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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制度的“失灵”与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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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圣坤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63-68,76,共7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检务公开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制定者始料未及的制约因素,使得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其预期目标产生了偏差,进而产生了检务公开制度执行的"失灵"。"失灵"的制度并不必然是失败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检务公开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制定者始料未及的制约因素,使得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其预期目标产生了偏差,进而产生了检务公开制度执行的"失灵"。"失灵"的制度并不必然是失败的制度。理想与现实之间保持一段适当的距离可以为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创新性探索提供必要的空间。上级制度制定者对待制度"失灵"的态度则根据其整体社会效果而定,因此,制度"失灵"很可能成为制度进化的试验田。如果制度的"失灵"总能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那么这个方案就很可能获得上级制度制定者的认可,并最终可能以制度或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进而实现了制度的进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务公开 制度失灵 制度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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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技术促进期刊同行评议制度的进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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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淼闻 《科技传播》 2022年第7期126-129,共4页
分析了目前同行评议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新的同行评议生态以促进审稿制度进化。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了新生态的系统模型和架构,并详细设计了系统重点模块。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同行评议生态的重构,解决了传统制度下审... 分析了目前同行评议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新的同行评议生态以促进审稿制度进化。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了新生态的系统模型和架构,并详细设计了系统重点模块。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同行评议生态的重构,解决了传统制度下审稿方式黑箱及单线、评价过程不对等及审稿人付出无记录和回报等问题。区块链技术可对同行评议制度从技术和流程多个角度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可信,对同行评议制度新生态起到促进进化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技术 同行评议 制度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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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技项目高校有组织科研的风险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的风险分析框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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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明 《江苏高教》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38-45,共8页
科学内在的不确定性和科研外在的复杂性导致科研项目存在风险性,虽然一般项目倡导风险包容以促进高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但是重大科技项目的成本高而且数量少,难以像一般风险项目投资那样,用少数成功高风险项目的超额收益来弥补多数失败项... 科学内在的不确定性和科研外在的复杂性导致科研项目存在风险性,虽然一般项目倡导风险包容以促进高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但是重大科技项目的成本高而且数量少,难以像一般风险项目投资那样,用少数成功高风险项目的超额收益来弥补多数失败项目的成本,越是重大科技项目越具有风险厌恶的特征。重大科技项目的高复杂性使得需要通过多重委托代理的方式实现有组织科研的分工与合作,除了科学的内在风险之外,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等因素,也会产生代理人控制、逆向选择、形式主义、效用衰退的风险。需要建立高风险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追踪孵化机制,增强科研职业道德的软约束力,建立激励相容的委托代理共赢机制,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扩展评审程序的改进和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进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大科技项目 高校有组织科研 委托代理 风险 制度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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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利益衡量的逻辑 被引量: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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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上上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73-87,共15页
司法审判特别是疑难案件审判往往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其中制度利益的衡量极为关键。制度利益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广泛性等特性。与法律制度构造的类型化相适应,制度利益需要区分内部不同的具体类型进行衡量。在利益衡量时,需要对潜藏于... 司法审判特别是疑难案件审判往往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其中制度利益的衡量极为关键。制度利益具有现实性、具体性、广泛性等特性。与法律制度构造的类型化相适应,制度利益需要区分内部不同的具体类型进行衡量。在利益衡量时,需要对潜藏于法律制度背后的制度利益作深入剖析,可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理清核心利益;二是以制度涉及的社会广泛性为依据,对制度所涉具体利益作广泛的铺陈与罗列。应当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协调是制度利益衡量的基准,它提出两个要求:第一,在复数制度中选择妥当制度,避免误入歧途;第二,结合法律情境探寻制度利益,避免利益误判。从功能上讲,制度利益衡量既是牵引法律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又是判断法律制度效力的实质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衡量 制度利益 社会利益 制度进化 效力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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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魅与重构:金融创新的法律困局及其突围——以资本市场为中心的观察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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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安安 《证券法苑》 2013年第2期603-620,共18页
现行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对于金融创新而言存在诸多弊端,表现在以危机防范为导向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压缩了金融创新的制度空间,以外生性机制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模式难以为继,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过于严苛,金融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法... 现行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对于金融创新而言存在诸多弊端,表现在以危机防范为导向的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压缩了金融创新的制度空间,以外生性机制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模式难以为继,金融创新的司法审查过于严苛,金融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严重滞后于实践,金融创新产品法律责任的缺位加剧了金融创新风险。鉴于金融创新面临制度进化与路径依赖的双重困境,未来的资本市场法制应该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金融创新活力,理顺行政管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培育和引导金融创新,实现金融创新的祛魅与返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金融创新 资本市场 制度进化 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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