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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违反食品卫生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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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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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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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预防医学杂志》
1992年第5期285-28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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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1983年7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为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保障全国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通过几年来的贯彻实施证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偏低,不利于惩罚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已着手进行修改。但该条文应如何修改,怎样才能正确制订这项标准,有许多不同的观点,目前尚在争议之中。本文就如何制订违反食品卫生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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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卫生质量
制造贩卖假药罪
情节严重
不安全食品
贩卖假药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犯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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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
[医药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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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刑事法律中规定刑罚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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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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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全国人大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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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15-2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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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依据其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而决定的。刑事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原则和方法,集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但由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刑法典不可能也无必要把全部犯罪和刑罚问题,特别是哪些行为是犯罪,需要处以什么刑罚都规定得很全面。因此,又有单行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部门中规定的犯罪的刑罚问题作为刑法典的必要补充。关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中规定的犯罪的刑罚问题,在理论上和实际立法活动中,还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影响了刑事立法工作的完善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稳定。对这种立法形式进行理论研究和探讨如何在立法工作实践中应用这种立法形式,是完全必要的,本文仅就与非刑事法律中规定犯罪的刑罚的有关几个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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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刑事法律
立法形式
追究刑事责任
制造贩卖假药罪
犯罪行为
情节严重
处罚原则
立法活动
重大责任事故罪
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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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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