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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海洋法公约冰封区域条款在西北航道的适用
被引量: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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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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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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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97-107,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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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海上人工岛屿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6YJC82004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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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冰封区域条款)赋予加拿大"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冰封区域"行使环境立法权和执法权,有权制定不受一般国际规则和标准限制的环境法律和规章。加拿大出于维护本国利益考量,在对西北航道的环境立法与执法中适用冰封区域条款时偏离正常轨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乃至剥夺了其他国家的航行自由权。美国等国对此表示反对,学界亦展开了激烈探讨,主要涉及西北航道法律地位对冰封区域条款适用的影响,冰封区域条款在西北航道专属经济区适用的限度,冰封区域条款适用于西北航道专属经济区的冲突,相关国家如何参与西北航道治理,冰封区域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等问题。其宗旨在于平衡加拿大与其他国家利益的可行性主张,切实维护西北航道的海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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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冰封区域条款
专属经济区
航行自由
剩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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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NCLOS
Ice - covered Areas Articl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Freedom of Navigation
Residu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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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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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北极航道航行权的争议与未来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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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天生
伍方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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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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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35-148,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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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海洋命运共同体视阈下海法体系构建研究”(19VHQ0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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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北极航道逐步开放,沿岸国对北极航道的管辖权主张及其适用的航行制度成为国际海洋秩序领域的争论焦点,北极航道沿岸国和利益攸关国都从不同角度解读国际法规范,对北极航道航行权问题提出各自主张。我们着眼于北极航道航行制度领域的两大问题,即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以及“冰封区域条款”在北极航道的适用问题,驳斥加拿大、俄罗斯对北极航道提出的内水化主张,辨析其作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构成要件方面的不足,同时,明确冰封区域条款在北极航道的适用限度。并在此基础上,立足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法内涵,提出构建基于过境通行制度的、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的北极航道航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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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北极航道
航行制度
冰封区域条款
海洋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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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rctic shipping routes
legal regime for navigation
article 234 of UNCLOS
A Maritime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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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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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北极航行管制的法理探讨
被引量:1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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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惠荣
李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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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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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际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90-105,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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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法视角下的中国北极航线战略研究”(项目编号:13AZD084)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培育项目“北极地区发展报告”(项目编号:13JBGP019)
中国极地科学战略研究基金青年项目“北极航运法律规制新发展及我国应对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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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赋予冰封区域沿海国特殊的环境管辖权,加拿大和俄罗斯依据这一条款在其北极海域内全面推行航行管制。然而这一单边管辖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多项限制条件,两国部分管控措施超出了冰封区域条款的合理使用,突破了海洋法对航行权的保障。在国际法体系内,北极沿海国航行管控的特殊权力有其外部边界,受到多边海事规则的制约,特别是"极地规则"的出台将限制冰封区域条款的适用空间,削弱沿海国单边管辖权的合法性基础。北极沿海国实施单边管控面临法律和政治上的双重困难,通过国际平台开展北极航运合作,寻求在国际规则中维护其利益诉求,更加符合北极沿海国家的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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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冰封区域条款
航行管制
极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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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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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北极航道航行自由争端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被引量:9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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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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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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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8-100,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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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上海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冰上丝绸之路沿线海峡治理的国际法问题研究”(2019BFX0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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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冰雪消融,北极航道通航区域逐步扩大,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就航行自由展开角逐,至今仍无定论。加拿大、俄罗斯辩称北极航道是其内水,实施排他性管辖,否认他国船只的无害通过权和过境通行权。美国则打着"航行自由"旗号,肆意游弋于北极航道,挑战俄加两国的管辖权。我国是近北极国家,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应积极参与北极航道治理,将北极航道定性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证成北极航道军事演习具有非法属性及军事测量自由是相对性自由,对海峡沿岸国和使用国的权利义务越位进行矫正,合理限定"冰封区域条款"在北极航道的适用,积极参与北极航道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打造"冰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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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北极航道
航行自由
军事活动
法律与规章
“冰封区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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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arctic passage
freedom of navigation
military activities
laws and rules
the Ice-covered Areas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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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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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的法律属性析论
被引量: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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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雪
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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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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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极地研究》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334-345,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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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HEUCFP201831)
+1 种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3072019CFP1301)资助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6FX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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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极地水域船舶作业国际规则》(简称《极地规则》)是国际海事组织为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与防止环境污染制定的技术性国际规则。该规则的体系构成是以MARPOL、SOLAS和STCW三大公约修正案为基础,因此使其对缔约国具有强制约束力,并沿袭了技术性、前瞻性等属性。从普适性角度衡量,该规则因为制定主体、立法结构与实际履约等问题尚不足以构成“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我国应当吸取其中的先进立法理念,并积极加强国内履约,为即将到来的北极航运高峰做准备。此外,鉴于《极地规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的冰封区域条款之间相对独立,我国在遵守沿海国单边立法的同时应积极倡导在极地地区适用以《极地规则》为核心的统一标准。我国对北极航道的使用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这势必要求厘清《极地规则》的法律属性以维护我国的北极航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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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极地规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冰封区域条款
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目标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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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olar Cod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ice-covered areas”clause
generally accepted international rules and standards
Goal-Bas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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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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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参与北极航道治理的国际法路径
被引量: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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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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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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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71-81,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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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海上人工岛屿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6YJC82004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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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全球变暖、北极航道冰雪消融、通航区域逐步扩大,北极航道治理冲突呈现白热化趋势。俄罗斯、加拿大应用"扇形理论""海冰与陆地同权理论"、海峡基线法、"历史性权利"、直线基线法等分别主张东北航道、西北航道是其内水,其他国家船只不享有无害通过权和过境通行权。美国、欧盟等则主张北极航道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其他国家船只有过境通行权。国际法学界对此展开了激烈讨论,时至今日,仍无定论。我国应当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秉持"三要件说"否认俄加两国对北极航道的"历史性水域"主张,构建以"地理海峡"和"被外国使用"为中心的国际海峡界定标准,坚持以文义解释规则与适当顾及原则适当限制"冰封区域条款"的适用范围,切实维护我国的北极利益,保障海洋强国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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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北极航道
斯瓦尔巴德条约
“历史性水域”
国际海峡
“冰封区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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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arctic passage
svalbard treaty
"historic waters"
international straits
"the article of ice-covered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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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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