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初论刑法的教育性 被引量:1
1
作者 曾明生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0年第2期109-113,共5页
刑法的教育性是由刑法的教育机能所体现的一种法律特性。我国法学界对刑法的教育性的认识有五大误区:只有道德教化和宗教教化,没有法律教化,更无刑法教化;刑法的教育机能不包括导向机能(或指引机能);刑法的规制机能不包括教育机能;并不... 刑法的教育性是由刑法的教育机能所体现的一种法律特性。我国法学界对刑法的教育性的认识有五大误区:只有道德教化和宗教教化,没有法律教化,更无刑法教化;刑法的教育机能不包括导向机能(或指引机能);刑法的规制机能不包括教育机能;并不是一切刑罚都有教育性;教育性是刑法的非本质属性。在理论上应走出认识误区,加强对刑法教育性的研究;实务上应加强吏治,打造"以吏为师"的良好形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的教育 刑法的教育性 刑法的教育机能 认识误区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