、合理的协调,而且能够发挥制度本身对社会价值取向的积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冒名处分 善意取得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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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发的思考与建议 被引量:1
16
作者 张俊洁 陈利荣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6期98-99,共2页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愈演愈烈。此现象之所以产生,其原因在于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学校核查无力以及公民诚信意识淡薄。冒名顶替上大学破坏了社会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教育公平。因此,应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督体...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愈演愈烈。此现象之所以产生,其原因在于公共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学校核查无力以及公民诚信意识淡薄。冒名顶替上大学破坏了社会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教育公平。因此,应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和奖惩机制;高校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 冒名顶替上大学 原因 危害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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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入学的惩戒机制与救济路径 被引量:2
17
作者 徐峰 谢菲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36-44,共9页
冒名顶替入学现象严重冲击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底线,应当在立法层面予以规制与打击。在对冒名顶替行为所涉及的制度进行反思与症结作出归纳的基础上,应全面协调整合相关公法与私法,以形成法律体系的整体合力。以公私合作为理念,增设... 冒名顶替入学现象严重冲击了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底线,应当在立法层面予以规制与打击。在对冒名顶替行为所涉及的制度进行反思与症结作出归纳的基础上,应全面协调整合相关公法与私法,以形成法律体系的整体合力。以公私合作为理念,增设准用性条款,对于危害性与严重性不同的冒名顶替入学案件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在学理上将受教育权实体化与私法化;在公私合作机制的框架下,在教育行政法中完善责任主体司法惩戒的前提与标准,明确学校撤销学历学位的前提条件,在刑法中增设相应罪名,在民法中完善该行为的构成要件与举证责任;在公私合作制度的推动下,在教育行政法中明确被冒名顶替者恢复学籍的判断标准与申诉程序,在民法中将受教育权纳入“一般人格权”,适当扩大赔偿范围。从而在法律层面尽可能挽回“迟到的正义”,实现高等教育招生的矫正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顶替入学 公私合作 惩戒机制 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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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上的“署名”与“冒名”之辨 被引量:2
18
作者 刘鹏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3期90-94,共5页
署名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作者享有的一项精神权利,《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只有作者才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旨在保护作者与其创作作品之间的人格联... 署名权是我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作者享有的一项精神权利,《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只有作者才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旨在保护作者与其创作作品之间的人格联系。"冒名"旨在借用知名作者声誉,获取不正当的收益。被冒名者实际上并未创作作品,因此不具有作者的身份。因此在作品上冒他人之名并未侵犯他人"署名权",而应认定侵犯他人"姓名权",或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予以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署名 冒名 姓名权 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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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处分不动产法律适用分析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光禄 汪洁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43-49,56,共8页
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既不符合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也不符合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因此不能直接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保护交易相对人合理信赖,平衡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现实呼唤妥当地适用法律。选择类推适用表见代理而... 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既不符合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也不符合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因此不能直接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表见代理制度。为保护交易相对人合理信赖,平衡动的安全和静的安全,现实呼唤妥当地适用法律。选择类推适用表见代理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和直接适用表见代理制度,是由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中包含可归责性,此时可通过评价信赖合理性和可归责性判断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的法律适用,进而兼顾动态交易安全和原所有权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处分不动产 表见代理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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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保监管制度 杜绝冒名就医行为 被引量:1
20
作者 严琴 詹新徽 杨保燕 《农垦医学》 2016年第5期478-480,共3页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地推进,全民医保已在各地陆续铺开。参保人群的广覆盖、医保待遇的差异化以及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等因素,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冒名就医就是其中一项。冒名就医不仅非法透支了医保基金,而且损害了参保...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地推进,全民医保已在各地陆续铺开。参保人群的广覆盖、医保待遇的差异化以及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等因素,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冒名就医就是其中一项。冒名就医不仅非法透支了医保基金,而且损害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医院及个人造成极端恶劣的影响。笔者通过工作实践及经验发现管理存在的漏洞,并深究其存在的原因,提出管理对策,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提供有效的管理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完善监管 杜绝 冒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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