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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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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国强 胡良荣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38-42,共5页
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型立法模式,大陆则采用集中型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台湾秉承“人格价值观”,大陆则吸收了“财产价值观”理念;主观归责条件方面,台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也不限于故意,过失也能构成犯罪... 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型立法模式,大陆则采用集中型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台湾秉承“人格价值观”,大陆则吸收了“财产价值观”理念;主观归责条件方面,台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也不限于故意,过失也能构成犯罪,客观归责条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列举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陆则不同,它强调主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归责条件也有两个方面,即(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2)情节严重。关于著作权犯罪的刑事处罚,两岸在刑种设置和程序安排上也有很大区别。由此,完善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具体构想为:(1)建构附属型刑法保护模式;(2)严密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法网;(3)采用自诉与公诉相结合的刑事追究程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 刑法 比较研究 中国大陆 台湾省 刑事追究程序 侵权行为 著作权犯罪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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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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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海英 《法制与经济》 2012年第20期73-74,共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提出要追究出售、非法提供、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该修正案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立法规定具有合理性的一面,但尚存在亟需完善之处。笔者就该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提出要追究出售、非法提供、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该修正案对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立法规定具有合理性的一面,但尚存在亟需完善之处。笔者就该罪的犯罪主体的扩大以及刑事追究程序的完善等方面提出可行性的立法建议,以期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犯罪主体 刑事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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