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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社会治理迭代升级与犯罪控制协同化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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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社会科学文摘》 2024年第6期110-112,共3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强调整体性和协同性。在网络时代,社会结构的层次呈现多元化和弥散化,给协同治理带来挑战,因此在犯罪控制上要建构与之动态适应的协同化刑事政策。刑事政策圈定刑法体系功能运行的边界,为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强调整体性和协同性。在网络时代,社会结构的层次呈现多元化和弥散化,给协同治理带来挑战,因此在犯罪控制上要建构与之动态适应的协同化刑事政策。刑事政策圈定刑法体系功能运行的边界,为有效防范社会风险、实现犯罪控制,其需要随着社会治理形态、模式、结构的升级而同步调整,为刑法体系与刑事政策之间的封闭性与开放性、稳定性与灵活性探寻最佳的动态平衡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控制 刑事政策 刑法体系 社会治理体系 同步调整 协同治理 协同 网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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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与程序双重视角下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限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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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振武 刘洋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87-94,共8页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务过失具体危险犯。立足于实体与程序协同的治理立场对该罪进行限制,一方面需要采取实质理性的刑法解释对该罪的三种危险行为(侵害类行为、不作为类行为、未经许可或批准类行为)与现实危险状态进行实体法维度的限制,另一方面需要创设既独立于当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又区别于当前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微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该罪运行进行程序法维度的过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刑法 危险作业罪 协同治理 微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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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利贷刑法治理策略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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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垚瑶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9年第4期127-136,208,共11页
我国高利贷'刑法直接治理'策略是国家'强制性经济变迁'模式下的产物,其背后隐含着'国家公权力通过对外生性金融秩序的强制建构进而主导市场发展'的内在治理逻辑。该治理思路将刑罚手段视为社会纠纷解决的一线措... 我国高利贷'刑法直接治理'策略是国家'强制性经济变迁'模式下的产物,其背后隐含着'国家公权力通过对外生性金融秩序的强制建构进而主导市场发展'的内在治理逻辑。该治理思路将刑罚手段视为社会纠纷解决的一线措施,严重挤压了其他规制工具的治理空间,割裂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体系格局。为此,有必要在对我国长期沿用的民间高利贷'刑法直接治理'思路进行深入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刑法间接治理、协同治理'理念,重视非刑罚措施正向激励、事前调控功能,试图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中探寻刑法与其他规制工具协调配合的现实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利贷 刑法“直接治理” 刑法“间接治理、协同治理” 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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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惩罚法到调控法:数字经济领域刑法功能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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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艳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3-17,共15页
在数字经济领域,犯罪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牟利型犯罪取代了暴力型犯罪。刑法不能用对待传统犯罪的思路治理以牟利为主的网络犯罪,积极主义刑法观与消极主义刑法观都无法有效应对网络犯罪。在数字经济领域,刑法的功能需要转型,应当从惩... 在数字经济领域,犯罪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牟利型犯罪取代了暴力型犯罪。刑法不能用对待传统犯罪的思路治理以牟利为主的网络犯罪,积极主义刑法观与消极主义刑法观都无法有效应对网络犯罪。在数字经济领域,刑法的功能需要转型,应当从惩罚法转向调控法,变成其他法律的指挥官。刑法的主要功能是激活行政法、民法等法律积极应对数字经济领域乱象,在其他法律有效运作时,刑法应当退居二线。在其他法律缺失或无力时,刑法应当担任先锋,先行调整数字经济领域的乱象。减少网络犯罪不应主要靠司法机关的刑事打击,协同治理犯罪是我国刑法特有的制度,司法机关需要调度行政监管机关协同治理网络犯罪。在数字经济领域,刑法不是刚性的,而应根据其他法律的功效不断调整自己的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主义刑法 调控刑法 网络犯罪 数字经济 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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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全能主义的政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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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燕继荣 《理论参考》 2014年第2期39-40,44,共3页
中国政府改革的定向依据政府及其改革的一般理论可以断定,总体上说,一个良好的政府应该是既"有限"又"有效";从现代政府的实践来看,"有限性"转化为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法制建设,而"有效性"可以转... 中国政府改革的定向依据政府及其改革的一般理论可以断定,总体上说,一个良好的政府应该是既"有限"又"有效";从现代政府的实践来看,"有限性"转化为法治政府的要求和法制建设,而"有效性"可以转化为政府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对于一个后发展国家来说,"发展型政府"模式是不难理解的,也是必需的。但是,"发展型政府"如果演化为"全能型政府"(政府包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能主义 法制建设 行政改革 公共管理模式 审批制度 协同治理 自治化 间接管理 回应性 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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