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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视角差异和基本逻辑: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性质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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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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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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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33-3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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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浙江理工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动态与应对——以TPP协议为分析视角”(项目编号:16102203-Y)
浙江理工大学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美贸易战背景下知识产权刑事立法完善研究”(项目编号:2019Q09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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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民视角的差异和认定逻辑的分歧是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在认定过程中出现巨大争议的根本原因。在重视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犯罪各自独立场域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处分意识和错误认识内容之间的关系,明确犯罪对象是消费者的钱款而非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钱款的请求权,以及该钱款的占有由消费者向行为人流转,商家在整个过程中并无控制过钱款。在厘清以上视角差异的提前下,认为偷换二维码取财行为的本质是行为人介入到前置的民事关系,通过对前后两端都进行欺骗的方式维持财物的顺利流转,使得消费者误认为民事法律关系正常存续并能现实履行,并在此过程中借消费者自愿交付的方式非法占有其钱款。其中,消费者是被骗的对象,是犯罪事实中的被害人,商家是因欺骗被利用的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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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民视角差异
处分意识
财产性利益
占有关系
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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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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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骗取贷款罪定界——“非法占有目的”的民法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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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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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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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昆明学院学报》
2016年第2期74-7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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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前者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刑法理论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理解从"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出发,但在货币领域,由于"占有即所有"规则,"排除意思"被轻易认定,不当扩大了贷款诈骗罪调整。从立法目的上看,骗取贷款罪是将民事领域的严重欺骗行为纳入刑事范畴,而非"诈骗罪"的特别罪名。因此,应当将"非法占有目的"理解为贷款时即不具有偿还的意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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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骗取贷款罪
贷款诈骗罪
刑民差异
风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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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cheating loan
crime of loan fraud
difference between criminal law and civil law
risk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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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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