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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出罪理由的教义学形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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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鑫 《西部法学评论》 2020年第4期124-132,F0003,共10页
2017年《指导意见》坚持了"醉驾"不必一律入刑的基本立场,规定了7个出罪理由,出罪的理论根据是刑法谦抑主义。但是,"未造成实害结果""认罪悔罪""但书"等出罪理由要么僭越了刑法立法,要么违反... 2017年《指导意见》坚持了"醉驾"不必一律入刑的基本立场,规定了7个出罪理由,出罪的理论根据是刑法谦抑主义。但是,"未造成实害结果""认罪悔罪""但书"等出罪理由要么僭越了刑法立法,要么违反了定罪与量刑的逻辑关系,要么不符合司法判断的明确性要求,因而应当剔除。但是,"行为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等出罪理由是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抽象危险犯基本属性的反证素材,而且可以通过构成要件的实质化解释和结果无价值论的贯彻来形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醉驾” 出罪理由 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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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同意”的出罪理由及其体系定位——基于中、德、日刑法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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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翕明 《科学.经济.社会》 2019年第4期74-85,99,共13页
"被害人同意"理论虽然在实定法上还没有规定,但理论与实务界均将其视为一种超法规的出罪理由。然而,无论是以结果无价值论为根据提出的利益放弃说或是法益衡量说,还是以行为无价值论之立场提出的社会相当性说,均难以表明其出... "被害人同意"理论虽然在实定法上还没有规定,但理论与实务界均将其视为一种超法规的出罪理由。然而,无论是以结果无价值论为根据提出的利益放弃说或是法益衡量说,还是以行为无价值论之立场提出的社会相当性说,均难以表明其出罪的正当性。本文侧重于行为无价值的"二元主义"所倡导的"自由放弃刑法法益保护说",可以同时从行为与结果两个维度为"被害人同意"出罪的正当化提供依据。并以该学说为依据,对"被害人同意"在刑法教义学中的定位不必借鉴"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观点,既能有效避免德日刑法中"一元论"与"二元论"的争议,同时立足于传统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将其本土化定位,也即经"被害人同意"后实施的行为既没有犯罪客体中所蕴含的实质的法益侵害性,也不存在犯罪客观方面中所要求的行为不法与结果不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同意 出罪理由 一元论 二元论 四要件犯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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