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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衔“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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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边季言 《领导之友》 2003年第2期41-42,共2页
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工作给予了政策性的规定。1955年2月8日,毛泽东主席正式签发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军... 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工作给予了政策性的规定。1955年2月8日,毛泽东主席正式签发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将于1955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军衔制度。这在全军上下引起广泛的关注,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授衔“风波”。当时,绝大多数干部对此都能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但也有一些干部担心自己的军衔评低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授衔 中国 历史 《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 军衔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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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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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兵团》 2017年第15期28-28,共1页
为了加强军队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予以发布。
关键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军衔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央军委 现代化 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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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华东地区评衔授勋的前前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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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心一 《世纪风采》 2007年第2期35-36,共2页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规定:军衔定为尉官、校官、将官和元帅4等14级... 新中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现代化建设,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条例》规定:军衔定为尉官、校官、将官和元帅4等14级,即准尉、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元帅。随后,国防部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签发了《关于军士和士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对所定时间、等级区分、评定标准、评定方法等作了明确要求。全军上下开始了评定军衔的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华东地区 军队现代化建设 全国人大常委会 授勋 新中国成立 中央军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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