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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犯罪的刑民一体化模式——从著作权犯罪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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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其勇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96-101,共6页
目前,我国关于经济犯罪的实质性规定体现在刑法典中,附属刑法形同虚设,刑事规范与民事、经济、行政等前置性规范处于分离状态。刑事规范与前置性规范的脱节,不但使刑法因频繁变动而损害了稳定性,而且易于违背其二次规范属性而冲在打击... 目前,我国关于经济犯罪的实质性规定体现在刑法典中,附属刑法形同虚设,刑事规范与民事、经济、行政等前置性规范处于分离状态。刑事规范与前置性规范的脱节,不但使刑法因频繁变动而损害了稳定性,而且易于违背其二次规范属性而冲在打击经济违规的第一线。因此,应采用刑民一体化的附属刑法模式,将经济犯罪的内容直接规定于前置性规范中。立法要坚持刑法是保障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宪政要求恰当设置立法权限,并协调好附属刑法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犯罪 著作权犯罪 刑民一体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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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权保护规则的刑民一体化构造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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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伟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71-182,共12页
信用兼具人格属性与经济价值。科学构造信用权保护规则,必须同时兼顾民法的规范功能、行政法的惩戒功能以及刑法的保障功能。当前信用法治化建设呈现明显的行政(法)主导性,在此背景下,对信用保护有所欠缺的民法和刑法应加快推进信用权... 信用兼具人格属性与经济价值。科学构造信用权保护规则,必须同时兼顾民法的规范功能、行政法的惩戒功能以及刑法的保障功能。当前信用法治化建设呈现明显的行政(法)主导性,在此背景下,对信用保护有所欠缺的民法和刑法应加快推进信用权保护规则的一体化构造。对于民法而言,立足于民法典编纂的契机,应跳出以名誉权涵摄信用的传统逻辑,将信用权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规定为具体人格权,以在前置法中确立信用权保护的一般规则。对于刑法而言,基于刑民一体化的基本立场,应根据民法的修改顺势接纳信用为名誉法益之外的新型人格法益,并分别增设妨害信用罪和对损害商业信用、商品声誉罪进行适当扩容,以实现对自然人信用和法人信用的平等且有效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权 刑民一体 精神人格 经济价值 立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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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中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研究
3
作者 吴清健 程琳 徐军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17-119,共3页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之一,但由于办案中检察机关的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致使办案力量薄弱、办案阻力重重、办案效果不够理想。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着重研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建构及运行,以期能够打...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业务之一,但由于办案中检察机关的力量没有得到有效整合,致使办案力量薄弱、办案阻力重重、办案效果不够理想。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着重研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建构及运行,以期能够打破办案瓶颈,实现良好办案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刑民一体 内外部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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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理念下刑民交叉案件的冲突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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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艳梅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46-53,共8页
刑民交叉案件立法空白为刑事处罚干扰经济纠纷打开方便之门,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家、护航民营经济的痛处。民法与刑法价值功能不同,刑民交叉案件处置不当,不仅不会实现责任制度的应有价值,反而会导致民、刑两种责任相抵牾。法条竞合使同一... 刑民交叉案件立法空白为刑事处罚干扰经济纠纷打开方便之门,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家、护航民营经济的痛处。民法与刑法价值功能不同,刑民交叉案件处置不当,不仅不会实现责任制度的应有价值,反而会导致民、刑两种责任相抵牾。法条竞合使同一行为有刑、民两种不同的法律评价,责任追究上的冲突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从实体法上看,法律适用的冲突最终表现为利益的冲突。民刑交叉案件审理应以实体正义为目标,以利益衡量为手段,以人民期待为检验标尺。在程序选择上,“先刑后民”的价值判断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严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先民后刑”的程序机制在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时化解矛盾效果明显不佳。本文针对刑民交叉案件,提出“刑民一体”的程序机制,在保证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审判效率的同时为各个主体利益的实现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交叉 制度利益 利益衡量 人民至上 刑民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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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一体化视野中的存款占有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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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华伟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51-58,共8页
存款占有的归属是认定与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的前提。存款占有的归属在学说上存在着存款人占有说与银行占有说的对立。这种学说对立的背后,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思路:将刑法中的事实占有概念扩展为法律占有;选择性地不再适用货币"占有... 存款占有的归属是认定与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的前提。存款占有的归属在学说上存在着存款人占有说与银行占有说的对立。这种学说对立的背后,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思路:将刑法中的事实占有概念扩展为法律占有;选择性地不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原理;将存款占有的客体区分为债权和现金。然而,将刑法中的事实占有扩展为法律占有,违背了刑法中占有的本来含义;选择性地不再适用货币"占有即所有"原则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理;将存款占有区分为债权和现金,则有类推解释的嫌疑和适用上的困难。从刑民一体化的视角出发,理顺存款占有问题中的刑事、民事法律关系,将为认定存款占有的归属提供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占有 法律占有 刑民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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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一体协同打击虚假诉讼问题探究——以浙江省宁波地区办案情况为样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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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培伟 刘海璇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5期55-59,共5页
虚假诉讼治理需要刑民相互配合,加大公安、检察、法院的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对宁波地区协同办案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实践中仍存在虚假诉讼成案数量总体不高、线索移送配合有欠缺、反馈机制衔接不到位、调查手段配合程度不够、案件的定... 虚假诉讼治理需要刑民相互配合,加大公安、检察、法院的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对宁波地区协同办案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实践中仍存在虚假诉讼成案数量总体不高、线索移送配合有欠缺、反馈机制衔接不到位、调查手段配合程度不够、案件的定性需进一步统一等问题。基于对以上问题的分析和实际办案的可行性,建议进一步规范线索登记归口,在调查取证配合上引进刑事初查及技术配合,及时会商并实施跟踪反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 刑民一体 协同打击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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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与监护人资格撤销的刑民程序合一——以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为切入点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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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挺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5-25,共11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为同时解决监护侵害案件中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资格撤销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这种刑民程序合一的处理契合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和撤销监护人资格非讼程序特征,还可以探索国家干预未成年人监护事务的新路径,推动国...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为同时解决监护侵害案件中的犯罪认定与监护人资格撤销提供合一的程序平台。这种刑民程序合一的处理契合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和撤销监护人资格非讼程序特征,还可以探索国家干预未成年人监护事务的新路径,推动国家责任理念在司法层面的落实。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专业化优势与实践探索为适用附带民事诉讼一并处理监护侵害案件的刑法和民法问题提供了现实基础。应当在扩大附带民事诉讼适用范围的前提下设置相应的程序,完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前置程序并细化撤销后的配套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侵害未成年人 监护人资格撤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民一体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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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原则与规则——以诈骗行为和民间借贷行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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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晓丹 赵波 《社会科学动态》 2021年第10期98-103,共6页
刑民交叉问题是所涉行为与责任性质的问题,是无罪责场合或有罪责场合刑法的角色与作用的问题,以及有责场合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刑民一体化在于使刑民法律手段在统一法秩序中有顺畅的衔接机制,在各自调整范围内发挥功能,共同作用于违... 刑民交叉问题是所涉行为与责任性质的问题,是无罪责场合或有罪责场合刑法的角色与作用的问题,以及有责场合被害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刑民一体化在于使刑民法律手段在统一法秩序中有顺畅的衔接机制,在各自调整范围内发挥功能,共同作用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被害人权利的司法救济。诈骗和民间借贷是典型的涉财产法律行为,区分行为性质以维护正向法律关系是平等民法关系恢复和刑法法益保护的需要。解释思维上应坚持刑民一体化中相对的违法性阶层判断,承认刑民对法益的共同保护是以法秩序统一为基础,根据功能及手段强度不同来决定是否及如何发动相应机制;程序选择上得关注所涉事实的同一性,观察其中权利受损的实际或可能状态,允许被害人在利益权衡后补充选择适用;实体审理上需把握公平正义,形式与实质判断统一,使民事权利状态恢复平等,刑事处罚罚当其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一体 财产法益保护 程序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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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互视野下“绿色原则”的刑法保障--以环境监管失职罪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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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诚豪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3期41-46,共6页
绿色原则作为我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事领域内对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的倡导,也是民事主体应遵循的义务性限制。其设立不单是环保理念与民法的结合,也与其他部门法有紧密的价值关联。刑法基于其强制性,能为民法中绿色原则的贯... 绿色原则作为我国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事领域内对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的倡导,也是民事主体应遵循的义务性限制。其设立不单是环保理念与民法的结合,也与其他部门法有紧密的价值关联。刑法基于其强制性,能为民法中绿色原则的贯彻提供坚实的保障。其中环境监管失职罪旨在督促职能主体能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于绿色原则贯彻的保障具有天然的优势。本文以此罪为视角,厘清环境监管类犯罪的特点,以期解决绿色原则在实践中所遇障碍,促进刑、民二法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一体 绿色原则 环境监管失职罪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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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保护的民法转向与刑法因应 被引量:1
10
作者 陈小彪 黄玉梅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86-98,共13页
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必须立法保护。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前,已经初步形成以部门法为核心的隐私权保障体系。《民法典》沿用《民法总则》的保护模式,将隐私权从名誉权中脱离出来,与个人信息权并列为独立一节。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转变... 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必须立法保护。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前,已经初步形成以部门法为核心的隐私权保障体系。《民法典》沿用《民法总则》的保护模式,将隐私权从名誉权中脱离出来,与个人信息权并列为独立一节。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转变直接影响到刑法的隐私权保护。在刑法中,隐私权的独立法益地位尚未呈现,涉及隐私权法益的保护采取依托于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法益的间接保护,可能导致隐私权法益保护的不周延和错位。鉴于民法承认隐私权的独立地位和刑法隐私权间接保护的困境,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应着眼于风险控制。刑法需要探寻隐私权直接保护的新路径,以便构建我国隐私权全面保护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隐私权 独立法益 刑民一体 直接保护 间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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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实证研究——以浙江为样本 被引量:2
11
作者 黄生林 余晓敏 +1 位作者 裘菊红 刘昊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8年第6期86-92,共7页
检察机关监护干预的力度不断增大,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为主,对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明显。检察机关监护干预职能定位过窄,缺乏申请主体资格和刚性监督手段是制约检察机关开展监护干预的主要原因。可以探索实施强制报告制度,解决监护... 检察机关监护干预的力度不断增大,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为主,对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明显。检察机关监护干预职能定位过窄,缺乏申请主体资格和刚性监督手段是制约检察机关开展监护干预的主要原因。可以探索实施强制报告制度,解决监护侵害案件发现难、干预难等现实问题;通过"刑民一体化"办案机制可以改变因办案周期过长而造成的隐私保护难、救助不及时的问题;应健全完善监护转移的配套保障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护干预 检察职能 支持起诉 刑民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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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法益分析——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
12
作者 顾彧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3期80-85,111,共7页
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应当以"可识别性"为基础,辅之以信息主体的可控制性来判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自然犯,其法益并不是超个人的法益,应当是个人法益中的个人信息权。信息自决权作为个人信息权的核心内容,其本质在于强调公... 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应当以"可识别性"为基础,辅之以信息主体的可控制性来判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自然犯,其法益并不是超个人的法益,应当是个人法益中的个人信息权。信息自决权作为个人信息权的核心内容,其本质在于强调公民个人对信息的自我决定、自我处理之选择与控制的自由。基于信息自决权的独立性和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的必要性、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分析、刑民一体化视野中法秩序的一致性理念等角度,在刑法角度应当限缩该罪的法益范围,以新型权利即信息自决权为具体法益予以阐明,更契合当今数据化和信息化时代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宗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法益 信息自决权 刑民一体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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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犯罪的类型阐释 被引量:2
13
作者 张勇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3-19,共17页
恶意是指意图侵害他人利益或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当动机,其本身蕴含着伦理道德评价。恶意侵权是指出于不正当动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犯罪是指刑法中将恶意作为主观构成要件或情节要素的犯罪类型。我国立法规定有恶意串通、恶意注... 恶意是指意图侵害他人利益或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当动机,其本身蕴含着伦理道德评价。恶意侵权是指出于不正当动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犯罪是指刑法中将恶意作为主观构成要件或情节要素的犯罪类型。我国立法规定有恶意串通、恶意注册、恶意诉讼、恶意透支等恶意行为类型。由于恶意概念的不确定性,恶意行为存在复杂的类型形态,有必要运用类型化思维予以分析。关于恶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对于恶意作为构成要件基本要素的犯罪类型来说,恶意既可以是规范要素又可以是主观要素,既是违法要素又是责任要素,具有定罪功能;对于恶意作为构成要件变量要素的犯罪类型来说,恶意作为反映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情节因素,可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关于恶意犯罪的主观罪过,传统的整罪分析模式存在不足,需要运用要素分析方法针对危害行为、结果等不同客观要素分别确定其罪过形式。关于恶意犯罪的司法适用,应从刑民一体化的角度把握界分恶意侵权与恶意犯罪的核心要素,综合考虑恶意动机的入罪与出罪功能,注重实体和程序上的刑民衔接协调,通过惩罚性赔偿促进刑民责任融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恶意动机 恶意侵权 恶意犯罪 要素分析法 刑民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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