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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单位转企,养老改革设5年过渡期
1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6-6,共1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职工将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设置“5年过渡期”,对因转企而减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职工将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设置“5年过渡期”,对因转企而减少的部分“加发补贴”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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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化体制改革
职工养老保险
文化单位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企业职工
养老待遇
加发补贴
原文传递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首次纳入养老险
2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03年第2期98-98,共1页
关键词
职工养老保险
加发补贴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原文传递
题名
文化单位转企,养老改革设5年过渡期
1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6-6,共1页
文摘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转制后的文化企业职工将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对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养老待遇设置“5年过渡期”,对因转企而减少的部分“加发补贴”补齐。
关键词
文化体制改革
职工养老保险
文化单位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
企业职工
养老待遇
加发补贴
分类号
F840.67 [经济管理—保险]
原文传递
题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首次纳入养老险
2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03年第2期98-98,共1页
关键词
职工养老保险
加发补贴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分类号
F840.67 [经济管理—保险]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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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化单位转企,养老改革设5年过渡期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北大核心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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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首次纳入养老险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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