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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类型案件调解前置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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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悦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8期0207-0209,共3页
随着大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立案登记制度的逐步推广,法院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局面,一味地增加司法资源并非良策,寻求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是根本.对于人身损害类案件、社会关系修复类... 随着大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和立案登记制度的逐步推广,法院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凸显.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局面,一味地增加司法资源并非良策,寻求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才是根本.对于人身损害类案件、社会关系修复类案件、婚姻家庭、监护赡养、邻里纠纷以及小额民商事纠纷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强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在诉前完成鉴定流程固定损失,规范化选任调解人员,将矛盾双方达成的调解书定位成准司法文书,此种方式可以最大化地调动社会资源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定纠纷 调解前置 调解协议 准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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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前置的案件类型及制度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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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越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48-53,共6页
调解前置制度,系特定类型案件在诉诸法院之前强制进行调解,未经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的制度。无论是规范逻辑与常识逻辑之间的冲突、二元解纷结构的对立紧张关系,还是"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都亟待解纷方式的优化以... 调解前置制度,系特定类型案件在诉诸法院之前强制进行调解,未经调解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的制度。无论是规范逻辑与常识逻辑之间的冲突、二元解纷结构的对立紧张关系,还是"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都亟待解纷方式的优化以缓解现状。出于稳定社会关系和优化诉讼成本的考虑,家事纠纷、邻里纠纷以及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应当被纳入调解前置程序中,并遵循法定性、前置性、强制性以及不公开调解等基本原则。德国民事诉讼法对调解前置程序具有详细规定,我国由于"调判结合"司法政策的长期确立、社会调解机构不够健全等原因,调解前置一直处于理论状态。通过当事人主动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告知启动程序,配备专业性的社会调解机构和调解队伍,赋予调解协议准司法文书的性质是调解前置程序的完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 调解前置 判决 调判分离 准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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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定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前置程序的思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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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风蕾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39-41,共3页
特定民事纠纷非经适格的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不得提起民事诉讼。该程序的引入,有利于实现纠纷解决资源的有效配置,完善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准司法文书的效力。
关键词 特定纠纷 前置程序 调解协议 准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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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审查规则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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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培根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第4期73-82,共10页
对于如何在民事诉讼中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纷争不断。正确认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属性是解决这一纷争的关键。从现行法规定上看,交通事故认定属于准司法裁判权的范畴,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自然具有准司... 对于如何在民事诉讼中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纷争不断。正确认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属性是解决这一纷争的关键。从现行法规定上看,交通事故认定属于准司法裁判权的范畴,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自然具有准司法裁判文书的性质;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其证据属性又予以明确。基于此,经由法解释学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兼具准司法裁判文书属性和证据属性。因此,法官应在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之事实部分和法律评价部分的基础上,分别采用证据审查规则和准司法文书审查规则对其予以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事故认定书 民事诉讼 法律属性 司法裁判文书 审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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