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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适应性的确立与确证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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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阳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49-162,共14页
适应性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特性。现代法治社会必然也会遭遇适应性问题如何有效化解的现实瓶颈。延伸至刑罚适用领域,确定性和灵活性是其基本特性,适应性则是其核心特性。刑罚适应性的内涵是在刑事法治理念的支配下,通过有效消解确定性与... 适应性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特性。现代法治社会必然也会遭遇适应性问题如何有效化解的现实瓶颈。延伸至刑罚适用领域,确定性和灵活性是其基本特性,适应性则是其核心特性。刑罚适应性的内涵是在刑事法治理念的支配下,通过有效消解确定性与灵活性间的紧张关系,从而积极促进法律的适应性在制刑、量刑和行刑三个重要环节中有序而合理的实现。刑罚适应性的外延较为广泛,几乎囊括包括刑罚适用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面向。刑罚适应性同时能够协调诸如成本与效益、报应与预防、威慑性与宽和性、惩罚性与人道性、公正性与个别化等刑罚基本关系范畴。概言之,刑罚适应性概念的提出既注重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也基本满足刑罚本身对制度实践理性的价值追求。应当在刑罚论研究中提倡并践行刑罚适应性的理念、理论、制度及其相关命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应性 刑罚确定性 刑罚灵活性 刑罚适应性 刑事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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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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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阳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1期145-152,共8页
刑罚体系的概念蕴含了刑罚种类和刑罚结构两个基本要素。我国刑罚种类设置存在刑种数量偏少、设置过于简单、刑罚个别化严重缺失、灵活性明显不足等现实问题,需要分别从个别化与社会化的刑罚发展趋势对刑罚种类进行适度拓展。刑罚个别... 刑罚体系的概念蕴含了刑罚种类和刑罚结构两个基本要素。我国刑罚种类设置存在刑种数量偏少、设置过于简单、刑罚个别化严重缺失、灵活性明显不足等现实问题,需要分别从个别化与社会化的刑罚发展趋势对刑罚种类进行适度拓展。刑罚个别化要求摒弃传统"刑罚"观念,并在此基础上适度增设附加刑。刑罚社会化则强调要广泛适用"社区刑罚",并进一步凸显刑罚个别化、刑种多样性以及行刑的社会化。而针对我国刑罚结构存在的生刑与死刑的比例失当、刑度脱节、个别刑种适用率低等突出问题,需要对"死刑过重,生刑过轻"观点进行重新审视,注重无期徒刑与死刑间的衔接,逐步完善管制刑和罚金刑的适用,并以此契合对刑罚结构进行的相关适应性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种类 刑罚个别化 刑罚社会化 刑罚结构 刑罚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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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的适应性调整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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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阳 《行政与法》 2016年第1期96-103,共8页
在刑罚制定环节,量刑情节的规制是其重要内容之一。量刑情节既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也包括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情节,而各种量刑情节的竞合是在具体案件的司法适用中应予重点考虑的内容。刑罚适应性机制要在刑罚制定环节有所... 在刑罚制定环节,量刑情节的规制是其重要内容之一。量刑情节既包括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也包括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情节,而各种量刑情节的竞合是在具体案件的司法适用中应予重点考虑的内容。刑罚适应性机制要在刑罚制定环节有所体现乃至完全实现,就必须对量刑情节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相关的适应性调整,并以此满足刑罚适用的司法现实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情节 刑罚适应性 法定量刑情节 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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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基本特性诠释: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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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第1期108-117,共10页
刑罚基本特性涵盖了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刑罚确定性为刑罚灵活性划定了权力边界,刑罚灵活性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应受到刑罚确定性的制约;刑罚灵活性又是对刑罚确定性的有益补充,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修复刑罚本身固有的不确定性所... 刑罚基本特性涵盖了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刑罚确定性为刑罚灵活性划定了权力边界,刑罚灵活性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应受到刑罚确定性的制约;刑罚灵活性又是对刑罚确定性的有益补充,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修复刑罚本身固有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刑罚立法上和刑事司法上的"真空"。刑罚确定性与刑罚灵活性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紧张关系,刑罚适应性命题的提出正是为了消解和克服这种紧张关系。刑罚适应性命题在法律逻辑与法律思维上强调一种体系化思考,更加注重对刑罚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并以此积极回应刑罚实践理性的各种价值诉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基本特性 刑罚确定性 刑罚灵活性 刑罚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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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罚论视角看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正根据与适用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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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川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00-115,共16页
由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本质不明确,关于其修正存在下调说、维系说与个别例外说的不同观点。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根据由刑事责任的性质与定位所决定,应具有罪责与刑罚适应性的双重属性。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说与个别例外说的争论是心理责任论与... 由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本质不明确,关于其修正存在下调说、维系说与个别例外说的不同观点。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根据由刑事责任的性质与定位所决定,应具有罪责与刑罚适应性的双重属性。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说与个别例外说的争论是心理责任论与规范责任论关于罪责的争论;而下调说与维系说的争论体现的是罪责论与刑罚论的观点冲突。如若《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正过于强调其罪责属性就会产生认识局限,亟需基于刑罚论进行必要的审视。从刑罚论的视角看,刑事责任年龄的新修正符合未成年人司法的刑罚目的需求、刑罚适应能力以及刑罚必要性三方面的根据。进一步以刑罚论审视刑事责任年龄修正规定的具体适用,应以刑罚目的与刑罚必要性原理判断罪行与情节条件,并以刑罚目的与适应能力等原理为司法机关的审批提供实质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刑事责任年龄 罪责论 刑罚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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