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论我国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美国宪法“协定条款”的比较与借鉴
1
作者
何渊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8-116,共9页
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基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包括可能侵...
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基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包括可能侵入中央政府权力的区域合作协议,影响中央政府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明文规定须经审批的区域合作协议。区域合作协议中央批准权的实现形式分为批准和备案两种,而中央批准机关则应当是国务院。中央批准权制度化可供选择的方案包括修改宪法方案、解释宪法方案以及法律完善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合作协议
中央
批准权
协定条款
功能性中央权威标准
政治平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论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以区域合作协议为例
被引量:
38
2
作者
何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49-62,共14页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自主权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从区域治理的历史变迁和区域合作协议的文本考察来看,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权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地方政府自由行使区域合作中的自主权...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自主权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从区域治理的历史变迁和区域合作协议的文本考察来看,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权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地方政府自由行使区域合作中的自主权是法律的常态,而中央政府对区域合作行使批准权则是法律的例外。而这种地方自主权主要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和中央的授权。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的批准,包括可能涉及中央最终决定权的区域合作协议,可能影响中央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可能影响协议非成员方利益的区域合作协议。基于合作单一制理论,中央对区域合作的充分参与是地方自主权的法律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自主权
区域法律治理
区域合作协议
功能性中央权威标准
政治平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我国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美国宪法“协定条款”的比较与借鉴
1
作者
何渊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8-116,共9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协议--中国特色的区域法制的协调机制研究"(08CFX014)
文摘
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基于美国最高法院的经验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包括可能侵入中央政府权力的区域合作协议,影响中央政府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明文规定须经审批的区域合作协议。区域合作协议中央批准权的实现形式分为批准和备案两种,而中央批准机关则应当是国务院。中央批准权制度化可供选择的方案包括修改宪法方案、解释宪法方案以及法律完善方案。
关键词
区域合作协议
中央
批准权
协定条款
功能性中央权威标准
政治平衡
Keywords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s
approval authority of Central Government
compact clause
functional standards of Central Governmental authority
political balance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以区域合作协议为例
被引量:
38
2
作者
何渊
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49-62,共14页
基金
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协议--中国特色的区域法制的协调机制研究"(08CFX14)
上海浦江人才计划项目"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研究"(15PJC066)
文摘
区域合作中的地方自主权涉及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分工,是我国区域法律治理中不容忽视的重大宪法问题。从区域治理的历史变迁和区域合作协议的文本考察来看,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权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地方政府自由行使区域合作中的自主权是法律的常态,而中央政府对区域合作行使批准权则是法律的例外。而这种地方自主权主要来自于宪法的规定和中央的授权。只有影响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平衡的区域合作协议才需得到中央的批准,包括可能涉及中央最终决定权的区域合作协议,可能影响中央控制力的区域合作协议,以及可能影响协议非成员方利益的区域合作协议。基于合作单一制理论,中央对区域合作的充分参与是地方自主权的法律支撑。
关键词
地方自主权
区域法律治理
区域合作协议
功能性中央权威标准
政治平衡
Keywords
local autonomous rights
regional legal governance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func- tional central authority standards
political balance
分类号
DF2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论我国区域合作协议的中央批准权——美国宪法“协定条款”的比较与借鉴
何渊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区域法律治理中的地方自主权——以区域合作协议为例
何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3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