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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的艺术——法官的创造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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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淼 《法制与经济》 2009年第8期25-25,27,共2页
成文法固有的滞后性要求法官在个案中的裁判必须建立在追求公正、幸福的价值观上,以一种保障人民幸福的胸襟重新诠释裁判的目的,这是法官创造性司法的根基所在,为此,法官应有具备哲人的智慧,能工巧匠般的技艺以及诗人的气质。
关键词 创造性司法 法官 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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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领域中创造性司法的实现途径及其边界——以原则和规则的区分为基础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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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山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41-52,共12页
如何在大陆法系的语境下实现创造性司法以弥补成文法灵活性之不足,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我国民法学界的难题。重拾被遗忘的法益,并在法益分类的基础上考察原则与规则的区别与联系,不难发现,应当通过严格解释部分民法基本原则的方式实现创造... 如何在大陆法系的语境下实现创造性司法以弥补成文法灵活性之不足,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我国民法学界的难题。重拾被遗忘的法益,并在法益分类的基础上考察原则与规则的区别与联系,不难发现,应当通过严格解释部分民法基本原则的方式实现创造性司法,以此保障法益的生成。通过严格解释原则实现创造性司法的过程,并没有推定出一种私权利的存在,而是认可了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的正当性,这种认可只具有个案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原则 规则 一般条款 创造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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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选择的空间与司法创造性——朱利叶斯·斯通的法律逻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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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薄振峰 马增民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6年第1期139-144,共6页
朱利叶斯·斯通是当代著名法学家、综合法学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综合逻辑、正义与社会事实而达致一体化法理学。在法律逻辑方面,他认为,逻辑是必要的,但它不能得出唯一正确的判决,存在一个法官选择的空间,在法官做出判决时,要将正义... 朱利叶斯·斯通是当代著名法学家、综合法学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综合逻辑、正义与社会事实而达致一体化法理学。在法律逻辑方面,他认为,逻辑是必要的,但它不能得出唯一正确的判决,存在一个法官选择的空间,在法官做出判决时,要将正义的因素和社会事实的因素纳入一体化的考虑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朱利叶斯·斯通 法律逻辑 司法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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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领域中创造性司法的实现途径及其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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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蕊静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7期155-157,共3页
民法领域是指涉及个人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领域,包括婚姻家庭法、原《合同法》、原《物权法》等.创造性司法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通过解释法律条文、填补法律空白、应对社会变革和新兴问题等方式,对现有法律进行创造性的解释和应用,以适... 民法领域是指涉及个人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领域,包括婚姻家庭法、原《合同法》、原《物权法》等.创造性司法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通过解释法律条文、填补法律空白、应对社会变革和新兴问题等方式,对现有法律进行创造性的解释和应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创造性司法的目的是完善法律体系、保障公平正义,并推动法律的进步和适应性发展.在实践中,创造性司法需要在法律的边界内行使,尊重立法机关的权威与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确保司法的权威性和可预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创造性司法 途径 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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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视野下法官良知的运用规则与养成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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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林涛 张萌 《岭南学刊》 2023年第1期91-99,共9页
法官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原动力。在司法裁判这一双重认知系统中,法官良知是道德美德的表征,是职业伦理的内化,还是司法裁判的终极依据。将法官良知界定为兼具主客观因素的“主观良心”不会有损司法裁判的客观性。准确把握法官良知的主观... 法官良知是司法公正的原动力。在司法裁判这一双重认知系统中,法官良知是道德美德的表征,是职业伦理的内化,还是司法裁判的终极依据。将法官良知界定为兼具主客观因素的“主观良心”不会有损司法裁判的客观性。准确把握法官良知的主观性特征,可以在过程、结果两个层面保证裁判客观公正。法律文本的天生缺陷需要法官修补,修补效果取决于法律底线(合法性)与法官良知的共同作用。对法官良知的养成而言,奖励与惩戒有效但有限,还需要在道德提醒、义利平衡、认知负荷、团队合作等事项上作出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良知 司法裁判 司法公正 裁判客观性 司法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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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表演者权的法定主义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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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化琴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第6期67-72,共6页
学界通过"四说"与其说是对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原则合理性的论证,不如说是对知识产权私权合理性的论证。表演者权入法的历史、表演者权私权的本质、表演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法定主义原则的选择的合理性。严格法定主义原则可能会... 学界通过"四说"与其说是对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原则合理性的论证,不如说是对知识产权私权合理性的论证。表演者权入法的历史、表演者权私权的本质、表演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法定主义原则的选择的合理性。严格法定主义原则可能会导致司法僵化是伪问题。及时修法、谨慎设置兜底条款,竞争法保护模式,为表演者法益的保护开辟了创造性司法之路,从而有效缓解知识产权体系化过程的所谓的法定主义和僵化性的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主义 表演者权 创造性司法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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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不确定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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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建国 吕途 《法治研究》 2011年第4期78-82,共5页
从法律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特质来看,法律的不确定性缘于语言本身的不确定及语言与客观世界的非对应性。但探寻储藏于法律概念中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却是法律不确定性的根本原因。法律的不确定性表现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竞合三... 从法律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特质来看,法律的不确定性缘于语言本身的不确定及语言与客观世界的非对应性。但探寻储藏于法律概念中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却是法律不确定性的根本原因。法律的不确定性表现为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竞合三个不同层次上的不确定。法律的不确定性与追求法律的稳定性、可预测性相悖,但其仍有极大的价值,分别体现在立法的指导思想、认识成文法的局限性和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能动性三个方面。司法裁判过程是法律从不确定走向确定的过程,不确定性法律之确定的根本在于价值补充。法律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在司法过程中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人的能动因素即法官的创造性,建立能动的司法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确定性 价值补充 自由裁量 创造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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