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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刑事容隐制度的辨与思——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双重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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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怀宇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91-96,共6页
刑事容隐制度在程序法中体现为亲属免证权,在实体法中体现为亲属相隐减免处罚制度。两种容隐制度在行为方式、法律属性和制度目标上均有明显差异。通常,大陆法系既承认亲属免证权,又承认实体性容隐制度,而英美法系则只在十分有限的范围... 刑事容隐制度在程序法中体现为亲属免证权,在实体法中体现为亲属相隐减免处罚制度。两种容隐制度在行为方式、法律属性和制度目标上均有明显差异。通常,大陆法系既承认亲属免证权,又承认实体性容隐制度,而英美法系则只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规定了亲属免证权。认识到二者的重大差异,是构建理性、平衡的刑事容隐法律体系的基本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容隐制度 亲属免证权 实体性容隐制度 期待可能性 妨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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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免证权与亲属伪证罪——以刑事容隐法律体系为分析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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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怀宇 《光华法学》 2013年第1期67-77,共11页
刑事容隐制度以期待可能性为根据,当享有免证权的亲属证人不拒绝作证而是提供虚假证言时,便已经不再产生期待可能性丧失或减弱的问题,证人须受伪证罪的处罚。即设立免证权是将亲属证人纳入伪证罪之主体范围并施以通常处罚的必要前提;反... 刑事容隐制度以期待可能性为根据,当享有免证权的亲属证人不拒绝作证而是提供虚假证言时,便已经不再产生期待可能性丧失或减弱的问题,证人须受伪证罪的处罚。即设立免证权是将亲属证人纳入伪证罪之主体范围并施以通常处罚的必要前提;反之,如果诉讼法上不存在亲属免证权,则应当对作伪证的亲属减免处罚。为了在尊重亲属关系的同时充分保障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以查明事实真相,我国法律应明确承认程序性亲属免证权,并在此基础上否定实体法中的亲属伪证减免处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属免证权 伪证罪 刑事容隐制度 期待可能性 价值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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