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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之检思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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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金贵
李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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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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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24-12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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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一般项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CLS(2015)C06)
负责人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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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刑事被告妥速审判权。从法律规定及适用的情况看,"速审法"的主要进步在于:提高了民众的速审权意识,限制了未决羁押的期限,治理诉讼迟延初具成效;但同时存在以下问题:治理方向避重就轻,保护范围狭窄,忽略侵害速审权关键因素,"减刑救济"的认定和适用存在争议,"限制上诉"措施不当地剥夺了检察官的上诉权。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进步与不足启发我们:应将迅速审判权作为被追诉人的诉讼权利,尽可能解决我国刑事诉讼中妨碍迅速审判的各类问题,合理界定速审权的适用期间,建立合理的审查标准,建立多元的速审权救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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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妥速审判法
速审权
权利保护
减刑救济
限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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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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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评介及其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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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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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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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峡法学》
2011年第1期24-29,4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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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台湾地区自上世纪末以来开始实行"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的刑事诉讼新制,引入认罪协商、交互诘问等制度,但新制却加剧了固有的审级功能不分造成的诉讼低效。2010年9月1日生效的台湾地区"刑事妥速审判法"旨在提高审判效率、实现迅速审判,但其牺牲当事人利益换取诉讼效率的治标式立法遭到了广泛的批评。"刑事妥速审判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判拖延的问题,其立法成就与缺陷留给大陆诸多启示。我国大陆应在刑事诉讼中重视保障被告人的期间利益,确立诉讼迅速原则,并取消以审限作为法官考核指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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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迅速审判
“刑事妥速审判法”
台湾地区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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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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