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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户视阈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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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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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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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57-6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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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J13W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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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农户是我国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但是组成农户的自然人对该户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均享有权利,各自然人的土地权利份额如何确定,在《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语焉不详,由此带来诸多理论和实践中的困惑。因个人权利诉求和承包土地流转之客观需要,有必要通过修改法律或颁布司法解释等方法,明确农户内部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关系。应当授权现有农户内部成员就土地权利份额进行约定并承认其法律效力。若农户成员就其权利份额没有且无法达成协议,法律应规定成员之间成立按份共有关系,各成员份额以当初实际承包的土地份额及嗣后通过继承、赠与、转让等方式获得的承包土地份额为准。若无法确定各成员实际份额则推定为等额按份共有。同时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可流转性并解除其与农民身份的"绑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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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户
农户成员
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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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rmers
household members
right to the contracted management of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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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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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基于成员承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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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珺
朱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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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大学北校区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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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52-5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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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7030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07JA840002)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6YB05)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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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首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承诺机理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方法对农户成员承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认为应通过增加合作社的盈余返还比例、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以及明晰合作社产权结构等制度措施来改善农户成员承诺水平从而增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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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户:成员承诺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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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1.4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24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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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及其边界:合作社还是公司?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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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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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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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南金融》
2010年第2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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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从控制权的角度,在与公司制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异质成员结构下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效应及其组织边界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作为一种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边界及市场竞争力取决于市场结构、农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状况以及相应的市场协调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税收激励有助于克服市场初期选择中的"囚徒困境",是一种对市场组织效率改进的成本分担和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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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结构
农户成员
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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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1.4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276.6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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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家庭农场治理的法人化进路与现实选择
被引量: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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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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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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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99-10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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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X2019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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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并未上升至法律概念。其法人化治理模式是当下农地产权明晰、土地流转频率加快背景下发展集约化、现代化家庭农场的适宜选择。家庭农场资产构成种类较为单一,以家庭承包土地或通过入股、转包等方式受让的流转土地为主;农户家庭成员和家庭农场成员是2个独立的概念,家庭成员成为家庭农场成员除了应当具备当地规定的户籍等特定条件外,还应遵循自愿原则;家庭农场以家庭经营为主,但不排斥外来投资。在构筑法人化治理模式时,尤其是在表决权上,宜将家庭农场中家庭成员与非家庭成员的股东权利区别对待;在机构设置上,非家庭成员股东不宜以董事身份参与农场日常经营,但可作为家庭农场监事或由董事会聘为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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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庭农场
法人化治理
农户家庭成员
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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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mily farms
corporate governance
farmer family members
shareholders′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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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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