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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别立法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对《反垄断法》出台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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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文彬 《卫生职业教育》 2006年第24期155-157,共3页
只有存在竞争,市场主体才有动力发挥潜能,减少成本,提高效益;消费者才能从经济发展中切实受惠。竞争是实现并保证繁荣的最为有效的手段。然而,竞争是一把双刃剑,有正当竞争,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进而会有垄断。本文拟从立法角度出... 只有存在竞争,市场主体才有动力发挥潜能,减少成本,提高效益;消费者才能从经济发展中切实受惠。竞争是实现并保证繁荣的最为有效的手段。然而,竞争是一把双刃剑,有正当竞争,就会有不正当竞争,进而会有垄断。本文拟从立法角度出发,分析《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联系与区别,进而明确《反垄断法》出台的必然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法 分别立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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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竞争法立法模式的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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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胜利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06-112,共7页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离不开竞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此有必要对我国竞争法的立法模式问题进行探讨.目前,世界各国(地区)在这方面有三种各具特色的立法模式,从国情出发,我国现阶段以分别立法为宜;从长远来看,可以在条件成...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离不开竞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此有必要对我国竞争法的立法模式问题进行探讨.目前,世界各国(地区)在这方面有三种各具特色的立法模式,从国情出发,我国现阶段以分别立法为宜;从长远来看,可以在条件成熟时考虑对相关法律进行整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立法模式 反垄断法 合并立法 分别立法 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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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商业贿赂的立法模式选择
3
作者 罗泽胜 《宜宾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64-66,共3页
加强立法是遏制商业贿赂在我国蔓延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现行反商业贿赂采取的是分别立法模式,制定单行的《反商业贿赂法》和制定统一的《反贪污贿赂法》是反商业贿赂立法的备选模式。近期应当完善现行立法,待时机成熟时制定统一的... 加强立法是遏制商业贿赂在我国蔓延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现行反商业贿赂采取的是分别立法模式,制定单行的《反商业贿赂法》和制定统一的《反贪污贿赂法》是反商业贿赂立法的备选模式。近期应当完善现行立法,待时机成熟时制定统一的《反贪污贿赂法》,制定单行的《反商业贿赂法》不是最佳选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贿赂 立法模式 分别立法 单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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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竞争法立法模式初探
4
作者 孙晋 《湖北经济》 2001年第6期10-12,共3页
关键词 中国 竞争法 立法模式 统一立法模式 分别立法模式 分散立法模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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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典化、统一立法与分别立法 被引量:9
5
作者 约翰.J.凯博思奇 封利强 《证据科学》 2008年第2期226-233,共8页
证据法的法典化能够保障裁决的一致性,并使证据规则容易被法官和律师们理解。一旦要实现法典化,就必须在制定统一的证据法典与分别制定刑事和民事证据法典之间做出选择。证据法上存在的多重且有时相互冲突的目的和价值使统一立法与分别... 证据法的法典化能够保障裁决的一致性,并使证据规则容易被法官和律师们理解。一旦要实现法典化,就必须在制定统一的证据法典与分别制定刑事和民事证据法典之间做出选择。证据法上存在的多重且有时相互冲突的目的和价值使统一立法与分别立法的取舍变得艰难而复杂。面对这一选择,立法者应当考虑审判程序结构、法律职业的专门化程度、本辖区证据法的成熟程度以及实体法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据法 法典化 统一立法 分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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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立法体例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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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祝用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111-117,共7页
世界各国保险立法体例有分别立法与合并立法两种模式,分别立法体例为大陆法系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之传统,但在分别立法的具体模式上又有德国式、日本式、意大利式三种。英美法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不像大陆法国家那样,很明显地表现为两种立法... 世界各国保险立法体例有分别立法与合并立法两种模式,分别立法体例为大陆法系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之传统,但在分别立法的具体模式上又有德国式、日本式、意大利式三种。英美法国家保险立法体例不像大陆法国家那样,很明显地表现为两种立法体例。尽管如此,除判例外,合并或分立的保险立法体例在英美法中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存在的。中国清末、北洋政府时期、国民政府时期的保险立法均采分别立法体例。1949年之后先采分别立法体例,后改为合并立法体例。合并立法与分别立法各有优劣,难以取舍,关键在于立法者是偏重于实用型,还是更青睐科学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法 立法体例 分别立法 合并立法 实用性 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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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修订:统分之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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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建忠 《当代经济》 2009年第2期48-49,共2页
《证券投资基金法》在争议中制定,在争议中产生。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统一立法还是分别立法。统分之争并未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而停止,相反一直延续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的时机和条件已成熟的今天。随着我国基金业的... 《证券投资基金法》在争议中制定,在争议中产生。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统一立法还是分别立法。统分之争并未随着《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而停止,相反一直延续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的时机和条件已成熟的今天。随着我国基金业的蓬勃发展,反对基金统一立法的理由已不成立,应顺应统一立法的趋势,制定统一《投资基金法》,文章对此进行了辨析和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基金法》 统一立法 分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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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私法看民法典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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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5年第1期41-50,共10页
民法典草案关于地域适用范围和属人适用范围的立法草案条文均存在不当或值得商榷之处。地域范围中的“民事活动”一词的含义有待澄清,属人适用范围的规定则显不当。既然民法典与国际私法典分别立法,民法典中并无规定这种地域适用与属人... 民法典草案关于地域适用范围和属人适用范围的立法草案条文均存在不当或值得商榷之处。地域范围中的“民事活动”一词的含义有待澄清,属人适用范围的规定则显不当。既然民法典与国际私法典分别立法,民法典中并无规定这种地域适用与属人适用的必要。即使是在分别立法的情形下,民法典的制定也应当听取包括国际私法学界的其他部门法学界的有益建议。这样才能制定出一部好的法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民法典草案 分别立法 民事活动 地域范围 适用范围 民法典的制定 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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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隐私保护,我和德国并列第一
9
《方圆》 2011年第6期31-31,共1页
加拿大对隐私权的保护采取分别立法,在《电信法》、《刑法典》以及新的《银行法》、《保险公司法》、《信托公司法》等当中都有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规定。
关键词 隐私保护 加拿大 个人隐私权 德国 《电信法》 《银行法》 分别立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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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合并立法模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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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平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78-185,共8页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并立法抑或分别立法受制于诸多因素,孰优孰劣不可一概而论。基于两法在规制对象、规制手段、规制理念等方面存有一定差异乃至冲突,一些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分别立法模式,但随之而...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并立法抑或分别立法受制于诸多因素,孰优孰劣不可一概而论。基于两法在规制对象、规制手段、规制理念等方面存有一定差异乃至冲突,一些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分别立法模式,但随之而来的行为判定困难、执法机构臃肿、立法成本过高等问题正逐步凸显。以本质观之,两法之间互补共生、相辅相成,合并立法可作为我国未来竞争立法模式的重要选项。在立法模式争端探源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微妙关系,合并立法模式在实现竞争行为的一体化识别、一体化规制,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存在优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合并立法 分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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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竞争法律制度
11
《工商行政管理》 2017年第7期73-74,共2页
中国与新加坡两国的竞争法律制度的差异体现在:中国采取分别立法和分头监管的模式,新加坡则采取统一立法和整合监管的模式。在法律体系上,中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新加坡《竞争法))规制内容基本相似。在竞争监管... 中国与新加坡两国的竞争法律制度的差异体现在:中国采取分别立法和分头监管的模式,新加坡则采取统一立法和整合监管的模式。在法律体系上,中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新加坡《竞争法))规制内容基本相似。在竞争监管机构方面,新加坡有竞争委员会独立行使竞争监管职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法律制度 新加坡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监管机构 分别立法 统一立法 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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