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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上海合作组织建立成员国间冲突调解机制初探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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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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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兰州大学文学院
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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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俄罗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9-53,共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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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与中亚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现状、潜力和促进研究”(项目批准号:19YB048)
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创新人才培养——博士后创新项目“沿线多边组织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现状评估与促进研究”(项目号:2019jbkyxs036)的阶段性成果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号:2019jbkytd005、2020jbkyjc001、2020jbkyjd003)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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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地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们对本地区冲突管理的贡献上。上海合作组织基于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原则,对域内重大突发事件与成员国间的频繁冲突,均采取不介入姿态。但吸纳印度与巴基斯坦后,成员国间冲突的复杂性和强度显著升高,这将对组织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干扰,也对中国在组织内外的战略利益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制约,上合组织合理管控成员国间冲突势在必行。本文梳理各大区域性组织积极调解冲突的实践与成果,分析上合组织调解成员国间冲突的内部需求和对中国的战略利好,并总结国内外学界的相关观点,认为上合组织调解冲突是必要且迫切的。通过提炼上合组织调解冲突的五大优势和三重障碍,认为调解具有理论和制度上的可行性。在坚持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前提下,上合组织应创建以预防冲突、控制风险为目标的成员国间冲突调解机制,力争将冲突的频率、烈度及对组织的冲击维持在较低水平,为组织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中国则应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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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合作组织
冲突调解机制
欧亚地区安全
上合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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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Conflict Mediation Mechanism
Eurasian Regional Security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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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814
[政治法律—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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