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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刑事侦查讯问过程中的律师在场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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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静
袁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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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青岛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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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权研究(辑刊)》
2021年第2期500-518,534,535,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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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加深,控辩双方的对抗性在庭审阶段得到了强化。然而,在侦查讯问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仍显不足,极有可能导致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情况出现。侦查权的行使需要受到正当程序的约束。为构建侦查的正当程序以实现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律师在场制度,试图以控辩平衡的维持达致前述目标。在新时代推进刑事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有必要参酌域外法治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在场制度。本文首先从基础概念入手,对律师在场权的内涵进行界定,然后廓清相关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意义,继而就域外典型国家的制度进行引介与评价,最后基于前述材料提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构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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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律师在场权
刑事侦查讯问
刑事诉讼的目的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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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wyer’s Right of Presenc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nd Interrogation
Purpos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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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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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刑侦讯问言语交际信息的对抗性及其修辞技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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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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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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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修辞学习》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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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侦查讯问的言语交际过程,有着鲜明的特征,即言语交际信息的对抗性。刑事侦查讯问人员应该注意和善于预测犯罪嫌疑人的言语信息差,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巧妙的言语策略,及时弥补对方故意回避或故意疏漏的信息,达到讯问的目的。主要的修辞技巧有:阐释性发问、跳跃式提问、质疑抑制式应答、批驳阻止式应答(极度夸大犯罪等级和性质、极度缩小犯罪等级和性质)。讯问人员应积极运用这些积极的言语修辞策略,把握时机,切中要害,迅速达到讯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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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修辞技巧
刑事侦查讯问
言语交际
提问方法
话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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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8.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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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对刑事诉讼法的意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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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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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云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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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第4期67-74,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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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们身处于一个面对各种现代性后果却又缺乏有效沟通的时代。刑事诉讼法未来的发展也被深嵌在这样一个世界中。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以普遍语用学为切入点,通过对主体间交往行为的分析,得出了交往理性是社会理性的基础,法律是系统整合与社会整合的媒介,法律的合法性源于商谈程序等结论,以沟通作为解决韦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矛盾的方法,沟通成为挽救现代性危机的良方。用沟通行动理论分析刑事诉讼法上的具体制度,不仅能够切合刑事诉讼法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更能够拓展现有研究的路径与方法,开阔未来研究的视野与方向。故本文通过对哈贝马斯沟通行动理论的分析,拟证明其理论对刑事诉讼法中刑事侦查讯问,量刑制度及证人出庭作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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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哈贝马斯
刑事侦查讯问
量刑制度
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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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56.11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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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在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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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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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东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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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36-36,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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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刑事侦查讯问程序中确立律师在场制度是必要的。确立律师在场制度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构建我国的律师在场制度,宜采用德国式的立法模式,让侦查机关担负告知义务,赋予犯罪嫌疑人选择是否需要律师在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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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侦查讯问
律师在场制度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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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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