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制定主体探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冯波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5期7-9,共3页
本文在回顾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形成发展过程 ,分析国外环境保护标准法律地位和制定主体的基础上 ,阐述了环境保护标准与产品标准制定主体和法律地位、法律效力等方面的差异。
关键词 环境保护标准 产品标准 标准制定主体 中国
下载PDF
企业应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取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
2
作者 吴正平 《电子标准化与质量》 2000年第3期10-12,共3页
通过典型事例说明企业是制定标准的主体 ,标准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
关键词 制定标准主体 市场竞争 企业标准化工作
下载PDF
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主体正当性探析——以《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3款为视角 被引量:3
3
作者 孙建伟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59-69,共11页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将统一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制定主体规定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但并未明确该标准的制定主体是立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实践中,“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均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在改造路径上,应该将农用地征... 《土地管理法》第48条将统一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制定主体规定为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但并未明确该标准的制定主体是立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实践中,“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均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在改造路径上,应该将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主体进一步明确为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并对程序加以规范。从短期来看,应完善相关行政听证程序,提高公民在决策中的参与度,特别需要为公民在立法程序中提供参与渠道。从长远来看,土地征收事务属于中央事权而非地方事权,不应属于相对的法律保留范畴。由省级人大制定该标准仅是全国人大未进行立法之前的权宜之策,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相对统一以后,再上升为国家立法。为了增强农用地征收补偿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宜进行《土地征收法》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用地征收 区片综合地价 补偿标准制定主体 立法机关 国家立法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