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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决议性质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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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俊伟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S2期48-50,53,共4页
通说认为,公司的股东权既是财产权也是身份权,具有双重属性。民事主体将其财产以某种形式加以聚合从而形成公司财产,其目的在于营利,公司经营情况与每个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一项好的关于决议的制度(包括效力评价机制、有效决议产生的程... 通说认为,公司的股东权既是财产权也是身份权,具有双重属性。民事主体将其财产以某种形式加以聚合从而形成公司财产,其目的在于营利,公司经营情况与每个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一项好的关于决议的制度(包括效力评价机制、有效决议产生的程序机制等)对于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运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厘清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性质便成为法律对其进行合理规制和制度设计的前提。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决议与法律行为的区别,在明确决议本质的前提下,对比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内涵并重点剖析法律行为与决议的异同,从而佐证决议并非法律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会决议 决议性质 法律行为 意思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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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瑕疵相关问题探究——兼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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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建 陈小平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9年第5期101-109,共9页
公司决议法律性质的准确界定,是从本源上解决公司决议瑕疵制度诸多问题的基础。分析公司决议的法律性质,应基于公司机关成员、公司机关和公司这三个不同主体的视角分别展开。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瑕疵的分类采取“三分法”... 公司决议法律性质的准确界定,是从本源上解决公司决议瑕疵制度诸多问题的基础。分析公司决议的法律性质,应基于公司机关成员、公司机关和公司这三个不同主体的视角分别展开。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公司决议瑕疵的分类采取“三分法”模式的背景下,需结合构成要件和内容/程序瑕疵的严重程度对决议的“不成立”与“可撤销”进行界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对撤销公司决议之诉适格原告的设计尚有值得商榷之处。在分析公司决议瑕疵的法律后果时,应从对内—对外的视角分别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决议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决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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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股东意思表示瑕疵的决议效力研究——兼评《民法总则》第1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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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露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5期47-51,共5页
我国立法上采取民商合一模式,决议行为纳入到法律行为类型中,但在决议行为的具体定性上有意思形成说、共同行为说、特殊单方行为说和独立法律行为等几种学说,对决议行为性质不同的理解造成了决议效力的认定的窘境。我国宜根据有无相对... 我国立法上采取民商合一模式,决议行为纳入到法律行为类型中,但在决议行为的具体定性上有意思形成说、共同行为说、特殊单方行为说和独立法律行为等几种学说,对决议行为性质不同的理解造成了决议效力的认定的窘境。我国宜根据有无相对方将决议行为分为单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审慎认定决议效力,在个别股东意思表示瑕疵下的决议效力可认定为未形成有效决议或可撤销的情形,建议在未来加入相关性条款,以求弥补法律漏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行为 意思瑕疵 决议性质 决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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