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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犯时代的刑法解释——兼论法秩序统一原则与刑法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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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中华 《河北法律职业教育》 2024年第2期4-18,共15页
中国刑法已经进入法定犯时代。法定犯是指同时具有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且构成要件必须依托行政法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判断的犯罪。法秩序统一原则要求法定犯构成要件要素解释必须与行政法规在基本精神和终极价值上协调一致、互不冲突... 中国刑法已经进入法定犯时代。法定犯是指同时具有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且构成要件必须依托行政法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判断的犯罪。法秩序统一原则要求法定犯构成要件要素解释必须与行政法规在基本精神和终极价值上协调一致、互不冲突;刑法独立性要求法定犯的构成要件要素保持相对独立的解释立场。法定犯的双重违法属性要求,在解释构成要件时,首先必须对不法类型进行同质性审查。不法类型绝对同质性情形下,行政法规规制目的排斥对法定犯构成要件要素进行文义解释的,刑法应进行限制解释;在超法规的角度,当行政归责属于立法拟制或推定的积极归责时,要防止以“仅有量的区别”为判断标准,直接将行政责任以作为法定犯认定的根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犯 法秩序统一 刑法独立性 行刑关系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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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属性与独立性之间:论环境刑法的定位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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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梅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8年第1期88-98,共11页
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是环境刑法的特性之一,其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的依据,体现了刑法的谦抑精神。然而,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应当具有一定的限度。当前我国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在实践与逻辑中的困境已经开始显现。事实上,环境刑法有着... 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是环境刑法的特性之一,其具有理论和实践双重的依据,体现了刑法的谦抑精神。然而,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应当具有一定的限度。当前我国环境刑法的行政从属性在实践与逻辑中的困境已经开始显现。事实上,环境刑法有着独立性的内在基础,环境伦理的变迁为其提供了思想根源,环境刑法保护客体的独立性为其提供了体系性根据,环境犯罪的刑事犯属性宣谕为其提供了理论支持。对此,借鉴美国学者提出的环境犯罪的累进惩罚制,本文基于我国社会结构背景,对我国环境刑法在行政从属性与独立性之间的平衡提出了几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刑法 行政从属性 环境伦理 环境刑法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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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调整对象新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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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5年第6期24-29,共6页
刑法的调整对象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刑法没有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样就无法解释诸如刑法为何成为独立部门法、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区分的真正界限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重新认识。从... 刑法的调整对象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刑法没有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样就无法解释诸如刑法为何成为独立部门法、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区分的真正界限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重新认识。从刑法的独立性入手,提出刑法应当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公民个人与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秩序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刑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才能从实质上划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也是刑法能够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本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整对象 刑法独立性 刑法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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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下环境法典刑事责任体系研究
4
作者 王盛航 《中国软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90-100,共11页
生态环境法典要对环境法律责任做出合理安排。比较环境刑事责任不同的立法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当前环境刑事责任立法存在的不足,在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法典刑事责任编纂形式的基础上,提出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环境刑事责任是践行生态... 生态环境法典要对环境法律责任做出合理安排。比较环境刑事责任不同的立法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当前环境刑事责任立法存在的不足,在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环境法典刑事责任编纂形式的基础上,提出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环境刑事责任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环境法典 环境刑事责任 “转致”条款 独立性附属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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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独立性与刑事政策刑法化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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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大春 《三江高教》 2012年第2期69-74,共6页
刑法具有独立的社会治理工具属性,具有超越部门法意义上的独立性。刑事政策具有扩张刑罚权的本能冲动。现代社会,刑事政策必须刑事法律化,刑事政策刑法化是刑事政策刑事法律化的基本方面。刑事政策刑法化的基本路径是刑事司法政策化和... 刑法具有独立的社会治理工具属性,具有超越部门法意义上的独立性。刑事政策具有扩张刑罚权的本能冲动。现代社会,刑事政策必须刑事法律化,刑事政策刑法化是刑事政策刑事法律化的基本方面。刑事政策刑法化的基本路径是刑事司法政策化和刑事政策刑法化,这两个环节在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并列、继起、螺旋状发展,刑事政策在其中得以贯彻、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刑法独立性 刑事政策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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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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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志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24-127,共4页
在民法上,"货币所有与占有相一致"是一项通行不悖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在刑法领域取得天然的正当性。刑法并非隶从于民法或其他部门法的附属品,而更应该具备独立风格与品质。货币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 在民法上,"货币所有与占有相一致"是一项通行不悖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在刑法领域取得天然的正当性。刑法并非隶从于民法或其他部门法的附属品,而更应该具备独立风格与品质。货币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占有他人遗忘或埋藏的货币而拒不归还的行为能够成立侵占罪,而且代为保管他人货币不予归还的行为也属侵占,因该行为具备实质处罚性故而对其也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货币 侵占罪 犯罪对象 刑法独立性 实质可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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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脸识别刑法规制的限度与适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指导案例为切入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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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翔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7-30,共14页
如果国家无意用刑法手段规制公权力组织滥用人脸识别的现象,那么从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出发,对于个人滥用人脸识别的行为就必须慎用刑事制裁措施。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主要强调的是刑法的补充性,它必须受制于刑法的独立性。侵犯公民个... 如果国家无意用刑法手段规制公权力组织滥用人脸识别的现象,那么从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出发,对于个人滥用人脸识别的行为就必须慎用刑事制裁措施。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主要强调的是刑法的补充性,它必须受制于刑法的独立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通过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来捍卫信息所承载的人身、财产权利。它是一种具体危险犯,只有对人脸等个人信息的侵犯足以危及人身、财产权利,才可以发动刑罚权。单独的人脸信息如果没有姓名等其他信息,很难对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实质损害。在涉及人脸识别的相关犯罪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财产犯罪都不能进行数罪并罚。通过人脸识别骗取财物,机器不能被骗的理论应当被扬弃。法治必须对数据利维坦保持足够的警惕,对人脸识别的规制主要依赖于其他法律体系的治理,刑法应该保持必要的谦抑与节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独立性与补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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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积极主义刑法观 被引量: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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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立庆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99-111,共13页
中国当下刑事法网划定的总体趋势仍是适度犯罪化,与此相适应,刑法介入社会生活也应该更加积极一些,采纳积极主义刑法观。积极主义刑法观既与现代社会发展的情势变化相关联,也部分地得到了立法实践的印证,还和刑法谦抑原则不冲突。与功... 中国当下刑事法网划定的总体趋势仍是适度犯罪化,与此相适应,刑法介入社会生活也应该更加积极一些,采纳积极主义刑法观。积极主义刑法观既与现代社会发展的情势变化相关联,也部分地得到了立法实践的印证,还和刑法谦抑原则不冲突。与功利主义刑法观、常识主义刑法观、民生刑法观、实质刑法观以及刑法家长主义等各有不同,在罪刑法定主义的总体框架下,积极主义刑法观强调尽可能实现刑法在个案处理中的妥当性、合理性,逐渐培植刑法的权威。需要承认刑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平等关系和刑法独立性思想。判断立法上的犯罪化是否"适度"需要从刑事政策上宏观把握,而判断司法上的犯罪化"适度"与否,则需要落实到阶层式犯罪成立体系各个阶层的具体解释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主义刑法 适度犯罪化 刑法谦抑 严而不厉 刑法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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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交叉视域下刑事违法性独立判断之提倡——兼论整体法秩序统一之否定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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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研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76-87,共12页
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实际,应将法秩序统一中的"法秩序"理解为各部门法域内的秩序,以及下位法同上位法之间的秩序,而非各部门法之间的整体法秩序。同位法秩序之间的一致是立法者的追求,而非司法者的义务,法秩序统一原理原本强... 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实际,应将法秩序统一中的"法秩序"理解为各部门法域内的秩序,以及下位法同上位法之间的秩序,而非各部门法之间的整体法秩序。同位法秩序之间的一致是立法者的追求,而非司法者的义务,法秩序统一原理原本强调的整体法秩序的统一应当被否定。重构法秩序统一立足于各部门法对其内部秩序的遵从,以不突破作为上位法的宪法为限,无须受同位法一致性的桎梏。刑法中的概念是自立的,不需同前置法一致。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内含着对法秩序统一的理解,不应完全从属于前置法。在刑法同前置法规制范围存在重合的情况下,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天然地要从属于前置法,但其从属的依据是空白刑法立法本身,而非整体法秩序统一或一般违法的从属性;在刑法同前置法规制范围不重合的情况下,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当然独立。刑事违法性的判断应坚持法益标准,应当警惕合法外衣下的实质违法行为,民行合法不必然推出刑事合法,民行违法也不必然推出刑事违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整体法秩序 法律位阶 法益 刑法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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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罪法益的讨论范式及其解构 被引量:15
10
作者 徐凌波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84-100,共17页
本权/占有范式只用于解决讨论取回所有物行为的可罚性问题,而不适于建构财产罪法益的整体话语系统。本权/占有范式与私力救济的允许限度、刑法判断的独立性问题既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也无法互为根据,只是在具体的案件中存在结论上的部... 本权/占有范式只用于解决讨论取回所有物行为的可罚性问题,而不适于建构财产罪法益的整体话语系统。本权/占有范式与私力救济的允许限度、刑法判断的独立性问题既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也无法互为根据,只是在具体的案件中存在结论上的部分重合。这一范式的适用前提,是盗窃罪以他人之物为对象,并通过刑法条文规定将他人之物由他人所有推及于他人占有。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多以公私财物而非他人之物为对象,没有一概否定取回所有物行为成立财产罪,因而也没有扩张他人之物范围的必要。本权/占有范式在我国刑法语境中缺少相应的适用语境。无论是从我国刑法条文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看,取回所有物行为的可罚性取决于财产损害是否出现。而财产概念的法律与经济视角能够为财产损害的认定提供更为清晰和准确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本权/占有范式 取回所有物 私力救济 刑法独立性 他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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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法域之间违法性判断的关系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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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骏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4-77,共14页
不同法域之间违法性判断的关系问题,牵涉到如何认识法秩序的统一性、刑法的从属性观念要否坚持、"问题的思考"与"体系的思考"该怎样结合等诸多重大疑难问题,在刑法解释论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就此,存在违法一元论与... 不同法域之间违法性判断的关系问题,牵涉到如何认识法秩序的统一性、刑法的从属性观念要否坚持、"问题的思考"与"体系的思考"该怎样结合等诸多重大疑难问题,在刑法解释论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就此,存在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对立。缓和的违法一元论一方面主张违法性一元,另一方面坚守刑法的谦抑性与补充性,得到了广泛支持。但是,其不能阐明法秩序整体与统一的目的何在,难以同时顾及目的的统一性与不同法域目的的独特性,一般的违法性概念的实质价值并不存在,理论与实务中无需也不会采取"一般的违法性+可罚的违法性=刑事违法性"的二重判断,因此并不可取。违法相对论顺应了不同法域间违法性目的-内容的差异性,其对规范目的进行批判性考察的思考方式与法秩序统一性要求相契合,既有利于摒弃刑法从属性观念、树立刑法的独立性格,也有助于妥当处理刑法与其他法域的实体与程序关系,因而值得提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秩序统一性 不同法域 违法性判断 违法的相对性 刑法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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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行政违法与犯罪的新视角:基于构成要件之质的区别说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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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春晓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1-98,共18页
行政违法与犯罪的界分应当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层完成,法益侵害的实质考量应内嵌于构成要件的目的解释、实质解释之中。违法性是行为与整体法秩序之间的冲突,而非单一刑法规范的违反。法秩序统一原则不影响构成要件符合性的独立判断。刑... 行政违法与犯罪的界分应当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层完成,法益侵害的实质考量应内嵌于构成要件的目的解释、实质解释之中。违法性是行为与整体法秩序之间的冲突,而非单一刑法规范的违反。法秩序统一原则不影响构成要件符合性的独立判断。刑法在法益保护上的辅助性并非体现刑事不法判断的从属性,而恰恰是独立性。我国犯罪构成要件是定性与定量的统一,中外学理上形成共识的质与量二元区分的方法论,在我国表现为基于构成要件的质的区分标准,量的差异蕴含在质的区分中。刑法对构成要件要素独立、实质的判断在解释方法上需要遵循事实判断向规范判断的递进方式,应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超过要素与罪量要素三个层面,准确地适用质的区别标准,合理地界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犯罪 构成要件 质量区分方法论 刑法独立性 规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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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罪状中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的规范关联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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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翔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33-48,共16页
我国《刑法》中有大量空白罪状的规定,空白罪状要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进行判断。其中,形式判断以刑法的补充性为基础,要求空白罪状所指向的补充规范必须达到一定的效力位阶,符合《刑法》第96条的规定,同时补充规范中必须有附属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有大量空白罪状的规定,空白罪状要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进行判断。其中,形式判断以刑法的补充性为基础,要求空白罪状所指向的补充规范必须达到一定的效力位阶,符合《刑法》第96条的规定,同时补充规范中必须有附属刑事责任条款的相关规定;实质判断则以刑法的独立性为基础,坚持刑事不法二元论,在规范违反的基础上考虑法益侵犯,避免过度依赖行政机关的前置性判断。在理解和适用空白罪状的过程中要坚持刑法补充性和刑法独立性的统一,以刑法的补充性作为入罪依据,以刑法的独立性作为出罪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空白罪状 刑法独立性 刑法的补充性 不法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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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的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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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雍锭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4期380-408,共29页
我国学界关于刑事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的论争,也延伸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领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通常采取单纯刑法典、独立性附属刑法或二者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大致经历了从无专有罪名到单行刑法模式再... 我国学界关于刑事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的论争,也延伸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领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通常采取单纯刑法典、独立性附属刑法或二者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大致经历了从无专有罪名到单行刑法模式再到法典化模式阶段。通过对不同立法模式进行评析,结合我国刑法的立法传统、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现状及犯罪态势和我国经济形势等,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长远来看应采取刑法典模式,并适时全面修订刑法典;短期内应以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犯罪 立法模式 刑法典模式 独立性附属刑法模式 单行刑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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