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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地区知识产权判决认可与执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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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国明 刘晓洁 《法治论坛》 2023年第3期103-118,共16页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1)生效后将为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知识产权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它确立了知识产权在两地法律中的地位。但《安排》在一些方面存在不...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1)生效后将为我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知识产权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它确立了知识产权在两地法律中的地位。但《安排》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为了更好地建立法律体系和良好的贸易环境,有必要通过对国外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判决认可与执行条约做进一步比较分析,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两地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合作与协调,建立更加完备、公平和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司法协助 内地与香港特区 判决认可与执行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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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二元分化困境及化解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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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淑钿 《国际法研究》 2019年第4期117-128,共12页
部分婚姻家事判决可以认可执行,部分婚姻家事判决不能认可执行的二元分化现象是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流通制度的突出特征,实践中造成内港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困局。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 部分婚姻家事判决可以认可执行,部分婚姻家事判决不能认可执行的二元分化现象是内地与香港婚姻家事判决流通制度的突出特征,实践中造成内港婚姻家事案件的诉讼困局。2017年《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的安排》尽力化解两地婚姻家事领域条约、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的差异,详尽的适用范围列举和有进有退的审查事项,将大部分婚姻家事判决纳入安排适用范围。2019年《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进一步接纳了个别的婚姻家事判决。但仍有小部分婚姻家事判决无法根据两项安排获得认可执行,内港婚姻诉讼困局得以舒缓但未能完全解决。安排之外的内港婚姻家事判决能否得到认可和执行将取决于两地对安排与域内法之间效力关系的认识。基于安排的性质和以往的实践,可以考虑借助司法解释出台的时机,规定参照安排适用条款从而一揽子解决内港婚姻家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司法协助 判决认可与执行 内港婚姻家事判决 区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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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现行相互认可与执行民事判决法律制度的分歧及其解决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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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泉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5-10,21,共7页
解决区际民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问题,我国目前没有采取统一制定区际私法的立法模式,而是采用一对一分别解决的方式。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现阶段实行的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域,故而两岸在认可与执... 解决区际民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问题,我国目前没有采取统一制定区际私法的立法模式,而是采用一对一分别解决的方式。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现阶段实行的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域,故而两岸在认可与执行民事判决的范围、民事判决的审查方式与审查标准以及在已被认可的民事确定判决是否取得既判力等法律规定上均存在分歧。两岸应该尽快共同签署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协议、完善两岸各自现有的单边立法以及建立两岸司法机关定期会晤和沟通的专门机制,以彻底解决两岸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中所存在的法律制度缺陷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际法院判决 判决认可与执行 裁定认可的效力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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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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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立 李锐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06-111,共6页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如何妥善解决内地与香港不同法律区域间的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问题,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执行实践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两... 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如何妥善解决内地与香港不同法律区域间的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问题,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执行实践中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两地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中所确立的主要原则,对目前实践中依然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有效解决的途径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文章指出:两地成功签署了《安排》应该说标志着两地司法协助的新起点,但由于两地的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均存在很大差异以及其它原因,《安排》的签订无疑是一个双方妥协的短期成果,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和宣告性质。《安排》中尚隐存的诸多问题,只能在其适用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发现根源,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发展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内地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不同法域 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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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内地与港澳之间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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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媛媛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1期77-87,共11页
在CEPA框架下,内地、香港及澳门三地之间自由贸易的发展必然产生贸易纠纷,客观上要求三地之间民商事判决能够相互认可和执行。内地与澳门、香港分别达成的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两个双边"安排",是中国区际私法领域的重... 在CEPA框架下,内地、香港及澳门三地之间自由贸易的发展必然产生贸易纠纷,客观上要求三地之间民商事判决能够相互认可和执行。内地与澳门、香港分别达成的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两个双边"安排",是中国区际私法领域的重大成就。两个"安排"在适用范围、认可与执行程序上有诸多不同,而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条件方面的相似性则是三地共识的表现。因而,关于民商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问题,在内地、香港及澳门三地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从两大法系融合的视角分析,可考虑扩展两个"安排"为《内地、香港及澳门之间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与执行安排》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决认可与执行 CEPA 两大法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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