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智能汽车产品缺陷认定及其责任承担
被引量:6
- 1
-
-
作者
杨洁
-
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107-114,154,共9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智能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治理研究”(18CFX062)成果之一。
-
文摘
智能技术的应用使汽车从人工操作的机械产品,逐步转变为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的智能产品。智能汽车集硬件、软件、服务于一体,在实现全自动驾驶之前,用户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致使智能汽车存在运行支配权交接的"两难困境",由此成为一种特殊的产品缺陷。认定智能汽车产品缺陷,需要限定智能汽车"合理危险"范围,明确产品安全风险警示义务,提供产品缺陷判断客观标准,并运用产品故障原则判定产品不合理危险。未来,两种由智能汽车产品缺陷导致的情形可能会频繁发生:一是虽未造成明显损害但用户察觉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因智能驾驶系统失控导致车辆自损。向智能汽车技术提供商主张侵权法上的救济,更有利于快速消除产品致害的危险。
-
关键词
智能汽车
产品缺陷
动态驾驶任务接管
除险责任
产品自损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