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97篇文章
< 1 2 10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区际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 被引量:4
1
作者 程卫东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2000年第1期56-61,共6页
关键词 多法域国家 区际判决承认 执行 法律依据
下载PDF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适用探讨 被引量:1
2
作者 于志宏 于泽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42-47,共6页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与国家之间的有所不同,其并不具有国家之间的"主权"因素。公共秩序规定的实质是为了使本法域的法律特性得到尊重,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滥用会损害各法域之...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与国家之间的有所不同,其并不具有国家之间的"主权"因素。公共秩序规定的实质是为了使本法域的法律特性得到尊重,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滥用会损害各法域之间的正常活动。我国各法域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公共秩序适用要充分考虑到本法域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不同法域制度并存于一体之中,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同法域法院 判决承认与执行 公共秩序 社会公共利益
下载PDF
论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主权原则基础 被引量:1
3
作者 宣增益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97-104,共8页
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根本问题,自始就以各种形式困扰国家的是主权问题。几个世纪以来",礼让"一词一直出现在冲突法的著作中,作为表达这样一种理念的简捷方式,即国家,在和平共处与和谐关系的利益驱动下,应相互表示出遵从... 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根本问题,自始就以各种形式困扰国家的是主权问题。几个世纪以来",礼让"一词一直出现在冲突法的著作中,作为表达这样一种理念的简捷方式,即国家,在和平共处与和谐关系的利益驱动下,应相互表示出遵从和尊重。归纳国际私法对该根本问题所使用的方法,一般认为有三种:单边主义方法、多边主义方法和实体方法。这三个方法都体现出对主权的不同认可,对判决承认与执行有着不同的影响。随着经济市场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伴随着跨国调整策略的改变,传统的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受到质疑。反映在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这就意味着,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再也不能完全依赖于被申请国的主权意志。在全球化背景之下,国际社会在解决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时不得不站在一个全新的视角上来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权 判决承认与执行 单边主义 双边主义 实体方法
下载PDF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关于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特委会会议情况 被引量:5
4
作者 徐宏 郭晓梅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1998年第1期545-545,542-544,546-557,共16页
1997年6月17日至27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举行关于民事和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特别委员会会议,包括我国在内的32个成员国和九个非成员国观察员及1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加拿大代表T.B.史密斯(T.B.Smith)... 1997年6月17日至27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举行关于民事和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特别委员会会议,包括我国在内的32个成员国和九个非成员国观察员及1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加拿大代表T.B.史密斯(T.B.Smith)为主席,美国、日本、墨西哥和瑞士代表为副主席。意大利代表波卡(Pocar)和澳大利亚代表奈尔(Nygh)为共同报告员,芬兰代表莫勒(Moller)为起草委员会主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判决承认与执行 管辖权 起草委员会 非成员国 商事案件 澳大利亚 墨西哥
下载PDF
互惠原则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上的缺陷 被引量:13
5
作者 王吉文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第3期166-170,共5页
由于各国在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上缺乏条约关系,因而基本上都坚持了互惠原则,以此来希望别国能够对本国法院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但是,由于互惠原则自身的缺陷、互惠机制运用上的复杂多样性以及在国内法中规定互惠所存在的相互不信任,... 由于各国在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上缺乏条约关系,因而基本上都坚持了互惠原则,以此来希望别国能够对本国法院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但是,由于互惠原则自身的缺陷、互惠机制运用上的复杂多样性以及在国内法中规定互惠所存在的相互不信任,因而,互惠原则很难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惠原则 判决承认与执行 缺陷 2005年海牙公约
下载PDF
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发展与变革——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本)介评 被引量:3
6
作者 陈盼盼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24-29,共6页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是在《阿姆斯特丹条约》生效以后,由《布鲁塞尔公约》转化而来,是欧盟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法。随着欧盟内部市场统一化的新一轮发展,司法合作以及成员国之间互信程度已趋于成熟,但在跨界民商事交往中,判决承认和执行所花费的时间以及经济成本阻碍了判决在欧盟境内的自由流动。基于此,欧盟于2009年启动了对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的修订,并于2012年12月12日通过。在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做了大幅度修改:判决的承认部分新增了对"援引一国判决"的承认;判决执行部分,在必要保障措施基础上,废除了审查程序。分析2012年《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的制定过程以及判决承认与执行部分的修改,并在此基础上概括其对欧盟民商事领域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贡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 2001年《布鲁塞尔条例I》 《布鲁塞尔条例I》(重订本)
下载PDF
外国判决承认执行中互惠关系认定标准的重构 被引量:3
7
作者 杜涛 王洪根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9年第1期-,共17页
互惠原则是国家之间通过条约等途径或形式在进行司法协助时相互给予的便利待遇或给予便利的保证,对于全球法院判决的自由流动具有重要影响。《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互惠原则的湮灭或消逝,互惠原则仍将是外国... 互惠原则是国家之间通过条约等途径或形式在进行司法协助时相互给予的便利待遇或给予便利的保证,对于全球法院判决的自由流动具有重要影响。《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互惠原则的湮灭或消逝,互惠原则仍将是外国判决承认执行的重要条件。各国在实践中,多采用条约互惠、事实互惠、法律互惠、推定互惠等标准来认定互惠关系,每种认定标准都各有其利弊,若仅单独采用其中某一标准,不利于发挥互惠关系的激励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协助 承认与执行 互惠关系 互惠原则 判决承认执行 认定标准 自由流动 法院判决
下载PDF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条件领域的新发展 被引量:3
8
作者 曾涛 《法治论丛(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94-97,共4页
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中 ,承认与执行的条件是一个核心问题。本文结合国际国内新近的立法、实践和正在讨论中的海牙公约的情况对承认与执行的条件进行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外国法院判决 判决承认 判决执行 国际私法 国内法 国际条约 海牙公约
下载PDF
论外国民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诉讼竞合审查——兼评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533条 被引量:3
9
作者 张淑钿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1期87-102,共16页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诉讼竞合审查包括对两项外国判决承认冲突、内国判决与外国判决承认冲突、内国未决诉讼和外国判决承认冲突的审查。各国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根据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我国2015年民事诉...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诉讼竞合审查包括对两项外国判决承认冲突、内国判决与外国判决承认冲突、内国未决诉讼和外国判决承认冲突的审查。各国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根据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我国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33条是确立判决承认和执行阶段诉讼竞合审查的法律依据。在立法模式上,将管辖权阶段的诉讼竞合协调和判决承认和执行阶段的诉讼竞合审查合并立法,忽视了判决承认和执行条件审查的独立性;立法规范上,存在诉讼竞合的认定标准模糊,诉讼竞合审查类型不够周全、时间点确定欠缺合理性等问题,影响到法院对诉讼竞合的审查。我国未来完善立法时,应将第533条一分为二,将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中的诉讼竞合审查事项独立出来,单独作为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项审查条件,与其他审查事项集中规定。明确相同当事人和相同诉因是诉讼竞合的认定标准,补充完善诉讼竞合审查的类型,对于两项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冲突采用先申请原则;对我国生效判决与外国判决承认冲突采用先判决原则;对我国未决诉讼与外国判决承认采用先受理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承认与执行 诉讼竞合 先受理 判决 先申请
下载PDF
国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系列论文)
10
作者 刘仁山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F0002-F0002,共1页
内容简介: 文章基于对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实践的考察,分别从“扩充礼让规则的必要性”、“司法礼让原则的内涵”(1.司法礼让首先是受托法院对外因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尊重;2.礼让是互惠的前提)以及“司法礼... 内容简介: 文章基于对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实践的考察,分别从“扩充礼让规则的必要性”、“司法礼让原则的内涵”(1.司法礼让首先是受托法院对外因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尊重;2.礼让是互惠的前提)以及“司法礼让原则的例外”三方面阐述了“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司法礼让原则”。文章进而认为,司法礼让原则的实质,既是国家对其司法主权所要求的属地性原则的自我限制,也是一国内各法域对其司法自治权所要求的地域性原则的自我约束,其目的是爆量减少或者杜绝政治制度的歧义与意识形态的差别对解决民商事争议的影响,从而使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稳固而切实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管辖权 民商事判决 判决承认 礼让 论文 国际 地域性原则 民商事关系
下载PDF
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程序参与
11
作者 马永梅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45-49,共5页
当事人是否实质性地、充分而积极地参与诉讼程序,并与裁判者展开理性的对话,积极影响裁判结论,真正实现合法听审权是外国法院判决能否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条件之一,程序参与、合法听审权以及程序主体性都和民事诉讼辩论主义原则的内容相吻... 当事人是否实质性地、充分而积极地参与诉讼程序,并与裁判者展开理性的对话,积极影响裁判结论,真正实现合法听审权是外国法院判决能否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条件之一,程序参与、合法听审权以及程序主体性都和民事诉讼辩论主义原则的内容相吻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应确立辩论主义,强化法官阐明职责,在制度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以实现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参与 程序主体性 合法听审权 辩论主义 判决承认与执行
下载PDF
区际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条件之比较 被引量:1
12
作者 程卫东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1999年第1期341-353,共13页
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是民事诉讼程序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是整个诉讼程序的归宿。在一法域内法院的判决承认与执行有严格的法律上的保障,是一国同一法域司法制度统一的必然结果。然而在一国内存在多法域的情况下,各法域往往具有独特... 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是民事诉讼程序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是整个诉讼程序的归宿。在一法域内法院的判决承认与执行有严格的法律上的保障,是一国同一法域司法制度统一的必然结果。然而在一国内存在多法域的情况下,各法域往往具有独特的法律制度,且各法域法的实施有区域性、平等性等特征,^(①)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各法域内法院的判决往往只具有域内效力。然而由于区际间民事交往频繁,区际间法律纠纷非常多,一法域审理的涉及他法域的法律纠纷需要在其他法域执行才能落实判决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承认与执行
下载PDF
我国域外送达体制之性质分析——基于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视角
13
作者 马永梅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58-62,共5页
域外送达能否有效运行直接影响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进程乃至国际民商事诉讼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实现。我国域外送达制度遵循送达主体的单一性,体现出送达的国家主权性质,这一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已然明显凸现出送达迟滞、甚或送达不能而延滯... 域外送达能否有效运行直接影响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进程乃至国际民商事诉讼当事人实体权益的实现。我国域外送达制度遵循送达主体的单一性,体现出送达的国家主权性质,这一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已然明显凸现出送达迟滞、甚或送达不能而延滯国际民事诉讼进程的弊端,并因送达的主权性质和送达主体的限制而导致我国法院判决难以获致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现实困境。从送达制度的本位出发,应该将送达性质正确定位为一种信息通知的诉讼制度,去除送达的国家性质,允许当事人送达文书,促进国际民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域外送达 判决承认与执行 国际民事诉讼
下载PDF
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纳入WTO体系可行性研究
14
作者 宣增益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4年第1期397-414,共18页
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和制度的差异导致一国判决在另一国难以获得承认与执行,当事人的权益不能获得到保护,交易安全自然没有保障。因此,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应当作为贸易问题或贸易关联问题纳入WTO体系。纳入WTO体系的途径主要有:司... 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和制度的差异导致一国判决在另一国难以获得承认与执行,当事人的权益不能获得到保护,交易安全自然没有保障。因此,国家间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应当作为贸易问题或贸易关联问题纳入WTO体系。纳入WTO体系的途径主要有:司法改革和立法改革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承认与执行 立法改革 司法改革 WTO体系 可行性研究 交易安全 纳入 当事人
下载PDF
东北亚地区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现状与未来——以《海牙判决公约》为视角
15
作者 田洪鋆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19年第1期-,共18页
东北亚地区在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相对保守,这不仅表现为双边协定缺乏操作性,稳定的互惠制度尚未形成,还表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地区涉外案件主要集中于婚姻家庭领域,所以法院对于商事判决一般不倾向于承认与执行,而是采取通知当事人... 东北亚地区在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相对保守,这不仅表现为双边协定缺乏操作性,稳定的互惠制度尚未形成,还表现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该地区涉外案件主要集中于婚姻家庭领域,所以法院对于商事判决一般不倾向于承认与执行,而是采取通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的方法解决;对于涉东北亚国家频繁发生的婚姻案件,则是依据国内法处理。从中国的整体情况来看,自2016年开始,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开始松动,中国一反严格互惠的做法,开始承认与执行其他国家法院作出的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家庭领域 判决承认与执行 涉外案件 双边协定 另行起诉 东北亚地区 国内法 东北亚国家
下载PDF
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困境与突破——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视角 被引量:2
16
作者 陈丽平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6年第1期148-163,共16页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有关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一直是缔约各国争议的焦点。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具有数额大、范围广、频率高、影响深等特点,在域外承认与执行时动辄遭到各国严格审查,甚至直接排除。从《公约草案》第3...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有关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一直是缔约各国争议的焦点。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具有数额大、范围广、频率高、影响深等特点,在域外承认与执行时动辄遭到各国严格审查,甚至直接排除。从《公约草案》第33条的原则承认发展到《公约》第11条的部分拒绝,意味着各国对该问题的立场持渐趋保守的态度。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公共秩序障碍,以及两大法系惩罚性赔偿实体法上的冲突,通常使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域外承认与执行困难重重。为了突破这一困境,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积极推动公约议程,然而《公约》的成功缔结,并未实质改善外国惩罚性赔偿判决域外执行难的境况,反而可能使外国债权人的执行状况变得更糟。建议通过引入欧盟判决自由流动机制和吸收《公约草案》第33条等方式突破这一困境。我国学者在评估是否签署并批准公约时,提出的分割承认与执行立场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施中却存在很大的困难,仍待进一步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承认与执行 惩罚性赔偿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困境与突破
下载PDF
论香港和内地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解决的观念重构 被引量:1
17
作者 于志宏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76-81,共6页
香港执行外地民商事判决法律制度来源于英国,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法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完全纳入中国法律体系当中。在宪法统帅下,全国法律应和谐一致,避免和消除冲突。内地与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香港执行外地民商事判决法律制度来源于英国,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法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完全纳入中国法律体系当中。在宪法统帅下,全国法律应和谐一致,避免和消除冲突。内地与香港实施CEPA协议,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问题。我们应站在更高更远角度,并具有创新精神,加强思考和探索两地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权 法律体系 判决自由流动 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
下载PDF
我国区际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之比较 被引量:4
18
作者 李广辉 王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18-124,共7页
近年来,我国在区际法院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方面取得了进展,先后生效的几个区际司法协助规定与安排的达成无疑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区际法院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开展。但是,这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或是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半成品&q... 近年来,我国在区际法院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方面取得了进展,先后生效的几个区际司法协助规定与安排的达成无疑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区际法院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的开展。但是,这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或是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半成品",而较为理想的模式应是进一步制定一部统一适用于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判决承认与执行的专门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私法 区际法院判决 判决承认与执行
下载PDF
中国内地与港澳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模式刍议 被引量:1
19
作者 王小红 杨宏 《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78-82,共5页
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因缺少相关立法与协议,彼此将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适用于对方。通过比较国际上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及我国学者对此问题的不同建议,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应采取已有的安排模式解决区际民... 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因缺少相关立法与协议,彼此将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适用于对方。通过比较国际上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及我国学者对此问题的不同建议,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应采取已有的安排模式解决区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同时就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及承认与执行的程序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域 区际判决承认与执行 区际司法协助模式
下载PDF
建立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法律制度——《海牙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立法资料、观点和述评 被引量:25
20
作者 徐国建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5期100-129,共30页
2016年6月1-9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开始政府间谈判。该公约草案分为"范围和定义"、"承认与执行"两章,共15条,与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2016年6月1-9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开始政府间谈判。该公约草案分为"范围和定义"、"承认与执行"两章,共15条,与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有内容和体系上的密切联系。其适用范围、承认与执行的一般原则、判决可以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根据以及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特别问题等部分内容皆以《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相关规定为蓝本而制定。此项公约草案的起草和谈判将有助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国内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统一法律制度,增强国内法院判决效力的发挥,发挥国内司法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国际民商事活动的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 特委会会议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10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