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双规、双指”期间自书材料的证据法分析
被引量:8
- 1
-
-
作者
钟朝阳
-
机构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出处
《证据科学》
CSSCI
2016年第2期167-178,共12页
-
文摘
自书材料是职务犯罪审理时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但它作为诉讼证据的合法性不足,故在证据属性上应当把它界定为"准口供"。自书材料在使用时应当受到限制,不能随侦查卷宗一起不受限制地直入法庭,应以用作弹劾证据为原则。在满足真实性保障的前提下,自书材料可以用作实质证据,但任何时候不得用作补强证据。应当把刑讯、变相刑讯以及威胁、引诱、欺骗所取得的自书材料均界定为非法证据。但非法自书材料不能对后续的侦查口供产生波及效应,否则就意味着惩罚守法的侦查人员,有违排除规则之阻却违法的目的,也有以司法干预党纪之嫌。
-
关键词
双规
双指
自书材料
准口供
弹劾证据
非法证据
-
Keywords
Shuanggui, Holograph-confession, Quasi-confession, Impeaching Evidence, Illegal evidence
-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