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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构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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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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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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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21-2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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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王志祥教授主持的2010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惩治犯罪与刑事和解的平衡"(课题编号:CLS-C102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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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刑事和解大体存在三种模式: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模式、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和人民调解模式。从调解中立和司法效率的角度而言,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选择应当是以人民调解模式为主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模式为补充的混合模式。但是,从人民调解模式合理、充分、高效运行所需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条件来看,其应当是刑事和解模式改造的远期目标。在人民调解模式日趋完善的主路上,有必要选择适当的"辅路"来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常运行。在现阶段,这条颇具妥协性和过渡意义的"辅路"应当是司法机关主导刑事和解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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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
自行和解模式
人民调解模式
调解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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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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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选择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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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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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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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171-17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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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依调解主体的不同,刑事和解有三种模式: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模式、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和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我国立法上仅在审判阶段确立了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而实践中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却普遍地执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能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体现刑事和解制度的设计初衷,适宜作为我国的刑事和解模式,其中的第三方机构应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律师共同组成"为蓝图进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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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调解主体
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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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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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本土化刑事和解模式的建构
被引量: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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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淑华
任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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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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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184-18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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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政法学院校级课题"传统与现代--本土化刑事和解模式的建构"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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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明确将刑事和解纳入我国的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之中。但对于刑事和解含义的不同理解,会导致司法实践中不同刑事和解模式的形成。通过分析对比中国司法机关推行的几种刑事和解模式,进而阐述刑事和解模式应坚持的基本理念以及赖以成长的本土现有资源。刑事和解模式不仅要符合刑事和解的目标,而且还应当立足于本土资源,以防止"橘生淮北则为枳"的情况发生,要注意将该制度与本土现有制度及资源做有效对接与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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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原则
基础
本土化
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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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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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下刑事和解小组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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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士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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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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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65-6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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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立法仅在审判阶段确立了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而实践中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却普遍执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加害方—被害方自行和解模式和公权力机关调解模式都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而第三方机构调解模式才是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应然选择;将我国的刑事和解的调解主体暂且命名是"刑事和解小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理念,而刑事和解是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下的一种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为刑事和解小组唯一的法理基础;应在恢复性司法的视野下,从法律性质、成员组成、经费保障以及启动与监督等方面构建刑事和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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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调解主体
恢复性司法
刑事和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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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model
mediation subject
restorative justice
criminal reconciliation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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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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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刑事和解制度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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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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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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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5年第6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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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解决刑事纠纷的司法模式是依照侦查、起诉、审判的程序来进行的,现阶段也仍然是各国解决刑事纠纷的主流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种类的增多、犯罪率的不断上升,导致刑事诉讼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一种通过诉讼参与者合作协商、协调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刑事和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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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制度
刑事和解理论基础
刑事和解制度的西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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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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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模式分析
被引量: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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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丽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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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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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法学》
2015年第4期83-9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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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因此准确把握我国新刑诉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所确立的中国式刑事和解模式,提出完善建议,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以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实践模式为分析对象,论述了我国新刑诉法所确立的刑事和解模式,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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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问题完善
司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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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4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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