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上海合作组织建立成员国间冲突调解机制初探 被引量:6
1
作者 李亮 《俄罗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9-53,共35页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地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们对本地区冲突管理的贡献上。上海合作组织基于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原则,对域内重大突发事件与成员国间的频繁冲突,均采取不介入姿态。但吸纳印度与巴基斯坦后,成员国间冲突的...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地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它们对本地区冲突管理的贡献上。上海合作组织基于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原则,对域内重大突发事件与成员国间的频繁冲突,均采取不介入姿态。但吸纳印度与巴基斯坦后,成员国间冲突的复杂性和强度显著升高,这将对组织的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干扰,也对中国在组织内外的战略利益和"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制约,上合组织合理管控成员国间冲突势在必行。本文梳理各大区域性组织积极调解冲突的实践与成果,分析上合组织调解成员国间冲突的内部需求和对中国的战略利好,并总结国内外学界的相关观点,认为上合组织调解冲突是必要且迫切的。通过提炼上合组织调解冲突的五大优势和三重障碍,认为调解具有理论和制度上的可行性。在坚持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前提下,上合组织应创建以预防冲突、控制风险为目标的成员国间冲突调解机制,力争将冲突的频率、烈度及对组织的冲击维持在较低水平,为组织的长远发展保驾护航,中国则应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海合作组织 冲突调解机制 欧亚地区安全 上合制度建设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