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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语言的向度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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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学斌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69-74,共6页
理解刑法是从刑法的语言开始的。但刑法的内涵不是仅仅通过阅读法条的字面就可以获得的。刑法条文的字面只是为发现刑法提供了进路。刑法的内涵是由刑法规范的目的、规范的语境及其意义脉络所决定的。理解刑法语言的向度,应该注意刑法... 理解刑法是从刑法的语言开始的。但刑法的内涵不是仅仅通过阅读法条的字面就可以获得的。刑法条文的字面只是为发现刑法提供了进路。刑法的内涵是由刑法规范的目的、规范的语境及其意义脉络所决定的。理解刑法语言的向度,应该注意刑法语言与日常用语、私法语言以及刑法内部同一语词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语言 日常用语 私法语言 内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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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语言语义的思考与建议——我国刑法语言语义思考与建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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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震云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46-50,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以来,经过了多次修正,显得更加成熟与完善。但修订主要在律条上,而在某些文字、语义上似仍可斟酌。本文有一些思考和建议,计5款36条。
关键词 刑法语言语义 思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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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语言的明确性与模糊性逻辑分析
3
作者 孙政 孔祥参 《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1-5,共5页
成文法主义之下,刑法规范体现为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法律文本,明确性与模糊性构成了刑法语言的两个基本属性,明确性体现了刑法刚性的要求,模糊性体现了刑法弹力的需要。模糊性并不必然损害刑法的明确性,刑法明确性的追求也不能以牺牲刑... 成文法主义之下,刑法规范体现为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法律文本,明确性与模糊性构成了刑法语言的两个基本属性,明确性体现了刑法刚性的要求,模糊性体现了刑法弹力的需要。模糊性并不必然损害刑法的明确性,刑法明确性的追求也不能以牺牲刑法公正为代价,应当谋求二者之间的衡平,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语言 明确性 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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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语言的困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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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艺乒 赵春玉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23-29,共7页
刑法作为国家的后盾法,对刑法用语的要求也不同于其他学科,刑法在满足法律所具备的要求的同时,它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为了在刑法事实与刑法规范之间建立起张力,正确地运用刑法规范解决事实问题,就必须了解和解决刑法语言模式存在的问题... 刑法作为国家的后盾法,对刑法用语的要求也不同于其他学科,刑法在满足法律所具备的要求的同时,它有着自己的语言风格。为了在刑法事实与刑法规范之间建立起张力,正确地运用刑法规范解决事实问题,就必须了解和解决刑法语言模式存在的问题,找出根源之所在,以期能找到解决困境的路径尝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语言 概念 刑法规范 刑法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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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语言的普通性与规范性逻辑分析
5
作者 孔祥参 《沈阳干部学刊》 2008年第2期42-43,共2页
作为刑法规范载体的刑法语言是以普通用语为基础的"法言法语",这就存在着刑法语言的普通性与规范性的逻辑矛盾,对这一逻辑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立法的意图能否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贯彻,刑法的公正能否被实现。
关键词 刑法语言 普通性 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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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立法中的语言规范化问题分析《珠江论丛》征稿启事
6
作者 汤碧瑶 任继鸿 《珠江论丛》 2020年第1期288-298,共11页
中国《刑法典》自1979年首次颁布,到1997年大幅度修改,并陆续颁布了诸多《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说刑事立法体系已经相对比较完备。每一条刑法规范都是由立法语言所组成,语言构成了刑法规范的最基本要素。中国刑法的适用依... 中国《刑法典》自1979年首次颁布,到1997年大幅度修改,并陆续颁布了诸多《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可以说刑事立法体系已经相对比较完备。每一条刑法规范都是由立法语言所组成,语言构成了刑法规范的最基本要素。中国刑法的适用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就是在立法语言层面存在失范的现象,这就导致了司法实践适用的模糊。立法语言应当具有明确性,并能够通过合理的方法进行解释。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语义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分析中国刑事立法中出现的立法语言失范现象,进而提出刑法立法语言规范的合理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语言 失范 立法技术 语料库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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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主义刑法观的解释论构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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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光远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0-109,共10页
常识是刑法教义或学说生产的主要素材,且与专业思维并无实质冲突,而“商谈理性”更是奠定了常识主义刑法观的哲学基础。常识主义刑法观塑造的解释规则可遵循入罪判断之综合标准,即以刑法文义为主兼顾处罚必要性。作为自然语言的刑法文义... 常识是刑法教义或学说生产的主要素材,且与专业思维并无实质冲突,而“商谈理性”更是奠定了常识主义刑法观的哲学基础。常识主义刑法观塑造的解释规则可遵循入罪判断之综合标准,即以刑法文义为主兼顾处罚必要性。作为自然语言的刑法文义(刑法语言)与基于法感情的处罚必要性都具有模糊性、层次性。刑法文义范围、层次的划定应诉诸公众之心理体验,因为语言是经公众使用而获得意义;处罚必要性之判断高度依赖法感情。常识主义刑法观下,尽管处罚必要性范围、层次的确定不可避免地具有学理或精英色彩,但仍应接受公众心理之检验。依据公众常识,刑法文义可划分为“核心语义”“边缘语义”;依据法感情,处罚必要性也有强弱之分。最终,刑法入罪的判断以“核心语义+处罚必要性强/弱”或“边缘语义+处罚必要性强”为公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识主义刑法 刑法语言 处罚必要性 商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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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逻辑的刑法文本观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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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远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103-111,共9页
刑法文本的使用价值主要存在于司法过程中,其司法使用方式取决于刑事法庭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由此凸显一种由行为规范、追诉规范、辩护规范、裁判规范构成的司法逻辑的刑法规范结构。刑法文本对刑法本身的反映具有不完整性,这至少表现... 刑法文本的使用价值主要存在于司法过程中,其司法使用方式取决于刑事法庭的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由此凸显一种由行为规范、追诉规范、辩护规范、裁判规范构成的司法逻辑的刑法规范结构。刑法文本对刑法本身的反映具有不完整性,这至少表现在三方面:刑法文本未直言行为规范,未完整表现裁判规范,可能存在“制定法上的不法”。因此,在理解刑法文本时,须注意克服语义学的局限性。刑法文本既能容纳不同角色的不同理解及相互交流,又能使对话走向成功而不是归于破裂,这主要是其通过在公共性与专业性、明确性与模糊性、情境性与非情境性之间保持语言张力而实现的。刑事法庭这个“装置”,保障了控辩审依据刑法文本而进行的主体间沟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文本 刑法本身 司法逻辑 刑法解释 刑法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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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过程中刑法立法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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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泽善 晋涛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57-61,66,共6页
十个刑法修正案并没有真正触及刑法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针对性调整。刑法在立法理念、立法体系、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四个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刑法工具主义理念盛行、体系性断裂普遍存在、立法语言粗疏、分立并存立法模... 十个刑法修正案并没有真正触及刑法自身存在的问题,更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针对性调整。刑法在立法理念、立法体系、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四个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刑法工具主义理念盛行、体系性断裂普遍存在、立法语言粗疏、分立并存立法模式的缺失,使刑法带有明显的专横、冲突、粗疏和臃肿问题。未来的《刑法修正案》并不能担任完善刑法的使命,需要根据刑法典与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分立模式对刑法进行一次系统性的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刑法语言 科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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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辞学:视域、方法与价值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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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涛 《人大法律评论》 2013年第2期51-85,共35页
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 刑法修辞学借助于语言这一媒介增强自身的解释力,并通过说服、论辩而取得客观性与主体间性。修辞的运用可以使刑法学家在建构理论之时,能够在法官、刑法学家和受众之间找到一个大致可以接受的理论方案,使刑法学家说着晦涩的行话、法官自行其是、民众茫然应对的尴尬局面得以自行消解,从而使刑法理论的解释力、司法判断的可接受性、民众对刑法规范的自愿认同成为了一种可能。当然。现代刑法学还应重视修辞学在立法语言选择与刑法解释中的具体运用,即不仅重视刑法立法语言的明确性,避免含糊不清的语言表述,而且还需要把可接受性作为判定刑法解释是否达到目的。从而是否合法的终极性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辞学 刑法语言 刑法解释 主体间性 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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