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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共犯及其相关问题——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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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均心 王杨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2期33-36,共4页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渎职罪的实行犯,也不可能由于是实行犯而构成主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渎职罪中的教唆行为不能使之成为渎职罪主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放任其前案犯罪活动者,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以...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渎职罪的实行犯,也不可能由于是实行犯而构成主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渎职罪中的教唆行为不能使之成为渎职罪主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放任其前案犯罪活动者,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以渎职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以其前案罪名处理。前案罪共犯与渎职罪名之间的关系不是法条竞合关系,也不是想象竞合关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仅仅是因为刑法的扩张处罚而导致触犯数个罪名。并不参与前案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渎职罪的片面共同正犯和片面教唆犯,但能够成立片面帮助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了构成渎职罪外同时有受贿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渎职 主犯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 前案 片面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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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重要问题探析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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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雪娜 《法治研究》 2012年第11期67-73,共7页
《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 《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额还是以可能销售的金额作为该罪未遂犯的处罚依据都是不合理的;对于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销售者的实际销售价格应当是比商品标价更重要的认定标准。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罪数问题,既存在想象竞合犯也存在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时,对于重罪的判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制售伪劣商品罪,而应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售伪劣商品罪 明知 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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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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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守俊 《商场现代化》 2013年第23期44-45,共2页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生产、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秩序,客观方面是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客体是国家对生产、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秩序,客观方面是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对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认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应注意其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以及在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产生竞合情况下的认定和处理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 构成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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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追诉时效起算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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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立宝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7-18,共2页
犯罪追诉时效的计算有"犯罪发生之日"的形式起算点与"犯罪构成要件满足之日"的实质起算点之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起算点,一般以犯罪行为终了之时为准,但当犯罪结果延时发生时,以犯罪结果发生之... 犯罪追诉时效的计算有"犯罪发生之日"的形式起算点与"犯罪构成要件满足之日"的实质起算点之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追诉时效起算点,一般以犯罪行为终了之时为准,但当犯罪结果延时发生时,以犯罪结果发生之时为准。本文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具体类型立案标准的划分,逐一分析了该罪不同情形下追诉时效起算点的计算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 追诉时效 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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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构成中的前罪后罪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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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杰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0年第S1期25-27,共3页
关键词 行为 社会行为 行为对象 构成 现犯 公安机关 司法机关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 情节严重 刑事案件 放纵走私 刑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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