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瑕疵婚姻登记效力的审判实务分析——以提供虚假材料为例
1
作者 李乔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6年第4期131-136,共6页
提供虚假材料的婚姻登记是常见的一类瑕疵登记,对于这一登记瑕疵的婚姻不能随意撤销,对其婚姻效力的考量应更关注婚姻成立生效要件是否具备。对于冒名婚姻,法律婚的当事人因欠缺结婚的合意而婚姻关系不成立,且无补正的可能;事实婚的当... 提供虚假材料的婚姻登记是常见的一类瑕疵登记,对于这一登记瑕疵的婚姻不能随意撤销,对其婚姻效力的考量应更关注婚姻成立生效要件是否具备。对于冒名婚姻,法律婚的当事人因欠缺结婚的合意而婚姻关系不成立,且无补正的可能;事实婚的当事人婚姻关系因欠缺登记这一结婚的特殊成立要件而不成立,但法院应敦促当事人到登记机关补正,婚姻关系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欺诈婚姻的一方当事人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婚姻关系不成立。提供虚假材料的轻微瑕疵,婚姻关系有效,可令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正登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冒名婚姻 登记瑕疵 婚姻效力
下载PDF
撤销冒名结婚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的实践
2
作者 赵福璋 郭倩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0期17-18,共2页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未能实现正当诉求的行政案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未能实现正当诉求的行政案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确属冒名婚姻登记的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发现有关个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超过起诉期限 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