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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立法上的平等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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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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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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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170-17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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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03年中华社会科学基金会资助课题犤03BZZ022犦<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之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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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宪法和法律理论界通说认为,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适用法律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事实上,这个源于过去法律本质是其阶级性的观点,随着理论界对法律本质讨论的深入发展,应当重新讨论和研究被长期否认和忽视的立法上平等的问题。立法上平等不仅为各国通说,而且也是各国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理论基础,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了立法上平等,宪法规定的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立法平等的宪法依据之一。强调立法上平等,并不排斥国家根据某些合理的、必要的理由,在立法上区别对待,但国家不得制定不平等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平等的规范性文件。这在我国法律现实中,已经成为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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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法上平等
合理区别
判断立法平等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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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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