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基本步骤与风险应对 被引量:13
1
作者 宗会霞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38-148,共11页
构建刑罚统一执行体制,不仅能解决现行分散型刑罚执行体制带来的积弊,更是中共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刑罚统一执行体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执行主体的统一,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现行刑罚执行主体需要统一梳理并整合。刑罚统一执行主... 构建刑罚统一执行体制,不仅能解决现行分散型刑罚执行体制带来的积弊,更是中共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刑罚统一执行体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执行主体的统一,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现行刑罚执行主体需要统一梳理并整合。刑罚统一执行主体的确定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宪法问题。必须解决刑罚执行权的权力属性定位问题,才能准确地将刑罚执行权统一赋予特定的国家机关。以宪法和行政法为视角,刑罚执行权是行政权中的司法行政权,是兼具司法特征的行政权,刑罚统一执行权统一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具备宪法上的合理性。完成刑罚执行一体化的任务,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执行机构的并转重组;二是执行权力的梳理重整。这两个问题的解决路径可以概括为:两个转隶、两个剥离和七项重组。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将带来公安机关破案率降低、财产刑执行难度增大、监狱押犯数量增多等执法风险,直面风险,沉着应对,既是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的应然选择,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执行一体化 侦查机关 财产刑 监狱
下载PDF
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为对象的考察 被引量:1
2
作者 黑龙江省法治研究所刑罚执行一体化课题组 李丽英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41-46,共6页
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实现了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全覆盖。为解决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互动衔接机制,健全协作共享机制,构建保障机制。
关键词 刑罚执行一体化 社区矫正 监狱戒毒警察
下载PDF
社区矫正警察制度研究 被引量:2
3
作者 朱萍萍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第4期50-55,共6页
《社区矫正法》的颁行使得社区矫正有法可依,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执行制度。但是立法上对于社区矫正实践部门普遍存在的监狱、戒毒延伸管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的问题未置一词。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区矫正部门继续使用延伸管教... 《社区矫正法》的颁行使得社区矫正有法可依,完善了我国的刑事执行制度。但是立法上对于社区矫正实践部门普遍存在的监狱、戒毒延伸管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的问题未置一词。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区矫正部门继续使用延伸管教干警进行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未能在立法上有所体现,应该是受限于国内和国际的形势、观念和规则。在我国设立社区矫正警察确有必要,不管是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需要,还是社区矫正的性质、对象以及工作内容都决定了这一点。建议修改完善《人民警察法》,让社区矫正警察合法化,并赋予一定的执法权,实行垂直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警察 延伸管教 刑罚执行一体化
下载PDF
我国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探析 被引量:5
4
作者 刘强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76-87,共12页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法》中的"社区矫正机构"尚没有明确释义。建设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试行中机构设置的利弊,做好顶层设计。鉴于目前的机构设置尚不成熟,建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法》中的"社区矫正机构"尚没有明确释义。建设中国特色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认真总结社区矫正试点试行中机构设置的利弊,做好顶层设计。鉴于目前的机构设置尚不成熟,建议在中央和省级将监狱和社区罪犯管理机构合并,在县级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取代司法所,直接承担对罪犯的管理职能。以司法所为主的执法管理模式不利于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可根据需要下设分支机构,但管理范围需打破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界限,隶属关系向省级垂直管理的方向发展。这样有利于机构设置的精简高效,为扩大社区刑罚适用范围搭建好平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机构 县级专门执法机构 垂直管理 刑罚执行一体化
下载PDF
社区矫正的理想与现实——基于Y省Z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 被引量:1
5
作者 王东萌 余蕊娅 《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 2023年第1期46-58,共1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但仍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针对工作责任重,人、财、物保障不足,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表现两极分化等问题,建议采取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但仍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针对工作责任重,人、财、物保障不足,以及社区矫正对象表现两极分化等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以期突破困境,实现社区矫正的法定目标:从社区矫正源头上加以规制,慎用刑罚,建立出罪机制;理顺关系,构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模式;各司其职,将调查评估归位;求真务实,打破工作“内卷化”僵局,制定出台切合实际、尽职免责的工作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出罪机制 刑罚执行一体化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