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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惠原则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研究--以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新加坡高尔集团案为视角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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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雅菡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3期22-35,共14页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2016年的高尔集团案对于新加坡和中国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领域具有积极的意义。在高尔集团案中,南京中院对互惠的认定仍秉持事实互惠的标准,但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下所倡导的... 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2016年的高尔集团案对于新加坡和中国在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领域具有积极的意义。在高尔集团案中,南京中院对互惠的认定仍秉持事实互惠的标准,但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下所倡导的法律互惠推动的结果。此外,2017年6月《南宁声明》所确立的推定互惠原则进一步加强了未来我国和新加坡之间判决相互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为两国之间的互惠关系提供了进一步的保证。在今后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中,可以同时考虑事实互惠和法律互惠,对于互惠关系无法确立时,则可适当考虑推定互惠的适用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互惠原则 昆山捷安特案 高尔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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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际统一的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述评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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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国建 《时代法学》 2005年第5期5-16,共12页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被选择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权利和应该行使管辖权的义务、未被选择法院不行使管辖权的义务以及临时保护措施不受公约约束的例外规定。关于公约中所规定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例外情形、不审查与事实认定、先决问题、损害赔偿问题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海牙会议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法院管辖权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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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中的非实质审查原则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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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雅菡 《中国应用法学》 2020年第4期78-95,共18页
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第4条第(2)款确立了不对外国判决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的一般原则,即非实质审查原则。但出于适用公约必要时可以考虑实质审查,从而在涉及公约其他条款适用时出现对原审判决实质审查的情形。对此,应... 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第4条第(2)款确立了不对外国判决实质性问题进行审查的一般原则,即非实质审查原则。但出于适用公约必要时可以考虑实质审查,从而在涉及公约其他条款适用时出现对原审判决实质审查的情形。对此,应对判决实质审查进行狭义理解,且仅限定在公约框架下。在国内立法和实践方面,不同国家虽以形式审查为主要原则,但也会在一定条件下涉及对判决的实质审查,但在具体事项和范围上有所不同。我国目前双边条约的规定和实践基本上与公约不存在冲突,但仍须完善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的法律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 海牙判决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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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司法运作的困境与路径——以法律适用和判决的承认、执行为视角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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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申婷婷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70-83,共14页
为服务关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争端解决多元化的原则,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时而生。迥异于其他国际商事法庭,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将自己定位为"离岸法院"服务全球商事争端解... 为服务关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争端解决多元化的原则,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应时而生。迥异于其他国际商事法庭,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将自己定位为"离岸法院"服务全球商事争端解决市场,特殊的中国法律体制使其自身司法运行和发展存在诸多困境。然而,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特有的专家委员会制度和集"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一体的一站式争端解决平台机制是其与众不同的特色和优势。时代呼唤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突破困境,展现生机,奠定路径,努力为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的解决保驾护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 法律适用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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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简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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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志华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6期80-86,共7页
欧盟国际私法的重要特征是其统一国际私法立法的迅速产生及其稳定发展。 1 998年 5月 2 8日签订的《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是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事项的最重要发展。该公约建立了欧盟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欧盟国际私法的重要特征是其统一国际私法立法的迅速产生及其稳定发展。 1 998年 5月 2 8日签订的《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是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事项的最重要发展。该公约建立了欧盟婚姻事项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 ,丰富并发展了欧盟民商事件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国际私法 婚姻事项 管辖权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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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及中国的考量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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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涓 《国际法研究》 2016年第6期83-103,共21页
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的制定已近20年,各国对诸多问题的争执使公约的制定至今未能完成。公约多个草案虽将公约的适用对象定位于民事和商事关系,但又不断扩大被公约排除适用的民商事项范围,将这些事项交由其... 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的制定已近20年,各国对诸多问题的争执使公约的制定至今未能完成。公约多个草案虽将公约的适用对象定位于民事和商事关系,但又不断扩大被公约排除适用的民商事项范围,将这些事项交由其他相关公约调整,这无疑会破坏公约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增加各国加入海牙程序性公约的困难,严重影响公约的适用效力。新近的公约草案舍弃了直接管辖权的设置,不仅又一次破坏了公约的完整性,而且未能消除各国管辖权的冲突,也使公约缺失了在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时判断管辖权正当性的明确标准。在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理由方面,公约草案有必要重视并修正审查管辖权正当性与判决终局性和可执行力的依据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将导致管辖权效力和判决效力之间的不和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牙公约草案 管辖权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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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下礼让原则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中的可行性研究 被引量:6
7
作者 王雅菡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61-71,共11页
礼让原则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一些普通法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赋予了新的作用。礼让原则不仅表现了对主权国家的承认,同时也表现了对主权国家司法行为的尊重。互惠作为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主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主... 礼让原则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一些普通法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赋予了新的作用。礼让原则不仅表现了对主权国家的承认,同时也表现了对主权国家司法行为的尊重。互惠作为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主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条约互惠和事实互惠,2017年《南宁声明》又确立了推定互惠。此前司法实践中对互惠先例的查明责任不明确和恪守事实互惠导致别国利用互惠对我国实施报复。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之后,应在司法实践中结合礼让原则的精神,将礼让原则作为互惠的前提性条件,二者互为补充,进一步推动推定互惠的发展和适用范围,从而发挥我国在促进全球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礼让原则 互惠原则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南宁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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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无争议债权支付令”介评 被引量:1
8
作者 王葆莳 《时代法学》 2008年第3期87-92,共6页
欧共体2004年4月21日通过的第805号规则对"无争议的债权(uncontested claims)"设立了"欧洲执行令",该支付令可以在各成员国直接得到承认和执行,从而简化了欧共体成员国之间民商事判决的执行手续,进一步加强了各国... 欧共体2004年4月21日通过的第805号规则对"无争议的债权(uncontested claims)"设立了"欧洲执行令",该支付令可以在各成员国直接得到承认和执行,从而简化了欧共体成员国之间民商事判决的执行手续,进一步加强了各国在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的合作,体现了欧洲国际私法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国际私法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无争议债权的欧洲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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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际司法协助视阈下的海峡两岸婚姻法律冲突之解决
9
作者 杨健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78-82,共5页
在一个主权国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多个法域的大背景下,区际私法是一个特有的法律问题。相对于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地区之间而言,海峡两岸所存在的法律冲突更为特殊。随着海峡两岸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及台湾地区的婚姻数量逐年增... 在一个主权国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多个法域的大背景下,区际私法是一个特有的法律问题。相对于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地区之间而言,海峡两岸所存在的法律冲突更为特殊。随着海峡两岸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及台湾地区的婚姻数量逐年增多,而随之而来的法律冲突及解决却必须面对。海峡两岸婚姻法律冲突解决的一般应然方式体现为:学理依据是适用国际私法规则的类推化;现实可行的趋势是两岸统一的区际私法的制定;最高的理想途径是统一实体法的制定。新条件下,加强两岸的司法协助是迫切的现实需要。但两岸的法律制度差异及司法协助等障碍因素使实践中两岸婚姻涉及的法律冲突解决并不理想,特别是法律适用中的文书送达、判(裁)决的执行与承认等问题常常成为难题。这要求能通过更好的协调制度来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有效地解决这种跨法域所造成的法律冲突。由此,海峡两岸婚姻方面的司法协助是一个值得关注和认真思考的课题。海峡两岸相互承认各自的法律冲突规范,以及通过两岸司法协助对双方的判决给予有条件的承认和执行,是解决婚姻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司法协助 婚姻法律冲突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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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加入《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被引量:2
10
作者 张梅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39-147,共9页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作为全球性的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公约,已于2015年10月因两个缔约方批准而生效,中国是否应当加入该《公约》的问题亦提上日程。从选择法院协议对于实际联系的要求、协议的适用范围以及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作为全球性的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公约,已于2015年10月因两个缔约方批准而生效,中国是否应当加入该《公约》的问题亦提上日程。从选择法院协议对于实际联系的要求、协议的适用范围以及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司法现状进行分析,比较公约规定与我国法律现状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公约》规定与我国国内法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冲突,并且《公约》本身存在适当的机制,这足以弥补《公约》与我国国内法之间因存在差异而带来的矛盾,故我国具备加入《公约》的现实可行性。并且近十年来,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国,加入该公约,对于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亦有重大意义,故我国也有必要尽快加入《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协议管辖制度 实际联系原则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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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选择法院公约 被引量:2
11
作者 宋连斌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5年第1期641-654,共14页
本公约缔约国,希望通过加强司法合作以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相信民商事件管辖权、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统一规则,将会加强此种合作,相信加强此种合作特别需要稳定的国际法律机制,以保障商事交易的当事人达成的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效力,... 本公约缔约国,希望通过加强司法合作以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相信民商事件管辖权、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统一规则,将会加强此种合作,相信加强此种合作特别需要稳定的国际法律机制,以保障商事交易的当事人达成的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效力,调整基于此种协议进行诉讼所形成的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兹决定缔结本公约,并议定下列各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事交易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司法合作 管辖权 判决承认和执行 统一规则 协议选择法院 国际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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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国际私法现状及发展
12
作者 JohanErauw 单海玲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2000年第1期627-659,共33页
传统的国际主义及多元化的文化和语言使得比利时这个欧洲国家成为欧盟的首都,成为欧洲政治经济的中心。丰富的涉外民商事活动,为比利时国际私法的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利时的国际私法正是在一个开放的国度内,通过不断接受新... 传统的国际主义及多元化的文化和语言使得比利时这个欧洲国家成为欧盟的首都,成为欧洲政治经济的中心。丰富的涉外民商事活动,为比利时国际私法的研究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利时的国际私法正是在一个开放的国度内,通过不断接受新的学术思想,引进先进技术并结合本国实践加以创新发展完善起来的。同时,国际私法的发展为比利时在国际合作中扮演重要角色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将概要介绍现行的比利时国际私法,包括国际司法管辖权制度、冲突法及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制度。遵循比利时传统,在介绍国际私法时,有必要简要介绍比利时的国籍法。值得注意的是1999年4月,比利时司法部向内阁会议呈上了比利时第一部官方的国际私法法典草案。这部法典草案凝聚着比利时国际私法学者、司法专业人员4年的心血,它预示着比利时的国际私法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外国法院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涉外民商事 国籍法 冲突法 内阁会议 概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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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司法理念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 被引量:86
13
作者 何其生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23-146,共24页
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发展应当回应对外改革开放的发展变化。作为经济大国,中国需要借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利益;作为法治大国,中国需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本国司法制度在全球争议解决市场的吸引力。考虑到司法制度是一... 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发展应当回应对外改革开放的发展变化。作为经济大国,中国需要借助国际民事诉讼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利益;作为法治大国,中国需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本国司法制度在全球争议解决市场的吸引力。考虑到司法制度是一国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权衡因素,国际民事诉讼制度的全球竞争力应当成为中国司法改革追求的目标之一。为提升、完善国际民事诉讼制度,中国应强调大国司法理念,重视大国司法制度的竞争性、服务性和斗争中的合作性特征,并着重于以下改革:一是规定专门的国际民事管辖权制度,增加竞争性管辖权事项;二是增强中国国际民事诉讼的专业化服务能力,突出当事人权利保护的便利,在商事领域注重审判机构的专业化;三是加强国际司法合作,推进中国判决的全球化流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国司法理念 国际民事诉讼 全球竞争力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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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与经济分析:综述与评析 被引量:2
14
作者 吕岩峰 朱莉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79-191,共13页
从经济学角度观察,管辖权也是稀缺资源,确定管辖权的目的在于以有效率的方式配置各国的司法管辖资源。在法律适用方面,Baxter的比较损害说依赖于对不同州的主要政策利益和次要政策利益、内部政策目标与外部政策目标的比较,因此具有不确... 从经济学角度观察,管辖权也是稀缺资源,确定管辖权的目的在于以有效率的方式配置各国的司法管辖资源。在法律适用方面,Baxter的比较损害说依赖于对不同州的主要政策利益和次要政策利益、内部政策目标与外部政策目标的比较,因此具有不确定性的缺陷。Posner的比较管理优势说因为含有不同州之法律的立法目的相同的假设而使其自身存在无法解决特定问题的不足。Whincop将效率视为冲突法的目标,坚持用政策和实用主义分析冲突法,主张私法领域的实体政策在相应的冲突法领域应该得到相应的体现,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应当重视当事人的选择以实现相关成本的最小化。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管辖权问题的延伸,在分析方法上,二者也有相通之处。一般说来,一国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取决于对这样做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分析 管辖权 法律适用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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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创设与运作 被引量:2
15
作者 刘静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2年第3期78-89,共12页
现有ICSID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无法完全满足我国对外交往的实际需求,我国于2018年成立国际商事法庭,用以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新加坡2015年成立的国际商事法庭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创设和运作提供样板。目前我国国际商事... 现有ICSID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无法完全满足我国对外交往的实际需求,我国于2018年成立国际商事法庭,用以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新加坡2015年成立的国际商事法庭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创设和运作提供样板。目前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存在管辖权受限、法官单一、商事专家委员会职责有限、审级制度不健全和判决执行难等问题。对此,建议适当比照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机制,以特别立法突破现行法律体系对国际商事法庭的限制,放宽“国际性”和“商事性”的认定标准,取消实际联系原则,进一步扩张管辖权,实现法官多元化和国际化,允许专家委员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诉讼或担任人民陪审员,修改一审终审制为上诉制,增强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提高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从而为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提供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法庭 商事专家委员会 管辖权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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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COMMERCIAL JUDGMENTS BETWEEN CHINA AND SOUTH AFRICA:COMPARISON AND CONVERGENCE
16
作者 Zhu Weidong 《China Legal Science》 2019年第6期33-57,共25页
The frequent business transactions between China and South Africa have resulted in large quantities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disputes,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which requires a feasibl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me... The frequent business transactions between China and South Africa have resulted in large quantities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disputes,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which requires a feasibl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mechanism of the judgments from each other’s court. It can be seen from the comparison of their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systems that there are still some obstacles i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 from each side. To overcome such obstacles, the convergence of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systems between both sides is unavoidable. Both sides may create a favorable environment for the judgments’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by harmonizing their domestic laws,concluding bilateral judicial assistance treaties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as well as acceding to the multilateral treaties on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taking into account of their current development in such an area. Currently, it will be preferred to make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for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s between China and South Africa by concluding bilateral judicial assistance treaties in civil and commercial matter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承认和执行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判决承认执行 民商事案件 双边条约 国际公约 国内法 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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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dea of the Judicial System in a Large Countr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in China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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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 Qisheng Zhang Meichang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9年第2期41-59,共19页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should cor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s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As a large economic country,China needs to draw on international...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should correspon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s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As a large economic country,China needs to draw on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s to guarantee its worldwide interests;and as a large country with the rule of law,it need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its judicial services and enhance the market attraction of its judicial system in global dispute resolution.Given that a country’s judicial system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in measuring its comprehensive competitiveness,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of our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is one of the goals to be pursued in the reform of Chinese judicial system.In order to raise the level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China should emphasize the idea of the judicial system of a large country and prioritize its competitiveness,service orientation and cooperative approach to dispute resolution.In addition,it should focus on the following reforms:firstly,establishing a specialized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civil jurisdiction,with an increase in matters for competitive jurisdiction;secondly,enhancing China’s specialist services capacity in international civil actions,highlighting the expedient protection given to the rights of the parties concerned and stressing th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judicial bodies in the commercial field;and thirdly,strengthening international judicial cooperation and facilitating the global movement of Chinese judgmen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dea of the judicial system in a large country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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