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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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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乃纯 李思渝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期28-32,共5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中新增了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类型,然而《著作权法》和《刑法》对该行为的违法性评价不一致,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民刑倒挂”的异常现象。为了更好地实现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衔接,应当采取缓和...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侵犯著作权罪中新增了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类型,然而《著作权法》和《刑法》对该行为的违法性评价不一致,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民刑倒挂”的异常现象。为了更好地实现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衔接,应当采取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作为违法性评价的判断立场。在此基础上具体认定信息网络传播型侵犯著作权罪:其一,在传播形式上,侵犯著作权罪仅包含交互式传播而不包含非交互式传播,深度链接行为具有可罚性;其二,在传播范围上,侵犯著作权罪仅包含直接传播行为,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的间接传播行为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 刑民衔接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缓和的违法一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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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视野下技术措施保护规则的刑民衔接路径
2
作者 杨馥铭 《电子知识产权》 2024年第5期14-26,共13页
比较现行《著作权法》和《刑法》有关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则可以发现,两者在保护的技术措施类型和规制的行为类型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刑民脱节”现象。运用法教义学方法填补法律漏洞、化解规范矛盾、完善法律体系对于构建技术措施保护... 比较现行《著作权法》和《刑法》有关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则可以发现,两者在保护的技术措施类型和规制的行为类型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刑民脱节”现象。运用法教义学方法填补法律漏洞、化解规范矛盾、完善法律体系对于构建技术措施保护规则的刑民衔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在数字网络环境下,将“浏览”解释为“读取”并未超出其可能含义的边界。任何对作品的数字化复制活动和对计算机软件的运行过程都必然会经过“读取”作品信息的阶段,该阶段可被视为对作品的“浏览”。因此,防复制措施和防运行措施可以被归入“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作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部件”,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破坏”的本质是使事物失去应有效用,向公众提供规避手段可被视为对技术措施的“破坏”,因而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技术措施 刑民衔接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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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刑民衔接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1
3
作者 杨红梅 《学海》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80-190,共11页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 《民法典》第1234条确定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为环境犯罪造成的生态损害的修复提供了实体法依据,但也引发了环境犯罪中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刑民衔接问题。在实体层面,由于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性质上属于环境民事责任,相较于环境刑事责任具有优位性,可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作为环境刑事案件的酌定从宽情节以保障其优位性的有效落实;在程序层面,基于当前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民事实现路径为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二元诉讼模式,应当在“刑主民辅”的司法背景下,统筹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与环境刑事责任,衔接好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体优化路径包括:在实体层面,应当把扩大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并确定其从宽幅度;在程序衔接层面,应当充分发挥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并充分尊重行政主体的环境保护和管理职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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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衔接视角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范重构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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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雅菁 郭旨龙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07-114,共8页
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最初呈现出“刑先民后”的特点,而刑事制裁思路的局限及民事法律规定的缺位始终制约刑事制裁法律效果的发挥。《民法典》设立单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规定,奠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正当化基础。《民法典》从... 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最初呈现出“刑先民后”的特点,而刑事制裁思路的局限及民事法律规定的缺位始终制约刑事制裁法律效果的发挥。《民法典》设立单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规定,奠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正当化基础。《民法典》从确立个人信息权益属性、制定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及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三个维度对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民法保护。这不仅补强了个人信息的民事法律保护,也引发了个人信息在民法和刑法保护路径的衔接问题。为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之间的平衡,刑法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在《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规范的框架内,从刑法法益、非法使用行为入刑及出罪事由三方面进行重新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民法典 刑民衔接 合理使用 数据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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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秩序统一原理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刑民衔接适用 被引量:16
5
作者 刘艳红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82-196,共15页
对《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未成年人规定的理解,应在法秩序统一原理下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进行民刑衔接适用研究。在监护制度的典型场域,父母滥用监护权是否构成犯罪应在区分亲权与监护权的基础上,结合民事责... 对《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未成年人规定的理解,应在法秩序统一原理下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进行民刑衔接适用研究。在监护制度的典型场域,父母滥用监护权是否构成犯罪应在区分亲权与监护权的基础上,结合民事责任追究的效果和刑法相关罪名的规定进行实质判断。在收养制度的典型场域,区分民事送养行为与拐卖儿童犯罪时应明确拐卖儿童罪的成立需要同时具备“以出卖为目的”和“非法获利目的”的条件。在性侵未成年人特殊诉讼时效的典型场域,对民法中“性侵害”的理解应参照刑法之规定,前者在范围上广于后者;相较于刑法中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191条在有效性上更多地体现出象征性立法的色彩。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刑民衔接适用应遵循刑民共治规律。在刑民责任界分中,应充分重视主观要件的作用,并在现行刑法的罪名体系框架内基于刑民一体化视野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实质考量,避免刑法在民事领域的过度介入。通过坚持民法优先原则,恪守刑法谦抑主义,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的融合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刑民衔接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监护 拐卖儿童 性侵未成年人 特殊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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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秩序法益——兼论新《著作权法》实施后的刑民衔接问题
6
作者 王昕宇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24-29,共6页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在于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立法应当基于激励理论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予以惩戒,以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为保障“智慧之火”燃燃不息提供“利益之油”。2020年修改...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在于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立法应当基于激励理论对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予以惩戒,以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为保障“智慧之火”燃燃不息提供“利益之油”。2020年修改的《著作权法》实施后,《刑法》第217条在保护作品的范围上仍应采取法定模式,以秩序保护为视角理解两法修改的异同。以竞争秩序作为著作权犯罪的主要客体,将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但尚未达到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通过赔偿、没收违法所得等非刑事手段治理,方能实现著作权刑民保护的合理分工与犯罪成立范围的适度划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权 秩序法益 刑民衔接 侵犯著作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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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司法认定的刑民衔接
7
作者 刘双阳 《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72-84,共13页
侵犯著作权罪是兼具民事不法与刑事不法的法定犯,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是其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且与《著作权法》的规范保护目的整体一致。因此,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贯彻刑民衔接理念,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结合前置法对... 侵犯著作权罪是兼具民事不法与刑事不法的法定犯,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是其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且与《著作权法》的规范保护目的整体一致。因此,侵犯网络著作权犯罪的司法认定应当贯彻刑民衔接理念,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结合前置法对“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等术语的定义,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阐释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进而判断某一行为的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性。制作外挂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取决于是否复制了客户端程序的源代码及二者是否达到实质相似的程度;设置深层链接行为因没有创设新的“传播源”而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向他人提供避开或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采取的接触控制措施的技术手段行为不宜入罪,向他人提供避开或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视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采取的使用控制措施的技术手段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帮助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网络著作权罪 刑民衔接 规范保护目的 法秩序统一性 体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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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保护刑民衔接的正当性 被引量:40
8
作者 王迁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3-19,共17页
对著作权的刑事保护和民事保护出现了严重的刑民脱节现象,具体表现为刑事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与《著作权法》对"复制发行"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关系界定的脱节、对"发行"与"销售"和"出租&q... 对著作权的刑事保护和民事保护出现了严重的刑民脱节现象,具体表现为刑事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与《著作权法》对"复制发行"与"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关系界定的脱节、对"发行"与"销售"和"出租"关系界定的脱节以及对出售软件序列号和破解程序行为定性的脱节等。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刑民衔接的正当性源于著作权法并非仅为权利保护之法,而首先是赋权之法。没有《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各项专有权利,就不存在具有绝对权性质的专有权利,因此对著作权专有权利的刑法保护也必须以《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具体体现为对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认定应遵从《著作权法》对相关术语的界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诸行为应在《著作权法》规定的可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范围之内,且须符合《著作权法》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规定的构成要件。《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和规避技术措施等行为纳入侵犯著作权罪的罪状,部分解决了严重的刑民脱节问题,但对此仍需要继续修改《刑法》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刑民衔接的理念,才能真正解决著作权保护的刑民脱节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衔接 侵犯著作权罪 复制发行 销售 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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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民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9
作者 陈赛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92-96,共5页
刑民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制度价值,在为刑事案件转入民事诉讼处理提供制度出口的同时,又为该转换提供可行性程序支持。现阶段,应当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审查不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衔接民事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衔接知情权,建... 刑民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制度价值,在为刑事案件转入民事诉讼处理提供制度出口的同时,又为该转换提供可行性程序支持。现阶段,应当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审查不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衔接民事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衔接知情权,建立刑事案件证据移转支持民事诉讼制度,明确刑民诉讼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允许在同一证据基础上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刑民判决,并逐步扩大先民后刑处理案件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民衔接 证据标准 先民后刑 证据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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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行为的刑民司法实践探析 被引量:1
10
作者 唐天成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49-54,共6页
2019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对证券违法行为标准和行政法责任作出新规定,但刑法却未相应调整。基于此,文章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结合实务案例,探讨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中刑民法律体系联动问题。民... 2019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对证券违法行为标准和行政法责任作出新规定,但刑法却未相应调整。基于此,文章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结合实务案例,探讨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中刑民法律体系联动问题。民商事领域中,应坚持内幕交易民事侵权因果关系存在,原告应包括同期所有反向交易者,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且不宜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作为惩戒手段;在刑民司法衔接问题上,应细化相关概念以提高法律适用精确度,根据内幕信息确定性特征与“实质公开标准”确定敏感期区间,结合《证券法》最新修改,根据主体差异设置不同责任层级,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幕交易 刑民司法衔接 证券法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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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角下非法放贷行为的刑法规制
11
作者 马松建 陈姝冰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第2期66-71,共6页
高利贷、"套路贷"等非法放贷行为与正规金融机构形成的对抗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日益严重,已无法由民事、行政手段进行有效的规制,需要动用刑事手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打击与处罚。在《民法典》视... 高利贷、"套路贷"等非法放贷行为与正规金融机构形成的对抗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对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日益严重,已无法由民事、行政手段进行有效的规制,需要动用刑事手段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打击与处罚。在《民法典》视角下,鉴于受害人对高风险的明知与接纳,以及基于对契约自由的保护,亦不能将非法放贷行为贸然入罪,非法放贷的逐利性伴随的风险通过民事手段的前置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问题。在对非法放贷行为进行规制时应当坚持刑法的谦抑性等原则,注重政策倾向与监管力度,多种手段并用,力求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放贷 高利贷 套路贷 民法典 民间借贷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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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著作权刑民规制衔接——兼析《刑法修正案(九)》第29条关于中立帮助行为的规定 被引量:2
12
作者 秦天宁 《经济刑法》 2017年第1期247-263,共17页
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法律规制在刑民两大法域具有不同的价值基础和目的驱动,即具有'违法相对性',然而鉴于不同法领域的最终价值基础是共通的,其违法性判断应当基于'一般违法性'在整个法秩序体系中作统一理解。鉴于此,立... 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法律规制在刑民两大法域具有不同的价值基础和目的驱动,即具有'违法相对性',然而鉴于不同法领域的最终价值基础是共通的,其违法性判断应当基于'一般违法性'在整个法秩序体系中作统一理解。鉴于此,立法者将提供网络服务行为等间接侵权行为通过法律拟制界定为实行犯,以期达到前置保护知识产权法益的目的,不仅强化了刑法的宣示功能,而且将侵权风险管控的关口实质性地提前至民事领域。为确保立法体系和法律适用的理论自洽性,有必要通过客体法益及主观要件的区别设置厘清刑民交错关系,进而有机衔接刑民两大法域的法律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统一性 法益前置 刑民衔接 风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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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中长期通奸行为的规制
13
作者 潘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76-78,共3页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如何规制以长期通奸方式对军婚进行破坏的行为,相关危害后果一旦发生,极易引发军人及其群体的不满。就现实状况而言,对上述行为进行规制,是否入罪存在争议、证据获取存在难度、办案思维存在局限。因此,需要...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如何规制以长期通奸方式对军婚进行破坏的行为,相关危害后果一旦发生,极易引发军人及其群体的不满。就现实状况而言,对上述行为进行规制,是否入罪存在争议、证据获取存在难度、办案思维存在局限。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刑事法规、丰富证据种类、完善刑民衔接、优化配套措施等方式,精准打击长期通奸行为,实现对军人婚姻的有效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坏军婚 长期通奸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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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犯罪中“复制发行”概念的厘定与解读——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为对象
14
作者 袁秀挺 王慧睿 《中国版权》 2023年第4期49-56,共8页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对“复制发行”行为方式及定义的扩大解释,造成《刑法》条文之间的重合及与《著作权法》的背离,破坏了《刑法》的内外融贯性。刑法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自主决定对何种行为进行规制,但应尊重《著作权法》对行为定...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对“复制发行”行为方式及定义的扩大解释,造成《刑法》条文之间的重合及与《著作权法》的背离,破坏了《刑法》的内外融贯性。刑法可以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自主决定对何种行为进行规制,但应尊重《著作权法》对行为定义的规定,同时避免自身条文被架空。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澄清了“复制发行”的相关争议,实现了向《著作权法》的回归。针对《刑法》因其滞后性而不能及时修正的问题,应继续沿用通过司法解释扩张相关术语的方式,但应在刑事立法中规定概括性术语或兜底性条款等作为缓冲地带并严格限制对其的任意扩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制发行 版权犯罪 融贯性 刑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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