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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三种语境下的犯罪概念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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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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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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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60-6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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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犯罪概念的含义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会有变化。无论在犯罪学语境,刑法学语境抑或刑诉法语境中,犯罪概念均为该学科的基石性范畴。其理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相对明确的基本语义,如果这三个学科之间连犯罪这样的基石范畴的语义边界都不能清晰地加以厘定,这势必会影响到犯罪学、刑法学及刑诉法学的发展。在刑法学语境中罪刑法定原则决定了犯罪的边界,任何一个行为,无论在本质上其具有多大的社会危害,只要没有被立法规定为犯罪,只要不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某个罪名的成立要件,此行为就不能称之为刑法上的犯罪。在犯罪学语境中犯罪概念的边界是弹性的,不确定的,此边界是社会危害性划定的。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犯罪形成外延交叉,在刑诉法学语境中,犯罪概念的语义场是由无罪推定原则确定的,犯罪概念只有在定罪程序完全走完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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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概念
刑法学语境
犯罪学语境
刑诉法学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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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cept of crime
context of criminal jurisprudence
context of criminology
context of criminal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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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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