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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按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新《公司法》第43条的解析 被引量:8
1
作者 吴兴国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9-83,共5页
理论界对新《公司法》第43条有关出资比例的理解,有实缴说、认缴说及折衷说三种。从国外和台湾地区的立法实践、表决权的功能、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本身的特点、未出资股东与出资瑕疵股东的差异性以及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等原理考量,... 理论界对新《公司法》第43条有关出资比例的理解,有实缴说、认缴说及折衷说三种。从国外和台湾地区的立法实践、表决权的功能、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制度本身的特点、未出资股东与出资瑕疵股东的差异性以及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等原理考量,在公司章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采用认缴说,将该出资比例解释为认缴的出资比例较为适宜。在表决权的行使过程中,要考虑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时表决权行使的依据及股东未按约定的出资期间及时足额缴纳认缴出资时表决权的限制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表决权 表决权行使 认缴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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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法》第43条的“出资比例”
2
作者 何悦 李颖 《中国发展》 CSSCI 2010年第2期56-58,共3页
学术界和司法机关对中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鉴于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关乎公司的经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正确理解《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十分必要。该文... 学术界和司法机关对中国《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都存在着不同的理解。鉴于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关乎公司的经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正确理解《公司法》第43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十分必要。该文归纳了理论界对"出资比例"的不同观点,从相关法理的角度对《公司法》第43条的"出资比例"进行了学理解释,并指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将"出资比例"理解为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表决权 出资比例 法定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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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国合营者出资比例的法律思考
3
作者 吴伟达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57-60,共4页
关键词 出资比例 外国合营者 中外合资经营 合资企业法 引进外资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投资者 多数股权 外商控股 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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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合营者出资比例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1
4
作者 张海燕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59-62,共4页
本文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出资比例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外方高比例投资不符合国际上的传统做法,不利于我国主管机关对外资引进工作的管理,因此,外方向企业投资其出资比例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至50%以内为宜,并且对如何落实... 本文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出资比例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外方高比例投资不符合国际上的传统做法,不利于我国主管机关对外资引进工作的管理,因此,外方向企业投资其出资比例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至50%以内为宜,并且对如何落实外方出资比例问题提出了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营企业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 外国合营者 合营各方 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 工商行政 比例投资 引进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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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规定 被引量:1
5
《财会月刊(合订本)》 北大核心 2003年第08A期63-63,共1页
关键词 出资比例 外商投资企业 税务处理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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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6
《贵州税务》 2003年第7期53-53,共1页
关键词 外国投资者 外商投资企业 税务处理 出资比例 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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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处一出资比例不足企业追缴税款126万
7
作者 李兵 《税收征纳》 2009年第5期43-43,共1页
日前.胶南市地税局对辖区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比例审查时发现,该外企注册资本构成中外商出资仅占10%,按照外商投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的规定。胶南市地税局向该企业追缴各项税款共计126万元。
关键词 外商投资企业 追缴税款 出资比例 查处 山东 外商出资 资本构成 内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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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人才办、省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浙江投资创业的若干意见》,在免除相关登记材料、简化申办手续、降低名称登记条件、提高技术出资比例、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五方面给予支持
8
《浙江经济》 2016年第19期19-19,共1页
《若干意见》规定,浙江省将免除相关登记材料,方便外国和港澳台人士申办企业,同时避免了重复审查的可能;允许投资者将省人力社保厅颁发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直接串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免除提交其主体资格... 《若干意见》规定,浙江省将免除相关登记材料,方便外国和港澳台人士申办企业,同时避免了重复审查的可能;允许投资者将省人力社保厅颁发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直接串办外资企业工商登记,免除提交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等材料的相关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层次人才 外资企业 浙江省 投资创业 省工商局 材料 名称登记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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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夫妻开办公司不应按注册的出资比例分割
9
作者 小保 《就业与保障》 2009年第5期7-7,共1页
小保: 我与魏某婚后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记载的出资情况是魏某150万、我50万,当时也未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出资属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今,我们因感情确已破裂准备离婚,但就公司股份问题争... 小保: 我与魏某婚后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记载的出资情况是魏某150万、我50万,当时也未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出资属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今,我们因感情确已破裂准备离婚,但就公司股份问题争执不下,魏某认为应按登记注册的出资比例,他享有四分之三,我享有四分之一:而我则认为全部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各占一半。请问:哪种观点正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比例 登记注册 财产分割 公司 离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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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区红利如何确认股息所得
10
作者 曹丽 《纳税》 2016年第4期77-77,共1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8号)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可见,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只要是股东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上也是认可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红利 股息 分区 真实意思表示 股东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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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奖励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若干思考
11
作者 郑士贵 《管理观察》 1998年第3期32-32,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可以对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的报酬或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折算为股份或出资比例。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可以对在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实施转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人员的报酬或奖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折算为股份或出资比例。该持股人依据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本文讨论了奖励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条件、范围、意义和作用、比例和操作,并对贯彻这一现定提出若干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比例 奖励股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研究开发 若干思考 若干建议 意义和作用 分享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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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比例政策变化的探讨 被引量:4
12
作者 陈耀刚 姜彦福 张帏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期9-12,共4页
介绍了北京中关村、上海、深圳等地取消高技术成果出资比例限制的最新政策;分析了这种比例限制消除前后,典型创业企业同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时,具体登记注册操作方式的变化;进而探讨了这种政策对创业企业... 介绍了北京中关村、上海、深圳等地取消高技术成果出资比例限制的最新政策;分析了这种比例限制消除前后,典型创业企业同投资者以高新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时,具体登记注册操作方式的变化;进而探讨了这种政策对创业企业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理论和实务问题;认为消除高技术成果比例限制的政策应该在全国各地推广,并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写入《公司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科技创业企业 投资者 高新技术成果 无形资产 出资比例 登记注册 比例限制 经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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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居民出资比例可行性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刘玉明 刘长滨 《建筑经济》 2010年第9期94-96,共3页
为了分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居民出资比例,根据相关背景资料,假设居民出资比例的四种方案,并对四种方案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进行可行性分析,通过对计算结果分析得出重要结论: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起步阶段,采用保证居民节省采暖费... 为了分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中居民出资比例,根据相关背景资料,假设居民出资比例的四种方案,并对四种方案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进行可行性分析,通过对计算结果分析得出重要结论: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起步阶段,采用保证居民节省采暖费20%、居民出资比例为改造总成本的10%的方案;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展开阶段,采用保证居民节省采暖费20%、居民出资比例为改造总成本的15%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有居住建筑 节能改造 居民 出资比例 可行性分析
原文传递
高新技术出资的合理比例探究 被引量:1
14
作者 田文英 南洁 《科技与法律》 2003年第4期111-115,共5页
高新技术作为资本出资因涉及到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因素,增加了资本出资的复杂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技术出资比例的划一模式与实践需求存在矛盾,地方立法盲目扩大技术出资的比例,实践中出资企业采取的变通做法,往往导致企业注... 高新技术作为资本出资因涉及到技术、经济、法律等诸多因素,增加了资本出资的复杂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技术出资比例的划一模式与实践需求存在矛盾,地方立法盲目扩大技术出资的比例,实践中出资企业采取的变通做法,往往导致企业注册中的不规范行为,为企业留下隐患。为缓解技术出资的现实需求与法律限制的矛盾,建议修改我国《公司法》第24条关于技术出资比例不超过20%的规定,按照不同企业形态合理界定不同的技术出资比例;建议降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或改变实收资本制为折中授权资本制,从而降低出资人首次出资的资本金限制,为技术出资人变相提高出资比例提供资本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公司法》 高新技术出资 出资比例 法律界限 企业形态 资本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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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公司的盈利和债务由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15
作者 邹小军 张雪 《人民司法》 2014年第22期101-103,共3页
【案情】 秦安磁选矿厂为李成军等12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企业。2007年8月20日至23日,12名秦安磁选矿厂合伙人商议将厂改组为秦安公司,议定了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同时决定引入新投资者王军共同出资设立秦安公司。
关键词 设立中公司 出资比例 发起人 债务 盈利 2007年 合伙企业 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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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签订出资比例,离异时如何分割
16
《伴侣》 2010年第4期33-33,共1页
正问:3年前朋友结婚时,房屋的首付款5万元是男方付的,女方陪嫁的电器价值1.2万元,房屋贷款由两人一起承担。现在两人准备离婚,经评估房子价值25万元,尚余9万元贷款未还清,产权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当时双方签了一份出资比例证明,男方... 正问:3年前朋友结婚时,房屋的首付款5万元是男方付的,女方陪嫁的电器价值1.2万元,房屋贷款由两人一起承担。现在两人准备离婚,经评估房子价值25万元,尚余9万元贷款未还清,产权证上有男女双方的名字。当时双方签了一份出资比例证明,男方出资比例为70%,女方为30%。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比例 房屋 分割 贷款 产权证 离婚 价值 使用权 评估 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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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如何规定
17
《法庭内外》 2006年第1期62-62,共1页
法官:我和两个朋友2005年2月打算一起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间约定的出资计划大体如下:我以现金15万元出资:郑阳以非专利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刘文以厂房出资,作价15万元。结果我们去登记机关办理相... 法官:我和两个朋友2005年2月打算一起设立一家生产性的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间约定的出资计划大体如下:我以现金15万元出资:郑阳以非专利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刘文以厂房出资,作价15万元。结果我们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时。被告知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我们的出资为什么不符合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成果 科技发展 登记机关 法律规定 生产性 作价 法官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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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夫妻开办公司不应按注册的出资比例分割
18
作者 程成 《生意通》 2009年第6期83-83,共1页
编辑同志:我与魏某婚后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记载的出资情况是魏某150万、我50万,当时也未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出资属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今,我们因感情确已破裂准备离婚,但就公司股份问题争执不... 编辑同志:我与魏某婚后成立了一家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时,记载的出资情况是魏某150万、我50万,当时也未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出资属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而今,我们因感情确已破裂准备离婚,但就公司股份问题争执不下,魏某认为应按登记注册的出资比例,他享有四分之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资比例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注册 书面证明 离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书面约定 婚后 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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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9
作者 朱雪忠 郭威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8年第1期92-99,共8页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出资已经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新公司法对这种出资方式进行了确认,但未构建出具体完整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动力和转化机制为理论基础,从企业知识产权出资的各个环节对该制度... 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出资已经成为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新公司法对这种出资方式进行了确认,但未构建出具体完整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动力和转化机制为理论基础,从企业知识产权出资的各个环节对该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论基础 出资范围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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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研究 被引量:4
20
作者 赵玲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9年第3期45-47,51,共4页
知识产权出资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入股,但是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出资比例、出资的权利形态等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仍显不足。完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有助于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进程。
关键词 知识产权 适格性 出资比例 出资的权利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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