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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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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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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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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97-10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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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出售、购买假币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出售者将假币现实地带入与购买者约定的地点,即出售者已将假币带到购买者面前着手交易,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犯罪既遂论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出售、运输假币的,按照出售、运输假币罪处理。如果出售、运输的假币和购买的假币以及换取真币的假币系同一宗,数额不累计,也不并罚;如果并非同一宗,应当以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出售、运输假币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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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犯罪既遂
犯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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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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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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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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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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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53-62,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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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在ATM机存假币取真币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与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使用假币同时触犯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不是法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使用假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成立使用假币罪;为了自己使用而购买假币的,应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并使用假币的,不必并罚,但对已经使用和仍然持有的假币数量应当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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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使用假币罪
盗窃罪
诈骗罪
出售、购买假币罪
持有假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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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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