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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与立:法官绩效精准评价体系重构——以H法院“沭法币”精准称重工作量为中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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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维松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58-167,共10页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院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其中法官员额制要求去行政化,打破原有的庭室建置,取消庭长管理层级,法官不再按照公务员级别晋职晋升,实行扁平化管理,势必破除以公务员管理模式为基础的法官绩...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院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发生了颠覆性变化。其中法官员额制要求去行政化,打破原有的庭室建置,取消庭长管理层级,法官不再按照公务员级别晋职晋升,实行扁平化管理,势必破除以公务员管理模式为基础的法官绩效评价制度。同时,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办案主体、人员配置和工作性质等方面的差异性又决定了不能简单以办案数量考核法官绩效。重构对两类组织(审判团队、综合部门)和三类人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考核,对不同工作性质的工作量用"沭法币"称重衡量,实现法官工作可量化、可换算、可比较,直观反映绩效优劣,并与员额进退、职级晋升、绩效奖金等方面挂钩,杜绝人为干预因素,让客观数据说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责任制改革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绩效 办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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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连续两年做到了乡乡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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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忠彦 《党风廉政(陕西)》 2001年第3期36-36,共1页
关键词 韩城市 中国 反腐败 办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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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关问题初探——以W区人民检察院为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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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晓文 田甜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9期34-38,共5页
检察官应当在司法一线办案,依据"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不同部门的检察官其办案类型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有所不同。建立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首先需要解决检察官办案数量测算和办案质量评查的问题,为此,... 检察官应当在司法一线办案,依据"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不同部门的检察官其办案类型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有所不同。建立完善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首先需要解决检察官办案数量测算和办案质量评查的问题,为此,实践中应立足基层检察院的制度探索为样本,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予以简要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办案责任 办案数量测算 案件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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